2011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校代码:13411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01号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学院现设有7个学部,36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2万人。
三、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
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4、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本人志愿及专业类别自主选择专业。
5、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6、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7、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河北省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8、招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9、新生入学后,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院2011年计划招生3400人,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人/年 ,住宿费500元/人/年。
七、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01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3833930 ,83836262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