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研字[2013]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决定自2013年秋季开始启动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团
1.各培养单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条例》(附件1)规定的督导专家任职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专家也可自荐报名。被推荐和自荐的专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报名表》(附件2)。
2.研究生院根据候选人的学科领域及教学经历提出督导专家建议人选和督导团主席人选(共15名左右),报学校批准。
3.学校向督导专家颁发聘书,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团。
二、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承担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教学督导和研究生教育的专题性督导,专家每人每周随堂听课不低于6课时。
三、工作酬金及奖励
1.酬金:根据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核定;
2.奖励:学校按学期对督导专家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额度最高为一个月酬金。
四、时间安排
1.院系推荐、专家自荐阶段(2013年5月27日~6月10日 )
2.候选人筛选、聘任阶段(2013年6月11日~6月20日)
3.督导团成立(2013年6月21日~6月30日)
4.正式启动第一轮督导(2013年9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一:刘 玮,电话58808884,[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二:程学竹,电话58802238,[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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