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八章第三节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讲义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前——调整账簿记录,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2.审批后——核销“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资产类账户

  (只有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3.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例8-10】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短缺200元,原因不明。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

  贷:库存现金 200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

  (单选题)某企业盘亏现金1000元,其中600元无法查明原因,400元应由出纳员赔偿。在报经批准前的会计分录是( )。

  A.借:其他应收款 400元

  管理费用 600元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000元

  B.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 000元

  贷:库存现金 1 000元

  C.借:其他应收款 400元

  营业外支出 600元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000元

  D.借:库存现金 1 000元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000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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