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④ 外部资源的整合;
3、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① 知情权;
②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③ 退出权;
④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 表决权;
⑥ 资产收益权。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