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开始,热爱祖国、品学兼优、经济较为困难的新疆籍各民族优秀自费留学生将可获得世纪金源奖学金。
在12月30日召开的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介绍说,世纪金源新疆籍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设立,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平均5万元/人,每次奖励50人,按照不同国家、地区的物价水平、学习生活需要等因素,分列不同等次。其中农牧民子女、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不低于80%。主要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的自费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年初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申请材料, 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并于每年5月份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材料转自治区教育厅。
获奖者须在每年12月份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习情况鉴定,当年的学习情况鉴定将作为下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重要依据。
据悉,2007年以来,新疆每年自费出国留学生约有3000人,近10年来,新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已达两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青年学生占50%。这些出国留学人员,有部分回国后成为教学、科研骨干,以及其他行业的中坚力量。还有一部分在国外以多种形式为祖国、为家乡服务,成为新疆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