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1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2月21日上午。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到重庆市气象局办公大楼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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