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查的对象
参加我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且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复查的地点与时间
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公务员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
时间:2013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参加复查时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有关要求
1、由本人到复查地点进行复查。
2、参加复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录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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