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入境 美国出入境证明单I-94解析
什么是I-94
所谓I-94,是指你在入境美国时所填的资料,由入境移民官员依照你的签证及来美国的原因给予可以停留在美国时间的一张白色的纸卡片。这张I-94小白卡是所有外国人进入美国时所收到的重要身份证明文件。
由于I-94卡是控制一个外国人每次可以在美国停留多久的证件,所以,建议每个外籍人士最好在每次进入美国时都能保留一份I-94 的影印件,这些保留下来的I-94可以作为在美国合法身份的凭据。此外,由于I-94卡上注明了你在美国的停留身份及可停留的的时间,当你收到移民官给你的I-94卡时,最好看一下移民官在I-94上所写身份及可停留时间到底对不对,若是有疑问的话可以当场要求更正,若是没有及时发现的话,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你居住所在地的移民局要求更正。
除非移民官在I-94注明不可延期或转换身份,通常在I-94上所注明的有效期限内你是可以在不离开美国的情况下向移民局提出转换其他身份或延期现有身份。一旦移民局批准了你的申请,就会另外发出一份附有新的I-94的I-797批准书,这个新的I-94控制了你在美国的身份及可以停留的期间,不管你过去曾经拿过多少张I-94卡,移民局所发出最后的I-94卡代表了你现在在美国的身份及可以停留的时间。
此外,如果你在入境美国时没有收到这张I-94卡,那么,你最好自己登记和保留你每次入出境的记录(包括日期丶从哪个口岸入出境丶停留时间等等)连同其它的证据,如护照上的印章丶或者登机证等等一起保存。
一张小白卡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没有了这张卡片很可能会影响你在美国的生活甚至未来绿卡的申请,因此要小心保管并影印留底
若是你有任何关于你的I-94表的问题或疑虑(包括移民身份丶过期日以及其它的错误等等),请与你的移民律师联系。
什么人要填写I-94卡? 哪种签证类型要填I-94?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by all persons except U.S. citizens, returning resident aliens with immigrant visas, and Canadian Citizens visiting or in transit.
(除了美国公民丶美国海外侨民丶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外,所以访问或过路的人士都必须填写此表)
I—94出入境卡包括两部分,Arrival Record (入境记录),Departure Record(离境记录)。
I—94出入境卡要用英文大写的字母填写正面的一页(即(Item 1 through 13 and Item 14 through 17),不要在此表的背面填写任何东西。
移民类CR,IR 需要填海关申报卡,K 类的需要填海关申报卡和I-94出入境卡
美国海关出入境登记表I-94填写指南:
在进入美国前,机上空服员会给你一份I-94(入境/出境记录)表格,该表格需在下机前填妥。下机时,请把给移民官审查的护照丶学生签证丶I-20及I-94证件备妥。移民官根据以上证件,会在I-94表格盖上你滞留美国时的身份证明。你可根据此份证明完成学位。
I-94表格只是一张小白卡,会和你的护照订在一起。这张小白卡和你的护照一样,非常重要,绝对不要遗失,随时把他们和未过期的I-20丶或IAP-66证件放在一起,妥善保存。
I-94卡在左上角有组数字,这是移民局(INS)用以了解你在美国的所在,包括入境丶出境及许可等数字,可让你在美国合法研读,或是暂时在美合法工作。
入境时,记得马上把I-94卡影印一份,包括卡的正丶反面,然后和其它重要证件一起妥善保存,将来也许会用到。
请清楚地以英文大写填妥I-94表格。
离境时,I-94卡没交回可能造成拒绝入境
离境时未交回I-94如何处理?
I-94小白卡一般是加在护照内的。当申请人进入美国的时候,如果申请人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美国海关移民官员会发给申请人一张小白卡,上面注明申请人姓名丶出生日期丶入境的签证种类和签证有效期。
I-94真正的作用是用来记录申请人出入境的情况。当申请人离开美国的时候,申请人必须将I-94交回,以便移民局电子体统正确记录申请人出入境情况和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如果申请人没有交回I-94卡,申请人的移民记录会显示申请人没有离开美国。当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的时候,申请人可能被当作是逾期拘留,签证因而遭到拒绝。
如果申请人发现在离开美国的时候没有上交I-94小白卡,申请人需要及时做出更正。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专门机构递交:
A) I-94卡
B)申请人应该写一份信解释出国的日期
C)申请人离开美国的证明文件
哪些文件可以用来做为离开美国的证明文件呢?
1)离美登机牌:登机牌与机票不同,机票只能证明申请人曾经购买出国机票,不能证明申请人是否真正登机离开美国。有一些申请人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往往下飞机之后就将登机牌丢掉了,其实登机牌有的时候能够扮演重要的证明文件角色。
2)进入其它国家时,护照上加盖的入境章。入境章会记录申请人入境时间和入境地点。比如说申请人从北京入境中国,护照上就会被加盖北京入境边防检查某年某月某日的字样。申请人应复印护照中全部含有出入境记录的页,并寄往移民局作为证据。
3)其它一些证明文件:
工资单:表明申请人在某段时间之内在美国境外工作
银行出入帐目表明申请人在某段时间所有银行往来账务均在境外进行
境外学校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境外学习
信用卡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境外购物
I-94卡丶申请人的解释信和证明文件需一并寄往:
ACS - INS SBU
POB 7125
London, KY 40472 - 7125
USA
这里大家应注意以上文件可以使用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寄出原件,申请人务必保留一份复印件。另外,申请人应该注意不要将I-94和其它证明文件寄往任何其它的移民局办公室或领事馆。移民局只有以上机构负责处理I-94没有上交的情况。错误地将文件寄往其它移民局或领事馆会延误申请人更改错误信息。
【更多出境入境信息请点击留学群相关链接】
留学生打工超时限即非法
为规范普通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居留管理,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签证类别和签证签发、延期、换发、补发手续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居留: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非法就业:一、未持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但按照规定免办的除外;二、超出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三、不在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单位工作的;四、外国留学(微博)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五、Z2字签证持有人,超出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工作的。
征求意见稿要求,由于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由于国籍、身份不明而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遣返场所或者拘留所,直至执行完毕。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期限。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如本人无力承担,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所需费用进行担保的单位、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