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十堰中考考试工作信息由留学群中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中考时间及中考科目已经发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十堰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十教字 [2011]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十堰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方案。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十堰市2014年中考考试科目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综(物理、化学、生物)、文综(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
(2)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1)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
| 六月二十日 (星期五) | 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六) |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日) |
上午 | 9:00—11:30 语文 | 9:00—11:00 数学 | 9:00—11:00 英语 (含听力测试) |
下午 | 14:30—17:00 理综(物理、化学、生物) | 14:30—16:30 文综(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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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各考点英语听力考试时磁带播放卡带现象发生,自2014年起全市中考英语听力测试统一使用光盘播放。
(2)体育考试在2014年4月底完成,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肺活量体重指数”项目测试因受考生测试技巧、测量器材以及测试环境等因素影响,易造成平时训练成绩和实际测试成绩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自2014年起,体育中考将“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改为“坐位体前屈”项目,分值5分,其它项目及分值不变。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2014年4月20日前结束。
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各初中学校按《十堰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各评价维度的评定细则,对初中毕业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用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每个维度内的评价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A级指标原则上不设限,其他各维度A级指标控制在35%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十教字[2008]21号文件要求,负责审核初中学校上报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例。
二、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
2014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文综12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坐位体前屈5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立定跳远15分)。上述考试科目中文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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