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武汉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

   根据武汉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公告 规定,面试结束后,报考武汉市司法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此项工作由武汉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组织,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①10米×4往返跑,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上述两个项目测试次数均为1次;③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十八条解释为准。

  各项目的测评规则和注意事项考前向考生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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