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国标13983 江苏1833
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办学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一、学校概况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于1998年12月创办的独立学院。学院2012年8月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现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校园依山傍水,景色优美,环境优雅,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42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目前在校生9300余人。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优越的环境。
学院注重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以“科学定位、创建品牌”为前提,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为保障,以“吸纳资源、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通才、实用,强调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办学特色,依托苏州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设置专业,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以多元化人才培养为中心工作,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注重养成学生的自我管理、科研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院创办10多年来,已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近17000名,有着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学院于2012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现今,学院正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现代化的趋势,进一步创新办学理念,充分依托苏州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和苏南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积极探索和实践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模式,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独立学院。
二、招生计划:2013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42个专业(方向)面向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重庆、山西、广东、广西、甘肃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等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我院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二小批,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的通知》精神,2013年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7日至7月2日,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批次。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山西均为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安徽、四川、重庆、广西、甘肃为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不分文理,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不分文理,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在专业考试中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所进行专业体检并取得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江苏省考生报考本校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次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第三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四、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认可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4.江苏省考生:
(1)进档考生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2)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5.非江苏省考生: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即普通专业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不高于4×13000元/年.生,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不高于4×15000元/年.生(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2000元/年。
七、退费办法
对录取考生因体检不合格退学、自行退学、转学、出国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的,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八、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电话:0512-66555731
十、其它: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办学优势和特色
1.学院地域优势明显,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位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城东是苏州工业园区,城西有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苏州所辖的四个县级市又是外资投资十分集中的地区,地域优势十分明显。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设置专业,就业前景广阔,我院2010、2011、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2.51%、94.27%、96.93%。2012年5月我院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中获优秀等次并荣获“2012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方案独特。我院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学院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制定人才分类培养方案,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在教学上实行完全学分制,把学习自主权完全交给学生;在学生教育引导上实行学生行为学分体系,倡导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学生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注重学生社团建设,不断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的养成和技能的提高;在就业指导方面,注重以职业生涯规划引领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3.学生奖助体系完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我院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立人民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和院长特别奖等各类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次超过在校学生数的30%。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学院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崇尚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注重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着力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先后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为数众多的学生前往交流和学习。
4.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创业实践激情四溢。学院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成立了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等学生组织30多个,创办了“大学生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等学生社团40余个,出版了《文正法学》等学生刊物20余种。学生活动社团化、社团活动专业化是我院校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学院高度重视创就业工作,通过文正学院学生创业园为在校大学生搭建了创业创新实践平台。
5.校园人文环境优美,学生公寓设施齐备。学院位于苏州古城西南的吴中区,东临吴中大道,西傍吴山,北靠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石湖景区和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占地900余亩,在校生9300余人。学院依山傍水,景色优美,环境优雅,人文气息浓厚,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每套学生公寓住4人,配有独立的洗漱间、阳台、有线电视、中央空调或分体式空调及网络系统等,集中供热水。学生公寓管理注重人文关怀,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
十二、答考生问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办学性质?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于1998年12月创办的独立学院。学院2012年8月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现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
2.请问学院的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优势和特色?
我院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导向设置专业,二是依托苏州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组织教学,三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制定人才分类培养方案。学院立足于学生成长成才,尊重、指导和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以多元化人才培养具有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在教学上实行完全学分制,把学习自主权完全交给学生;在学生教育引导上实行学生行为学分体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学生管理建设上,注重学生社团建设,强调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的养成和技能的提高;在就业指导上注重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3.请介绍学院毕业文凭发放情况。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4.学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有何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如何安排?
我院对江苏省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的要求: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类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我院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
5.请介绍一下学院的学费、住宿收费情况。
我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和学生公寓社会化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普通专业及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为6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足量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4年,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为15000×4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住宿费为2000元/年。
6.学院有哪些奖学金设置及帮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院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立人民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和院长特别奖等各类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次超过在校学生数的30%。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学院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请问学院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素质拓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我院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学生自我教育、管理、自我服务。成立了团委、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奖惩评议和仲裁委员会、学生财务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招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中心等学生组织近40个及各类学生社团40余个,出版学生刊物20余种。学生活动社团化、社团活动专业化是我院校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
8.请问学院毕业生创就业情况如何?
我院始终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学校的办学宗旨,所设专业都是社会需求较大的专业。学院地处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城东是苏州工业园区,城西有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苏州所辖的四个县级市又是外资投资十分集中的地区,地域优势十分明显。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努力提高学生创业和就业指导水平,加大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奖励力度。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学生创业园已经成为校园一大亮点。近年来我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2012年5月我院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9.请介绍一下学院与国外及境外大学合作交流的情况?
我学院崇尚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拓宽学生的国际化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院先后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为数众多的学生前往交流和学习。
10.通过贵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专业考试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如何录取?
凡通过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专业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校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将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文化课成绩×10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贵院的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何时?
答: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江苏省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的通知》精神,2013年的填报时间是6月27日至7月2日,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批次。
12.被贵校录取后,在校期间是否可以转至其它专业学习?
答: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对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转专业。
13.贵校学生如何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如何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
答:我院在籍学生,学有余力者,均可报考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采用双休日上课,学生学习期满,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者,由苏州大学颁发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不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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