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全会〈决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一文,对三中全会《决定》进行解读。文章称,将抓紧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领导干部待遇所需经费今后将逐步列入财政预算。
退休后待遇也将明确
文章指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
“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要根据有关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分类进行综合权衡。对那些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如配备专车、专职秘书、警卫等)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对那些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如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
住房用车超配一律清退
文章指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不准多处占用住房。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办公用房。
用车方面,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准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和警灯、警笛等装置,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调动,其所配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必须留在原单位。
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
干部经费逐步列入预算
文章指出,领导干部要尽量亲自处理有关工作事务,不得随意配备秘书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专职秘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不准超规格进行警卫,公务活动现场尽量减少交通管制,减少扰民。
要加强日常监督,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公务接待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障领导干部待遇所需经费逐步列入财政预算,以预算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待遇标准的严格执行。
■权威解读
高官配偶子女可入住官邸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的《全会〈决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一文详细解读了官邸制改革措施。文章指出,官邸制是国际上通用的高级官员住房制度,其主要含义是,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
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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