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121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164名)。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程序进行。除资格条件中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考录,其中高校毕业生应为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考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查询。报考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3年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简章》。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以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当月为止。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资格。 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按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查询。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每个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青人社厅函〔2013〕46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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