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内容。

目  录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前言/招生对象和条件

报名

考试/录取/入学

作曲系

指挥系

音乐学系

音乐教育系

钢琴系

管弦系

民乐系

声乐歌剧系

科技部

古典吉他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  

附录:

各专业三试考试要求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系            

1.作曲系

2.指挥系

3.音乐学系

4.音乐教育系

5.钢琴系

6.管弦系

7.民乐系

8.声乐歌剧系

9.科技部

 

专业/学制/名额       

1.作曲  5年   20

  视唱练耳  4年   3

2.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乐指挥  5年   5

3.音乐学  5年  16

  音乐艺术管理  4年  10

4.音乐教育   5年  20

5.钢琴   4年   20

6.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

  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

  铜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其它:竖琴、西洋打击乐。    4年  94

7.拉弦:板胡、二胡;

  弹拨:琵琶、阮、柳琴、三弦、古琴、扬琴、筝;

  吹打:笛子、笙、管子、唢呐、民乐打击乐。         4年 

 58

8.声乐与歌剧演唱   5年   25

9.提琴制作   4年   2

  音乐治疗  5年    5

  电子音乐:电子音乐作曲  5年 ,电子音乐制作   4年,音乐录音  4年 18

 10.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它     4年   10

 

( 备注:我院招生专业包括以下三个大专业:

1.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专业方向;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专业方向;

3.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钢琴、管弦系各专业方向、民乐系各专业方向、声乐与歌剧演唱、提琴   制作、古典吉他、电子管风琴、手风琴专业方向)

 

 

 

前言/招生对象和条件

 

前 言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我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演唱、演奏、理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对象和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 名

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

我院招生仅接收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zhaoban.ccom.edu.cn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下方链接进入“本科招生报名查询系统”,网址:www.ccom.edu.cn。

报名时间:

2008.12.20——2009.2.10(网上报名时不需交费)。

对于无上网报名条件者,本院特在2009年2月16日提供网上报名服务,届时请考生到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上网报名。

报名现场确认:

2009年2月16日,考生必须本人持学历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到中央音乐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采集照片、交费并领取准考证。并将以上证明、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交招生办公室。

注: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如已在当地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文考准考证,如未办理文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往届毕业生持艺术类文考准考证,如未办理文考报名手续持毕业证。

>>二代身份证:请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前务必办理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手续。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外籍考生:外籍考生须持本人护照参加报名。

 

报名与考试费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

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复试费:

80元(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前交纳);

三试费:80元

考生的食、宿、旅费一律自理。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报名费及考试费同上。

外籍考生报名费:800元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如考生已在当地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请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文考报名号。如网上报名时没有办理文考报名手续,请务必在得知文考报名号后第一时间上网填报(zhaoban.ccom.edu.cn),具体填报方法见网页说明。

报名确认现场不接收考生提供的照片,我院将使用身份证阅读设备读取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获取考生照片。

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将对进入三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考试/录取/入学

考 试

考试时间:

2009.2.19—2009.2.28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特别说明:本年度我院不在院外设考点。

 文化课考试:在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考试的轮次:

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初试、复试、三试及文化课考试四个环节,专业初试合格者可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直接参加三试,通过前三轮考试的考生方可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报考中央音乐学院。

外籍考生中文考试:进入专业复试的外籍考生,须于2009年2月25日到本院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汉语水平认证手续并参加中文考试。电话:010-66413202。

 

关于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8]14号文件附件1《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第8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高招办。

 

关于专业基础课

我院专业基础课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

 

关于文考

2009年4月15日前通过专业三试的考生将接到我院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外籍考生通过专业三试将接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以外的中国籍内地考生凭此通知书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本省(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中央音乐学院的高考“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高考科目实行3+X省市的考生,X的考试可根据户口所在省(市)的规定科目自行选择。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即收到我院招生办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者)按规定时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直接到下列地点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邮编:510631,电话、传真:020-38627813、38627826)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电话:020-87205925;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1550;传真:0591-87819345);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82837214);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具体电话地址请自行查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28936355);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话:3969334)。

注:上述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其他有关报考资格、填报志愿、考试科目类别、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请直接咨询上述报名地或上网查询。

 

重要通告:根据教育部《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起,无论文科、理科,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

 

关于文化课成绩要求

从2002年起我院只接收全国高考成绩作为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外籍考生及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一律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我院在不改变文化课高考录取总分数线的前提下,录取时学院招生委员会将对语文、外语两科成绩提出具体要求。

注:1.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外语不限语种;

    3.各类加分不计入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

 

关于推荐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院自2006年起停止接收推荐免试生。

 

录 取:

根据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入 学:

关于新生甄别与试读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甄别期,新生一年级为试读期,在此期间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关于学费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09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本科各专业方向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8000—10000元。

华侨及港澳台新生学费同内地学生。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人民币33000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国家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关于留学生办理居留保险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需在入学报到时集中办理中国平安保险,否则不予注册。

关于助学贷款与奖学金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规定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向学院申请奖助学金以及困难补助金。

奖助学金包括教育部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专业成绩突出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关于奖学金设立的详细情况,请访问中央音乐学院主页。

关于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由学生自备。

关于住宿

家在北京市区五环内居住的新生,入学后一律走读。

 

作曲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作曲                五年          20

视唱练耳        四年           3

 

报考专业:作  曲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两件以上本人近期创作的作品,其中含一件器乐作品,一件声乐作品。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器乐曲写作:

   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

    乐曲。

二、歌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一级关系调的转调,包括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及各种和弦外音。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程度;

2. 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奏鸣曲第一首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 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主试其他乐器的曲目应相同于上述主试钢琴曲目的同等水平):

1. 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 大型乐曲二首(如协奏曲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回旋曲、变奏曲、叙事曲等)。

三、面试:

1. 对各个历史时期中外音乐作品、技法等方面的理解与掌握;

2. 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3. 分析与介绍自己的作品;

4. 其它:音乐技能展示、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等。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报考专业: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歌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     的艺术歌曲。

二、专业笔试(听写):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大、小调式中D7、SII7、DVII7和弦原位及转位的解决(钢琴谱表,四声部排列)。

和弦连接:四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副属七和弦原、转位,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钢琴谱表,四声部排列)。

节奏记谱:3/4、4/4、6/8拍。

单声部旋律: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声部旋律: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改错:钢琴乐曲片段,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

 

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一级关系调的转调,包括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及各种和弦外音。二、视唱与专业面试:

单声部弹唱: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带伴奏,高、低音谱号,准备15分钟)。

单声部视唱:固定唱名法。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或泛调性风格单声部(无伴奏)。

单声部移调弹唱:将指定乐曲移至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并弹唱(带伴奏)。

节奏读谱。

旋律与节奏(二声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

弹唱一首带伴奏声乐作品,曲目自备(风格、体裁不限)。

三、钢琴演奏:

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同作曲专业,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三 试(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1.《节奏与读谱训练教程》

 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 三试所列参考书目

 

 

指挥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乐队指挥  

合唱指挥

民乐指挥 五年          5

 

指挥系

报考专业: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乐指挥

报考要求

报考指挥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指挥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伴奏谱,考生需自备印刷版(即不能为手抄谱)的伴奏谱一式两份。

注:考生报名后,钢琴伴奏由系里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指挥:

   1.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

   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2.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二、综合基础面试:

1.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②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③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B.对主试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者要求达到中等以上专业水平的演奏能力:

①练习曲一首;

②大型乐曲二首;

③加试钢琴:

a)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299后半部分;

b)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c)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d)小型乐曲(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e)视奏临时指定乐曲。

2.视奏临时指定乐曲或弹唱。

3.听音与视唱面试。

a)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和声题听辨弹奏、节奏测试;

b)视唱:音程构唱,视唱四个升降号内乐谱。

4.报考合唱专业的考生加试演唱,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

注:一、二两项综合打分。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一级关系调的转调,包括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及各种和弦外音。

二、钢琴: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740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②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③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④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B.在初试时主试其他乐器者,钢琴要求同初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B③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注:所报专业方向,如经录取,由系考试委员会根据今后该生的发展来确定其专业方向。

 

 

音乐学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音乐学                五年          16

音乐艺术管理    四年          10

 

音乐学系

报考专业:音乐学

报考要求

报考音乐学方向的考生需交一至两篇文章或译文(译文需附原文)。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音乐学基础知识:

    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及音乐名作听辨。

二、命题写作(音乐短文)。

 

 专业复试

一、面试:

    了解考生的理论素质、对音乐学相关问题的认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音乐学相关的基础知识。

二、钢琴表演能力考查:

    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

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

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等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年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3年

《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8年

《中国音乐史略》/吴钊、刘东升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3年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2年

 

 

报考专业:音乐艺术管理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音乐学基础知识:

    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及音乐名作听辨。

二、命题写作(音乐短文)。

 

 专业复试

一、面试:

    专业基础知识:即对文化产业发展和音乐艺术行业动态的基本认识;专业基本素质:即对考生语言表述、思辩、逻辑、协调等方面的测试。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

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

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

1. 练习曲一首;   2. 其它乐曲二首。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同音乐学系音乐学专业)

音乐教育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音乐教育        五年         20

报考专业:音乐教育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面试:音乐教育基本能力测试

二、笔试:音乐基础知识(含视唱练耳笔试)。

 

 专业复试

一、面试: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

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

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主试其它乐器(仅限西洋弦乐)

要求:主试其它乐器须获得音乐学院此演奏专业复试资格。

 

 三 试(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考前准备参考书目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近代部分)(附音响)

 汪毓和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5年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现代部分)(附音响)

 汪毓和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6年

《欧洲音乐简史》    第二版(附辅学光盘)

 钱仁康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

《外国音乐欣赏》    第二版(附辅学光盘)

 钱仁康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

《西方音乐通史》   (修订版)/于润洋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1年1月第一版

《西方音乐史略》             /李应华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8年

《中国民歌初级教材》/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编

 

 

 

 

 

 

钢琴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钢琴              四年      20

 

报考专业:钢  琴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或作品25,一首

    练习曲选自除肖邦之外的作曲家的作品)。

二、巴赫十二平均律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一、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二、中型乐曲一首(6分钟以上,中外曲目不限)。

三、能力测试

    指定曲目一首(初试时到钢琴系领曲谱)。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免试:

国内、外比赛金奖或同级别奖项获得者,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后,可免专业考试。(具体申报办法,详见zhaoban.ccom.edu.cn)

 

 

管弦系

 

专业方向

弦    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木    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

铜    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其它专业:竖琴/西洋打击乐

学    制  四年

名    额  94

 

管弦系

 

报考专业:

弦    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

木    管:长  笛/双簧管/单簧管/巴 松/萨克斯管

铜    管:小  号/圆  号/长  号/大 号

其它专业:竖  琴/西洋打击乐

 

专业初试

 

小提琴:

a)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的双音音阶

b)自选一首不低于克莱采尔程度的练习曲或随想曲

c)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中提琴:

A.三个八度音阶和琶音;三度,六度及八度双音音阶

B.在各组任选一首练习曲(一首单音,另一首双音)

a)技巧性练习曲:

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

维约:20首练习曲

b)练习曲:

帕拉施克:音乐会练习曲

罗德:练习曲

克莱采尔:练习曲

唐克拉:练习曲

傅克斯:练习曲

C.任选一首巴赫组曲的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

 

大提琴:

A.四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三个八度的三、

六、八度双音音阶

B.练习曲或随想曲两首,以下范围内任选

a)《大提琴教程》练习曲分集第三册

(宋涛编)

b) 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Op.73(帕波尔)

c) 12首随想曲Op.25(皮亚缔)

d) 24首随想曲(帕格尼尼)

C.巴赫无伴奏组曲No.3至No.6中任选一首。

 

低音提琴:

A.音阶:三升三降大小(旋律小调),包含C大调及a小(旋律)调加琶音二或三个八度(抽考)

B.一首高级练习曲

C.以下范围任选一首:

a)巴赫(J.S.Bach)无伴奏组曲No.1至 No.3中任选一首舞曲

b)汉斯·福瑞巴(Hans Fryba)无伴奏 组曲中的舞曲一首。

 

竖  琴:

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练习曲需选自迪兹或波塞的音乐会练习曲;

乐曲需选自巴哈、亨德尔的作品。

管  乐:(木管与铜管各专业)

a)24大小调音阶、琶音抽签背谱;分别演奏连音、断音、主和弦和分解和弦、小调只演奏和声小调,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

b)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注:小号专业初试演奏音阶应按照鲁毕克音阶形式演奏。

 

西洋打击乐:

木  琴:

a)练习曲一首,双槌/四个槌均可,程度应相当或高于莫里斯·戈登贝尔格

《现代键盘打击乐教学》

(Morris Goldenberg: ModernSchool for             xylo.,   marimba,Vibra.)

b)从全部大调、小调音阶中抽签,演奏 一条

c)视奏。

小  鼓:

a)练习曲一首,需能够充分展示出节奏感以及基本功和技巧。程度相当或高于: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Eckehardt Keune: School for Snare Drum);

安东尼·塞罗尼:《节奏肖像》

(Anthony Cirone: Portaits in Rhythm);

杰奎斯·德雷克留斯:《小鼓教程》

(Jacques Delecluse: Method C.C.);

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

(Mitchell Peters: Advanced Snare Drum Studies)

b)从“ppp”到“fff”再回到“ppp”的密滚奏

c)视奏。

马林巴

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棰、四个棰均可。

其他自选乐器

考生还必须自选演奏除以上打击乐器以外的其他打击乐器至少一项,例如下列之一:

a)定音鼓

b)常用打击乐器(包括镲、铃鼓、三角铁、钢片琴等)的乐队片段

c)架子鼓

d)手鼓、中国传统打击乐器

e)其他打击乐器。

注:报考套鼓主攻方向的考生需准备一首含Swing、Rock、Latin三种不同风格的曲目,除架子鼓以外,还必须演奏至少一样旋律乐器。

 

 

专业复试

管弦系所有专业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有钢琴伴奏。

小提琴:

a)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b)奏鸣曲第一乐章

c)歌唱性乐曲一首(如克莱斯勒小品等)。

 

中提琴:

a)任选一首(第一乐章或二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中提琴协奏曲

巴托克:中提琴协奏曲

b)任选一首(一个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施塔米茨:D大调中提琴协奏曲

霍夫迈斯特:D大调中提琴协奏曲

布拉姆斯:f小调第一奏鸣曲,Op.120

布拉姆斯:降E大调第二奏鸣曲,Op.120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舒曼:《童话故事》

里格:无伴奏组曲。

大提琴:

以下任选一组

a)协奏曲第一、第二乐章或第二、第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b)奏鸣曲的一、二乐章或二、三乐章。

 

低音提琴:

a)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b)自选一个乐章的奏鸣曲或协奏曲。

 

竖  琴:

两首不同时期的乐曲,其中一首必须从以下曲目中选择,另一首自选。

a)圣桑幻想曲

b)阿瑟尔曼叙事曲

c)史波尔幻想曲

d)福列即兴曲。

 

注:

铜、木管乐器考生复试除必须演奏指定曲目之一外,加现场指定视奏曲目。

长  笛:

a、b、c任选其中一首:

a)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

b)德维耶那的e小调第七长笛协奏曲; 

c)赖内克D大调协奏曲。

 

双簧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

b)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

c)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

 

单簧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韦伯第二协奏曲;

b)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

c)斯波尔第一协奏曲。

 

巴  松:

a、b、c任选其中一首:

a)莫扎特降B大调协奏曲;

b)韦伯F大调协奏曲;

c)泰勒曼e小调协奏曲。

 

萨克斯管:

a、b、c任选其中一首:

a)维瓦尔第第一奏鸣曲;

b)马尔切罗第一奏鸣曲;

c)巴赫第四奏鸣曲。

 

小  号:

胡梅尔降E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

 

圆  号:

a、b任选其中一首:

a)莫扎特降E大调第四协奏曲;

b)布列巴尔F大调回旋曲。

 

次中音长号:

阿·吉尔芒交响小品。

 

低音长号:

阿·吉尔芒交响小品改编版。

 

大  号:

a、b、c任选其中一首:

a)弗兰科普尔小协奏曲;

b)格里格尔歌剧咏叹调;

c)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

 

打击乐:

A.小  鼓:

练习曲一首,要求同初试,但是不能选择和初试相同的曲目。

B.定音鼓:

a)练习曲一首,展示出乐感,音色能力和基本技巧,2-4个鼓均可;

b)按指定音高定音。

C.马林巴或颤音琴:

自选曲目一首,须选择四个棰演奏的曲目。

D.其它乐器:

除以上打击乐器以外,考生还必须自选演奏其他打击乐器至少一项。例如:

a)常用乐队片段(包括镲、铃鼓、三角铁、钢片琴等);

b)架子鼓;

c)手鼓、中国传统打击乐器、其他。

E.视奏

注:考虑到目前部分考生的实际困难,对于准备上有缺项的考生,可以在其他项目上增加内容,比如在复试中无法准备定音鼓项目的考生,应在其他打击乐器项目演奏质量上有所提高。

 

报考架子鼓方向的考生准备两首独奏曲目,并包含三种节奏风格。除此外,另需准备一首小鼓独奏曲和一首中级程度以上的键盘乐器独奏曲。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免试:

国内、外比赛金奖或同级别奖项获得者,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后,可免专业考试。(具体申报办法,详见zhaoban.ccom.edu.cn)

 

 

 

民乐系

 

专业方向

拉弦:板胡/二胡

弹拨:琵琶/阮/柳琴/三弦/空篌/古琴/扬琴/筝

吹打:笛子/笙/管子/唢呐/民族打击乐

学    制  四年

名    额  58

 

报考专业

拉弦:板胡/二胡

弹拨:琵琶/阮/柳琴/三弦/ 空篌/古琴/扬琴/筝

吹打:笛子/笙/管子/唢呐/民族打击乐

 

注:专业初试、复试一律不带伴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拉弦、弹拨、吹管乐器:

    演奏乐曲两首,其中传统、民间乐曲或风格性乐曲一首,另一首为技巧性乐曲或大型乐曲的技巧性片断。

2. 打击乐器:

    演奏中国大鼓及排鼓乐曲或片断一首,其它打击乐器(板鼓、马林巴(MARIMBA)、小军鼓等)可选考一至二首。3. 各专业加试一首技术性片断,曲谱于领取准考证时发放(管子除外)

 

 

 专业复试

1. 拉弦、弹拨、吹管乐器:

    演奏乐曲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其中一首必须为技巧性乐曲或大型乐曲的技巧性片断。

2. 打击乐器:

    必考乐器为中国大鼓和排鼓各一首,选考乐器为板鼓、马林巴(MARIMBA)、小军鼓、定音鼓、手鼓等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视奏指定乐曲一首(五线谱)。

3.各专业加试视奏考试。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免试:

国内、外比赛金奖或同级别奖项获得者,经学院招生委员会考查后,可免专业考试。(具体申报办法,详见zhaoban.ccom.edu.cn)

 

 

 

声乐歌剧系

声乐歌剧系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声乐与歌剧演唱        五年      25 

(按每年考生情况及声部需要分配声部录取名额)

 

报考专业:声乐与歌剧演唱

考试内容

四首声乐作品:两首中国作品:创作歌曲、民歌、中国歌剧选曲

              两首外国作品:艺术歌曲、歌剧选曲等

注:

1.必须用原文演唱。

2.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3.考生可自带伴奏。

  如未带伴奏学院将为考生提供伴奏教师,请考生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

  学院安排的伴奏教师不为考生提供提前合伴奏、移调、即兴配伴奏等工作。

 

 专业初试第一轮

演唱一首歌曲(中外不限)。

 专业初试第二轮

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

注:可重复第一轮曲目。

 

 专业复试

一、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

注:不得重复初试一轮、初试二轮曲目。

二、综合表演素质考察

1. 表演:自选表演小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

2. 朗诵:朗诵自选散文、诗歌或寓言一段(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 试

一、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二、检查发声器官(如有疾病、畸形一票否决)。

 

 

 

科技部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提琴制作              四年         2

音乐治疗              五年         5

电子音乐中心      五年        18

 

提琴制作专业

报考要求

递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原件(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

刻等,类型不限)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 基本技能;

2. 基本制作,基本技巧。

 

 专业复试

一、弦乐表演能力考察:

演奏大、中、小、低音提琴均可:

1.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的双音音阶;

2.练习曲或随想曲1首(不低于克莱采尔程度);

3.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二、面试:

了解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情况。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音乐治疗专业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面试:

演唱歌曲一首(唱法不限)、钢琴即兴伴奏(现场指定歌曲,不要求换调)。

 

 专业复试

一、面试:

    演唱一首歌曲,要求与初试曲目的风格不同,钢琴即兴伴奏(要求换调,三个升降号以上)。可加试第二乐器。

二、音乐学基础知识: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知识及音乐名作听辨。

三、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

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中等程度的莫扎特奏鸣曲);

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的《二部创意曲》;

4.小型乐曲(程度与另三首考试曲目相当,练习曲、奏鸣曲、复调除外)。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

1.中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程度不限)。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考前参考书目: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等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年

《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8年

《音乐治疗学导论》/高天著

 世界图书出版社 2008年

《音乐治疗学基础理论》/ 高天著

 世界图书出版社 2007年

 

电子音乐中心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电子音乐作曲          五年         

电子音乐制作          四年          18

音乐录音              四年         

报考专业:电子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5首以上本人创作的作品:至少含2首器乐作品;1首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2首电子音乐作品(一首MIDI技术为主,一首音频技术为主),电子音乐作品请提交音频格式的CD光盘和MIDI文件。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主科初试:

音频技术为主和MIDI技术为主的电子音乐作品片段技术综合分析。

二、器乐曲写作:

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写一首小型钢琴曲(同作曲系作曲专业)。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到一级关系调的转调,包括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及各种和弦外音(同作曲系作曲专业)。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程度;

2.大型乐曲一首:不低于贝多芬第一首奏鸣曲程度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

3.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不低于巴赫的《三部创意曲》、《平均律》中的赋格曲程度。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

同作曲系作曲专业。

三、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为主科复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现场选听考生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回答提问,根据要求现场制作电子音乐片断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设备的能力,考生除可展示音频或MIDI操作技术方面的特长,还可展示软件设计、动画设计、多媒体、网页设计等其他技术专长。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报考专业:电子音乐制作

报考要求

报考电子音乐制作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5首以上本人创作的作品:至少含1首器乐作品;2首声乐作品(一首艺术歌曲,一首流行歌曲,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2首电子音乐作品(MIDI技术为主),电子音乐作品请提交音频格式的CD光盘和MIDI文件。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主科初试:

MIDI技术为主的电子音乐作品片段技术综合分析。

二、声乐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或流行歌曲,编配钢琴伴奏或其他乐器伴奏(如吉他),或编曲伴奏缩谱(例如和弦谱、低音、分解和弦、鼓谱等自选)。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包括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及模进等)。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一首;

2.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

3.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

同作曲系作曲专业。

三、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为主科复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现场选听考生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回答提问,根据要求现场制作电子音乐片断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设备的能力,考生除可展示MIDI或音频操作技术方面的特长,还可展示软件设计、动画设计、多媒体、网页设计等其他技术专长。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报考专业:音乐录音

报考要求

报考音乐录音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2首以上本人创作的作品:至少含1首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1首电子音乐作品或自行编配、制作的歌曲伴奏,请提交音频格式的CD光盘和MIDI文件。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一、主科初试:

1. 录音基础常识笔试;

2. 音乐片断听辨及综合技术分析;

3. 音响听觉及声音变形测试

二、声乐曲写作:

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或流行歌曲,编配钢琴伴奏或其他乐器伴奏(如吉他),或编曲伴奏缩谱(例如和弦谱、低音、分解和弦、鼓谱等自选)。

 

专业复试

一、和声:

    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程度:自然音体系(包括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及模进等)。

二、器乐表演能力考查:

■主试钢琴者的曲目要求:

同电子音乐制作专业。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

同作曲系作曲专业。

三、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

    面试内容为主科复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现场选听考生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回答提问,根据要求现场进行音乐片断音频编辑以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设备的能力,考生除可展示音频编辑操作技术方面的特长,还可展示软件设计、动画设计、多媒体、网页设计等其他技术专长。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古典吉他            四年         

电子管风琴        四年          10

手风琴                四年

 

 

古典吉他专业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以上);

2.巴利奥斯和威拉·罗伯斯练习曲各一条;

3.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4.巴赫小提琴组曲或鲁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

5.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专业复试

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

2.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以上20分钟

以内)。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电子管风琴专业

专业初试

1.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前奏曲与赋格》中的赋格曲;

2.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专业复试

1.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回旋曲或为电子管风琴而创作的大、中型作品);

2.乐曲一首(中国或外国乐曲均可);

3.即兴演奏能力测试。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手风琴专业

(建议使用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演奏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由主考教师当场指定);

2.三声部以上复调音乐作品一首(如巴赫《三部创意曲》、《前奏曲与赋格》);

3.任选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

4.任选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一首(近现代中国或外国手风琴原创作品)。

专业复试

1.自选一首手风琴原创或改编作品;

2.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奏鸣曲或组曲, 由主考教师当场指定演奏其中的乐章)。

3.视奏作品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

三 试(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要求》。

 

 

附录:

各专业三试考试要求

 

A+级:视唱练耳专业

A级:作曲专业、指挥专业

B级:音乐学专业、钢琴系、管弦系弦乐各专业(含民乐大提琴专业、低音提琴专业)、

     电子管风琴专业、电子音乐作曲专业

C级:管弦系管乐各专业、民乐系各专业、西洋/民族打击乐各专业、声乐歌剧系、

     古典吉他专业、手风琴专业

D级:音乐艺术管理专业、提琴制作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音乐录音专业、音乐治疗专业

 

注:本年度C、D级别视唱练耳笔试及乐理考试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请考生准备2B标准铅笔

 

考前准备参考书目

《精品视唱教程-初级》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精品视唱教程-中级》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精品视唱教程-高级》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出品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法国视唱1B、2A、2B》亨利·雷蒙恩  古斯塔夫·卡卢利编写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视唱练耳高考辅导教材》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乐理考前辅导教程》傅妮编著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A+ 级视唱练耳专业

乐 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A级 作曲专业、指挥专业

 

视唱练耳

1、笔试(听写):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

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节奏记谱:2/4、3/4、4/4、6/8拍。

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判断错误:钢琴乐曲片段,四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视唱:

规定演唱曲目:办理复试考试手续时将从《精品视唱教程-高级》中指定曲目(旋律部分),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一遍。固定唱名法,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乐 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B级 音乐学专业、钢琴系、管弦系弦乐各专业(含民乐大提琴专业、低音提琴专业)、电子管风琴专业、电子音乐作曲专业

 

视唱练耳

1、笔试(听写):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

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 DVII7和弦的原、转位及终止四六和弦。

节奏记谱:2/4、3/4、4/4、6/8拍。

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判断错误:单声部旋律片段,三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视唱:

规定演唱曲目:办理复试考试手续时将从《精品视唱教程-中级》中指定曲目(旋律部分),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一遍。固定唱名法,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乐 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C级   管弦系管乐各专业、民乐系各专业、西洋/民族打击乐各专业、声乐歌剧系、古典吉他专业、手风琴专业

 

视唱练耳

1、笔试(填空、选择、判断):

音程比较:所有自然音程。  

音程听辨:所有自然音程。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分解和弦听辨:大小7、小小7和弦原、转位,减小7、减减7和弦原位。

调式判断: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五声宫、商、角、徵、羽调式。

判断拍号:2/4拍、3/4拍、4/4拍、6/8拍。

节奏型:基本节奏型。

节奏组合:基本节奏型组合。

旋律填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判断对错:从给出的音乐片段中判断对错。

2、视唱:

规定演唱曲目:办理复试考试手续时将从《精品视唱教程-初级》中指定曲目(旋律部分),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一遍。固定唱名法,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乐 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D级 音乐艺术管理专业、提琴制作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音乐录音专业、音乐治疗专业

 

视唱练耳

1、笔试(填空、选择、判断):

音程比较:所有自然音程。  

旋律音程听辨:所有自然音程。

分解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分解和弦听辨:四种七和弦原位。

调式判断: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五声宫、羽调式。

判断拍号:2/4拍、3/4拍、4/4拍、6/8拍。

节奏型:基本节奏型。

节奏组合:基本节奏型组合。

旋律填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判断对错:从给出的音乐片段中判断对错。

2、视唱:

规定演唱曲目:办理复试考试手续时将从《精品视唱教程-初级》中指定曲目(旋律部分),供考生提前准备,考试时看谱演唱一遍。

新谱视唱:一遍。固定唱名法,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调与自然、和声、旋律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乐 理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术语、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等) 

 

音乐教育专业

乐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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