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的3所法学院(高丽大学、成均馆大学、汉阳大学)和4所地方法学院(江原大学、全南大学、忠北大学、东亚大学)等7所大学的法学院(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被下达了改善劝告的判定。
1月21日,大韩律师协会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评价委员会表示,以全国的25所法学院为对象,对教育目标、入学择优录取、教育过程、教员、学生、教育设施、教育研究援助和学位课程等8个领域(29项)进行了认证评估。结果显示,首尔大学、延世大学、庆熙大学等18所大学得到了认证(合格),但是高丽大学等7所大学得到了认证延期(改善劝告)的判定。没有出现重新评价(不符合)的对象。
自2009年法学院建校以来,对全国法学院进行评估还尚属首次。这次评估是根据与大学专门研究院的设置和运营相关的法律而实施的。
得到认证延期判定的高丽大学1名教授每周的授课时间超过了标准(9小时),因平均授课11个小时而成为问题。2009~2011年,成均馆大学以父母而非本人的残疾为由,通过特别择优录取让4名学生入学而受到指责。对此,高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孝秩(49岁)表示“和事前通知的授课时间评价标准不同,所以不能接受这一评估结果”。成均馆大学方面表示“父母患有重症残疾的学生也是在得到了社会福利专家称这种情况相当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威解释后才让其入学的”,“我们接受了指出的问题事项,从去年起就纠正了相关规定”。被指有1名教授没有研究实绩的汉阳大学方面解释称“相关教授是外国人,去年就已离职”。
地方国立大学中全南大学在2个领域(4项)中被判定为不合格。评价委员会列举了其中的原因,包括因经济原因使得支付的奖学金比率未达评价标准的50%、每名学生的投资教育费未达3000万韩元的评价标准、研究所运营人员·预算也未达到评价标准等。全南大学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接受指出的内容进行改善”。
相反,庆熙大学在8项、亚洲大学和梨花女子大学在6项、首尔大学在5项中得到了“优秀”的评价,在25所大学中名列前茅。
本次评估是从2009年3月法学院建校到2012年2月为止,为期3年。得到认证延期评价的大学能够在一年内通过重新评价而得到认证。认证有效期间为5年。将通过评价委员会的网站(www.lsec.or.kr)公开结果。评价委员会预计会在2017年认证有效期限结束时实施第二次评价。
评估内容只有劝告性的效力,没有强制力,因此也有人指责称这是半个评估。
美国对司法考试的合格率未达评价标准的法学院采取剥夺相关法学院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的强硬手段。评价委员长韩富焕(65岁)表示“从没有需要重新评估的法学院这一点来看,大部分的法学院运营得很好”,“向教育科学技术部通报了评估内容,今后会继续改进评价方式,比如把司法考试合格率等作为评价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