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2014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 泰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苏教规〔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规范保平安,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考试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区)范围内招生。江苏省泰州中学部分招生计划面向三市和姜堰区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的国际班招生以本市(区)为主。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范围,跨市(区)招生须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所属市(区)教育局商相关市(区)教育局同意后确定。面向泰州市外招生,须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商相关省辖市教育局同意后确定。
4.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应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学校所属省辖市教育局同意商我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
三、招生计划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初升高比例和普职比例的要求,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并下达到各市(区)和招生学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
2.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要求和我市实际,全市指标生招生计划为统招生招生计划的75%。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所有初中学校。
3.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按省规定执行。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区)和跨省辖市的招生计划,涉及跨市(区)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经所属市(区)教育局商相关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下达。涉及跨省辖市招生的,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所属市(区)教育局审核,报经市教育局和发展改革委商相关省辖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编制下达。
5.职业学校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等进行学历教育以及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一并列入招生计划。
6.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在我市招生的,一并列入招生计划。
7.具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
四、报名
1.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在本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在本市继续升学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4)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本省其他省辖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员。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初三学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4.应届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区)报名。往届学生和回原籍考试的学生到各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或根据父母工作地点选择到相应市(区)报名。
5.对具有泰州市户籍而在外地就读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回泰州市就读普通高中,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填报志愿等手续。在省内就读的考生应当回泰州参加考试,在省外就读的考生原则上回泰州参加考试。若因特殊情况只能在省外借考的考生,须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提供流入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借考的证明,于5月29日(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到泰州市教育局招办办理借考批准手续。借考学生应于6月20日前向市招办提供借考地省辖市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经泰州市招办同比例折算成绩后方可参加录取。
6.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5元。
7.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8.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3月5日。
9.报名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学生的报名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
五、志愿填报
1.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所有考生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www.tze.cn)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至29日。
3.应届学生在报名学校填报志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在各市(区)招办指定地点填报志愿。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照志愿批次,认真准确地填报志愿。报考师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和体育、艺术班或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共同签字确认。
5.考生志愿填报经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在填报志愿受到学校或老师限制的情况下,可凭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于5月30日至31日到市招办修改志愿。
6.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办、各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市(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确认工作,并于5月29日下午6:00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中考政策 | 中考状元 | 中考饮食 | 中考备考辅导 | 中考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