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房子,八九户人家,挨挨挤挤的无奈和纷扰,不堪回首的嘈杂和拥挤,七十二家房客的嬉笑怒骂,这是电影《七十二家房客》里留给人们的旧社会小市民痛苦的生活回忆。现而今,城市里泛滥的群租现象造就了不少新“七十二家房客”。类似福州这样分割出租房屋的情况,在全国不少地方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这些年来房价一路走高,超出了许多一般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更不用说收入低微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在“就业难”的形势下刚刚谋得一份工作或者正处在找工作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在这种形势下,“分租房”有很大的市场——对于出租方而言,将房屋分割出租所获租金是正常租金的数倍,可以说是暴利;对于承租人来说,以较低的租金解决了栖身之地,也可以说是有利可图。
但正如媒体一再曝光的那样,在出租方和承租人都似乎得“利”时,“分租房”的弊更是显而易见。不仅超负荷消费公共资源,也直接影响了承租人的身心健康;不仅造成环境污染,也容易引发各种治安案件,影响社区和谐稳定。至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更犹如定时炸弹悬在头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新“七十二家房客”现象,暴露出法律的滞后和监管的盲点。长期以来,对于“分租房”治理一直存在着“进门难、认定难、执行难”,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一些地方即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也大都“整顿像阵风,过后又落空”。因此,加快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加强部门之间日常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分租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们更应当看到,破解新“七十二家房客”之困,既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新“七十二家房客”有着现实因由和社会背景,它代表着特定群体的需求和利益。如果不是经济窘迫,没有人愿意选择居住环境恶劣的“分租房”。因此,我们无须妖魔化群租现象,更不能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和生存权。在依法打击“分租房”违法行为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适当降低入住门槛,让更多人住上公租房、廉租房、过渡房等。唯此,“分租房”才可能真正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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