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28日,江苏省政府密集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以及《江苏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4份文件。这无疑成为当下江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鲜明注脚。
【标准表述】
当前,区域性大气灰霾污染呈加重趋势,区域性水污染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江苏面临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巨大考验。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巩固经济发展企稳向好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坚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培育以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不竭动力。
环保部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牵头部门和主力军。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环保部门承担着具体任务、肩负着重大责任、承载着群众期盼。我们必须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格外强烈的责任感、进取意识和奋斗精神,进一步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目标内涵,建设“美丽江苏”。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制订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建立完善重污染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扩大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循环经济试点,开展行业细分、标准细化的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
第二,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结合实施江苏主体功能区划,科学评估和优化调整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切实把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严格保护起来,确保受保护国土面积不低于20%,划定生态红线,优化生产力布局,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态空间。制订实施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第三,进一步拓展污染防治体系。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落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上。抓紧实施一批重大减排工程,加快建设完备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网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逐步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可以承载的范围内;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组织各地抓紧制订实施城市空气达标方案,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机动车和扬尘三大污染源,大幅减少灰霾污染。
第四,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完备的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体系,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环境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的长效机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改善质量为导向、以污染减排为基础、以环境法治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快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转型。
第五,进一步创新环境科技和政策。要把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落实到环保工作的各方面,大力推进环境科技创新,不断拓宽环保国际交流合作的视野和渠道,有力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以“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为导向,继续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加强区域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损害鉴定评估试点,为污染赔付提供依据。
第六,进一步加大环境宣教力度。深入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计划,把环境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媒体宣传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中,把环保知识主动送进学校、社区、乡村和企业,努力使生态文明意识根植社会、深入人心。特别是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对社会广泛关注、环境敏感的重大项目和规划环评,必须通过强制听证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环保协调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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