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广州大学今年面向全国招收第五届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教育硕士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
三、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3门,即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专业课1门,由广州大学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四、学制:3年。对于个别学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学习,可适当延长学制,最长不超过5年。
五、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课程学习集中在节假日及寒暑假进行,课程学习完成后边工作边做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凡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在职研究生学费:全部学费为18000元(不包括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分三年交款,每年6000元。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广州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粤教人[2005]69号文),具体申请事宜请与当地市教育局联系。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职工报读广州大学,学费报销按穗教组人[2006]23号文的规定办理,即学费30%由本人负责、40%由任职单位负责,30%由市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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