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如出现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时,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围体检;如果出现2人同时达到当场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定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8:30进行。
温馨提示:体检前12小时禁食,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做剧烈运动。
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以后环节放弃资格的,则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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