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
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理类
(一)文史类
1.本科第一批 556分
2.本科第二批 499分
3.本科第三批 457分
4.高职专科一段 236分
5.高职专科二段 163分
(二)理工类
1.本科第一批 520分
2.本科第二批 462分
3.本科第三批 430分
4.高职专科一段 228分
5.高职专科二段 155分
二、艺术类
(一)本科批
1.美术类 338分
2.音乐学(师范) 360分
3.音乐理论 360分
4.音乐非师范(含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31分
5.编导(广电编导、导演) 400分
6.播音与主持 386分
7.美术史论 460分
8.影视表演 342分
9.舞蹈表演 215分
10.戏剧文学 400分
11.艺术教育(空乘礼仪) 363分
(二)高职专科批
1.美术类 133分
2.音乐学(师范) 220分
3.音乐非师范(含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163分
4.编导(广电编导) 240分
5.播音与主持 228分
6.影视表演 207分
7.舞蹈表演 108分
8.对口高职文化艺术类 113分
三、体育类
(一)本科第一批
文考成绩 378分
体考成绩 91分
(二)本科第二批
文考成绩 355分
体考成绩 81分
(三)高职专科批
文考成绩 194分
体考成绩 78分
四、对口高职类
(一)对口高职本科
1.土木水利类及农林牧渔类 452分
2.加工制造类及信息技术类 360分
3.财经商贸类 424分
4.旅游服务类 331分
5.教育类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59分
(二)对口高职专科
1.土木水利类及农林牧渔类 150分
2.加工制造类及信息技术类 150分
3.医药卫生类 255分
4.财经商贸类 151分
5.旅游服务类 151分
6.教育类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69分
五、中职直升类
(一)非师范类:专业合格,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不低于123分。
(二)师范类:专业合格,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不低于126分。
备注:普通文理类本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计,满分750分;普通文理类专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计,满分450分;对口高职类本科在专业技能测试优秀的前提下,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满分550分;对口高职专科,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以语文、数学两科计,满分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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