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仔细研读关于过多靠国家福利影响人民幸福感观点的前提及其背后的深层次主张,不难发现,这一观点并没有错误,也是很多人的一贯主张,此次引起很大反响只是被公众误解了而已。笔者认为,公众不该在冲动的气愤中误读这一观点,不要断章取义的解读“过多靠国家福利影响人民幸福感”这一“不得人心”的官话,必须完整地加以理解。
实际上提出“过多靠国家福利影响人民幸福感”观点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政府先是多收税,压榨企业的利润,让工人的劳动报酬分配处于低水平,然后再通过政府的手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福利。毫无疑问,收入初次分配作用不强直接导致劳动者的低收入和低生活水准,而国家福利的供给终究只是属于保障层面,属于低层次的福利供给,就决定了人民的幸福指数不会太高,而这正是饱受社会诟病的当前我国采取的收入分配机制模式。
从这个角度说,提出“过多靠国家福利影响人民幸福感”观点,实质上是反对目前实行的这种不可持续的收入分配机制,而是主张在政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和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前提下,降低企业税负的基础上,发挥市场调节在社会收入分配中的基础作用,在这个基础上再发挥政府的对收入的再分配作用。具体点就是政府要降低税收,只是适当地收取税收和为人民提供适当的必要的社会福利,让人民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获取福利最大化,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
事实上“过多靠国家福利影响人民幸福感”观点不是要否认政府在国民福利上承担的责任,也不是要否定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而是认为政府的这只无形之手要有度,不能伸得太长,不要走高税收道路,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要提高居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比例,降低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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