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留学生档案转出的办理手续与材料
①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②“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存档卡”)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请携带缴费发票原件。)
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④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此证须在档案转出前在回国处319室办理)(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
⑤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的学习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
⑥填写表格:《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室领取或登录“中国留学网”—“留学存档”栏目下载表格。)
⑦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委托人需携带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前来代办档案转出手续。
*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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