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会计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讲义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二)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注意】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三)国家预算的构成

  我国的国家预算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国家预算的构成


分类标准

分类

构成

根据政府层次不同分

中央预算

(1)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构成 
(2)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地方预算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构成。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根据预算对象不同分

总预算

(1)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 
(2)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3)下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下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级政府的本级预算: 
(4)没有下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

(1)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3)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内涵包括:①财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起点;②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③“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预算部门。 
(4)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①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②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③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④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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