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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考研调剂信息已经出来了,以下《重庆三峡学院2014年研究生考试调剂信息》由留学群考研频道精心提供,欢迎大家浏览参考。
校属各单位:
为顺利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和湖北省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布置会等有关精神,制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全面指导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分单位招生计划分解办法;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学校复试录取督查小组
由学校监察处牵头,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举报及申诉电话:6393833
举报及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行政楼421房。
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招生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根据复试专家小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资格审核组
各学院应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国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实。
(2)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现场抽签确定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多个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确定复试结果。
二、信息公开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复试前一周,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方案、分学院招生计划。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第一次复试结束两天后,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可破格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第二次复试结束两天后,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公布举报申诉渠道,见第一条第2点。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学院公布信息
复试前一周,各学院公布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工作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编号、初试成绩、情况说明等)。公布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公示各专业含复试成绩和排名情况的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
(一)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的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下称少骨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对应的专业学位专业。
11.学院内部专业调剂也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录取考生也需登录调剂网填报调剂志愿。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必须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需调剂招生的学院于3月25日逐步开放。
2.相关学院查看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3.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复试结束后,相关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确认。
5.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调剂函寄送考生自命题试卷到三峡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个人不得携带试卷。
6.研究生院审核考生资料,以考生试卷到达为准,确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数据。
注意:少骨生由研究生院根据教民厅文件精神统筹完成招生调剂工作,调剂系统相关操作程序由研究生院完成。
对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院要做好调剂相关服务工作。
四、破格
原则上不接受破格。生源不足的学科,考生统考科目(外语或政治)单科与国家分数线相差5分以内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
由考生本人向所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报表》,并有该学科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老师推荐签名,破格理由要真实且能说明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发展潜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排序,报研招办汇总。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破格录取顺序,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破格复试名单,若无异议则上报省招办。破格考生参加第二次复试。
需破格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报表,也可提供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破格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上报研招办。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享受低分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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