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政策
1. 依据有关规定,我校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与三助金,以及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各种奖励,生均奖助学金标准每年不低于10000元(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 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于所报考门类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30-49分的考生,奖励500元/生,高于50分的考生,奖励1000.00元/生(录取的本校教职工考生除外)。
3. 为鼓励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凡上线并通过复试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第一志愿报考奖励,奖励标准为5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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