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国标代码:13402
三、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五、学院概况: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目前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外国语本科院校,以“办行业里的专业,学专业里的外语”为专业建设原则。目前下设西意葡语学院、亚非语言学院、德法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英语学院、国际语言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护理学院、航空外事学院、信息传媒学院、涉外建筑工程学院等十一个学院,开设英、日、韩、俄、法、西、德、意、阿、葡、泰、越、蒙等14个语种52个专业。
六、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在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请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
1、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学院每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名额8到1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名额200余名;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名额2000余名;经济困难同学可申请享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
3、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
4、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文史、理工类对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政策录取。
7、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8、报考空乘英语服务、空港英语服务专业的女生身高在1.65—1.72米之间、男生身高在1.78—1.82米之间,需面试,填报志愿前请电话咨询或上网查询。
9、报考导游、文秘、酒店管理、护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0、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所有考生,不分类别,均可同时报名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自主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为计划内招生,与高考统招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毕业: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合格者,学院依法颁发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河北外国语学院。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100 85517100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1、从火车站纪念碑乘48路,到终点站下车即到。
2、从火车站乘107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