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韩国留学的学生与日增加,留学群大学排名栏目为大家带来了《韩国留学生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方便回国留学生了解证明的办理过程。
韩国留学生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办理地点
驻韩中国大使馆教育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地点:
地铁3号线景福宫站1号出口前行100米,私学会馆1楼
지하철 3호선 경복궁역 1번출구 직진100m, 사학회관(私學會館) 1층
5、咨询电话及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02-739-915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14:00~16:00(中韩节假日除外)
6、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在毕业后一年内由本人来访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毕业超过一年的留学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办理《留学事实证明》(在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时,此证明具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效力)。
7、 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并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来访办理者,可委托“全韩中国学人学者联谊会办公室”代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事实证明》,详情可致电02-739-915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9、网上注册申办
从2012年6月1日起,凡在韩中国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参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
一、网上注册
登录教育处网站http://www.eoe.or.kr,点击进入“在韩国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二、递交材料
网上注册完毕后,通过来访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来访地址:首尔市钟路区社稷路113私学会馆1楼(景福宫地铁站1号出口直行50米)
邮寄地址:(110-053) 서울시 종로구 사직로113 사학회관 101호
(请在信封上标注“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具体递交材料如下:
(一)攻读学位人员
1、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学位证(复印件) 4、毕业证明(졸업증명서 或 학위수여증명서 韩文原件) 5、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二)校际交换生
1、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在学证明或结业证明(韩文原件) 4、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三)博士后
1、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四)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护照复印件须包含身份页、签证页、出入境纪录页。
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相关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관한사실증명서)”。
三、审核确认
我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工作(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四、领取方式
电话(02-739-9150)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预约领取时间。领取时,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访领取。申请人因故无法到访领取的,可在递交材料时申请邮寄服务,并缴纳相关资费。具体方法如下:
1、 来访递交材料时,填写《邮寄服务申请单》,并缴纳现金资费;
2、 邮寄递交材料时,请在信封内附上需要邮寄服务的说明,提供详细的收件人地址、邮编、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汇款方式缴纳相关资费,缴费后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至[email protected],并在电子邮件内注明申请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 资费收取标准:寄至韩国8000韩元、寄至中国20000韩元;
4、 代邮机构法人账户:우리은행 1005-201-973126 상영국제(주)
注: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自2012年6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驻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管区所属大学的中国留学人员可参照以上办法向首尔所在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
鉴于毕业高峰时期我处人手不足接待条件有限,现定于8月10日至10月8日期间暂不接受来访办理,统一以邮寄方式接收和领取材料,以缓解集中受理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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