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学会考于每年4、5月举行,成绩在8月第二个星期公布。大部份日校考生报考7至8科。除语文科及其它必须以中文或英文作答的科目外,所有试卷考生均可选用中文或英文作答。中英文版的试卷参考和评级标准完全一样,应考语文并不列于成绩通知书或考试证书上。
除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及法文外,其它会考科目的成绩共分6级(A-F),以A级为最高,F级为最低,成绩在F级以下者不予评级(以UNCL表示)。
由2007年开始,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以等级汇报成绩,第5级为最高,第1级为最低,成绩低于第1级会列作不予评级(以UNCL表示)。在第5级之内,成绩最佳的考生可获「5*」等级成绩。
法文科根据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部(CIE)举办的国际普通中学教育文凭考试(IGCSE)的制度评级。成绩分为A*(a*),A(a),B(b),C(c),D(d),E(e),F(f),G(g)级。G级以下成绩不予评级。
在同一次会考,考生只可选择以一种语文报考可用中文或英文应考之科目。除膳宿服务与时装及成衣两科外,各科(不予以英文或中文应考)A,B,C级成绩,其水平被承认为相当于英国普通教育文凭海外考试的普通程度。
会考科目:
生物、佛学、化学、中国历史、中国语文、中国文学、商业、电脑与资讯科技、设计与科技、经济与公共事务、经济、电子与电学、英国语文、时装及成衣、法文、地理、政府与公共事务、图像传意、历史、家政(服装与设计)、家政(膳食、家居与家庭)、综合人文、英语文学、数学、音乐、体育、屋里、会计学原理、普通话、宗教、科学与科技、社会教育、科技概论、旅游与旅游业、视觉艺术、英文文书处理及商业同学。
考试成绩在当年8月公布时,学校会为每位考生颁发一份“考生成绩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列出考生各科成绩和考生报考而未有应考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