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招生政策】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南昌市2013年中招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中考将于6月17日-19日进行,施行“估分网上填志愿”,即估分与填报志愿分开进行,并执行从省级普通重点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生源学校的招生政策,面向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均衡生。
【志愿填报】
6月20日起“估分填志愿”
今年南昌市中考填报志愿在中考之后(6月20日-22日)进行“估分网上填志愿”,而往年中考估分与填报志愿都是同时进行。
从今年开始,师范定向生和部分学校自主招生(南昌二中、师大附中国际班、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生)为提前批次录取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重点高中(一中、二中、三中、十中、十九中、铁一中、师大附中、南昌外国语学校)可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
在前述基础上,考生可再在第二批次省级重点高中(十五中、十七中、豫章中学、实验中学、八一中学、洪都中学、南大附中、省教育学院附中、五中、现代外国语学校)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同时可在省重点建设中学选择填报2个统招平行志愿和1个择校志愿,在一般普通高中可选择填报3个统招平行志愿和1个择校志愿,在职业中学(中专、高职)类可填报2个统招平行志愿。
上了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但未录取的学生可按相应批次进行二次补报志愿。未完成的统招计划(含均衡招生计划)在各批次统招录取完成之后,在网上公布缺额情况,通过二次补报志愿的方式完成。
【招生政策】
重点高中均衡生升至70%
今年,南昌市执行从省级普通重点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生源学校的招生政策,面向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均衡生。并且,未完成的均衡生招生指标,各校之间可以调剂。
城区普通重点高中招收的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省重点高中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线40分;第二批省重点高中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线30分。
只有在籍地段内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家庭实际住址属于本校初中招生地段范围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休学学生)方有资格填报均衡生志愿。
择校生最后一批次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先划定相应批次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然后对到达相应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分批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划出各校录取线,再按志愿对考生依成绩顺序位从高到低、逐个检索投档。各批次均按均衡生、统招生、二次补报志愿生、择校生的顺序依次录取。
每一批次统招录取完成后,将公布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及计划,未录取且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二次补报志愿进行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二次补报志愿。
按照日程安排,我市将于7月3日公布成绩,7月5日-8日查分,7月10日划定分数线。
【初中招生】
7月10日公布初中招生地段
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需在我市城区就读且持有外地户籍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或确定的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7月10日,市教育局将公布2013年城区初中招生学区范围;7月19日,小学毕业生统一返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区范围表和义务教育登记卡;7月20日-25日,初一新生报名入学。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该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义务教育登记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进入我市城区工作或务工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市城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其家长携带子女持相关证件和家庭实际住址证明等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灵活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
城区地铁一、二号线拆迁户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拆迁证明材料,可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在租赁房屋地就学属过渡性入学。
二中初中部明年停止招生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南昌二中苏圃路初中部校区2013年停止招生。但因我市地铁二号线建设需要,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将整体搬迁至南昌教育学院叠山路校区,搬迁后的校区难以容纳该校原地段范围内生源,更无法接纳因南昌二中苏圃路初中部校区停止招生后分流出来的地段范围生源。因此,为缓解该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紧张的矛盾,南昌二中苏圃路校区2013年过渡性招收初一新生一年,2014年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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