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于每年3至5月举行,成绩在6月底公布。高考设19个高级程度及20个高级补充程度科目。高级补充程度科目所需的教学时间为高级程度科目的一半,而在学术要求方面,则与高级程度科目大致相同。大部分日校考生报考5科。除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两科(绝大部分学校考生均报考)及其它必须以中文或英文作答的科目外,所有试卷考生均可选用中文或英文作答。中英文版试卷的评卷参考和评级标准完全一样,应考语文并不列于成绩通知书或考试证书上。
高考的成绩共分6级(A – F),以A级为最高,F级为最低,成绩在F级以下者不予评级(以UNCL表示)。由2002年起,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一级二等制(即A(01)、A(02)、B(03)、B(04)……等)已经取消。
高考的E级,无论是高级程度或高级补充程度的科目,均相当于英国普通教育文凭试高级程度考试相应科目的及格。
考试科目:
应用数学、生物、企业概论、化学、中国历史、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文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经济学、电子学、伦理及宗教、地理、政府与公共事务、历史、通识教育、英语文学、数学及统计学、物理、会计学原理、心理学、纯粹数学、英语运用、视觉艺术
报考资格
中七学生必须在注册学校修读,又曾于本会考前最少十八个月参加香港中学会考或相等的公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中考获下列其中一项成绩,方得以学校考生名义报考:
1. 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2级或以上;及
2. 在另外4科之积点不少于4点**或在另外3科之积点不少于5点**。
* 若报考者在十八个月前之中学会考中、英语文科未达指定成绩,必须在2008年中学会考中、英语文科考获2级或以上之成绩,或在2007年以前之中学会考/相等之公开考试考获E级或以上之成绩。
** 每科必须不少于1点;积点计算法为:A至E级按序作5至1点计算。
具备其它资格或情况特殊的人士如拟报考,必须于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前一年的9月1日前向考评局秘书长书面申请,考评局将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
一般而言,英国普通教育文凭考试D级或以上的科目成绩,可视为符合高考报考资格中的中学会考E级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