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12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全省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12月前,我省要基本建成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权力运行纳入电子监察的范围。
《意见》提出,2016年12月前,我省电子监察系统将横向覆盖全省行政权力运行部门,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平台。监察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权力专项监察、重点领域专项监察等。其中行政权力专项监察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监察。重点领域专项监察将把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监察纳入监察体系,发挥派驻(出)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能,强化监察机关的再监察职能。
此外,根据《甘肃省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方案》,今后,省市县政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监管职责履行等重点领域,都要纳入电子政务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察。
公务员时事政治 | 半月谈时评 | 公务员考试网 |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历年考试真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