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规定:旅客携带液态物品规定
液态物品包括
1、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2、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3、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4、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5、隐形眼镜药水;
6、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7、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以下物品可以随身携带:(超过100毫升,必须接受X光检查)
1、药物: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糖尿病药物包等旅客必需的液态药品(需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
2、婴儿食品:只限旅程所需要数量,如婴儿奶粉/牛奶 /母乳(需有婴儿随行)
3、非液态化妆品:如固体止汗剂、唇膏、粉末状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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