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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建院以来为国家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6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迄今已培养了三十四届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院校体育教学、训练、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社会体育指导、新闻记者等工作。2014年我院拟计划招收研究生26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4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125名(最终按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学制为3年,学费8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施研究生奖助学金。
2006年沈阳体育学院迁入新校区,建成白清寨雪上运动中心,教学楼、科技实验楼、图书馆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训练场馆设施,功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我院本科专业跨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和理学四个学科门类。我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 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吉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
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体育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94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16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为58%。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147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在国际和国内体育学术组织中任职28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5人,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带头人29名。
我院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综合类全国体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国家级培训基地等省部级以上的高水平的教学训练科研基地14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5个,特聘院士工作站1个。运动人体科学的冬季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总局首批三个A级重点实验室之一。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精品课程13门。 依托教学、科研、训练平台,取得丰厚科研成果,发挥科技引导作用,为争金夺银贡献力量。
我院的竞技体育是我国夺得世界冠军最多的体育高等院校,培养的大学生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三大顶级赛事中夺取金牌127枚,奖牌299枚,名列国家体育总局原直属六所体院的前列。其中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项目在都灵冬季奥运会上实现了我国冬奥会雪上项目和男子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是该届冬奥会我国获得的两枚金牌之一;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又包揽了男子、女子和混合团体三枚金牌,实现了我国参加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历史性突破,是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冬奥会突出贡献奖”的唯一体育院校。U形场地单板雪上技巧已挤入冬奥会的决赛,成为我国冬季项目新的增长点。我院的拳击、田径等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学生运动员。张喜燕相继获得世界三大职业拳击组织的“金腰带”,成为我国取得国际职业拳击冠军的第一人。刘海莉在北京奥运会女子七项全能比赛中创造了亚洲选手最好成绩。我院橄榄球、板球、水球等多个项目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残疾人本科运动训练专业方向的大学生运动员,在近三届残奥会上为我国夺得17枚金牌。
北京奥运会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到沈阳体育学院调研时说:“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体育院校,你们坚持体教结合,为国家培养有文化高水平运动员的路子一定要继续坚持下去,为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作出新贡献。”
竭诚欢迎有志从事体育事业的青年报考沈阳体育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训练和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