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海珠、吴亢
联系电话:0771-5515406
自动传真:0771-55141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