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3〕15号),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笔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设置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笔试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专业科目《军事理论知识》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在全省设立11个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
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举行,具体安排为: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定于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9:00—10:40《军事理论知识》
《军事理论知识》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持有效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物品不能带入考场(附件2)。
《军事理论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不再配发草稿纸;《申论》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三、报名信息传送
考试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统计数据至各考区,各考区接收报名数据后,于3月25日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于4月3日前下发考场数据。各设区市在报送考点时须注明专武干部专业科目笔试考点(含报考人数)。
四、考点、考场管理
(一)严格考试管理。此次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考试周期短、任务重,且面临考试环境复杂、考试作弊频发、考试风险巨大的严峻形势,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人社字〔2011〕10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现任务、时间、标准三落实,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监考、巡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附件3),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打印带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考场监考人员核查考生身份;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或核验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同时要切实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纪律。各地要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考点、考场配备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鉴别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各地于4月11日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试卷接收、运送和保管注意事项见试卷管理要求(附件4)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派专人专车于4月15日下午3时前将答题卡和专用答题卡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后题本按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考后题本管理的通知》(赣人考中心函〔2013〕8号)执行。
六、有关事项
(一)各地在考试开考1小时后,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参考人数及参考率信息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短信发送至值班手机15170460945。
(二)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笔试期间各地考试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地将考试有关安排于4月11日接收试卷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笔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省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791-8312352、15170460945。
附件:1、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2、考前特别提醒内容
3、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
4、试卷管理要求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 间 | 内 容 | |
3月25日前 | 各考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考点、考场设置 | |
4月3日前 | 下发考试数据 | |
4月11日 | 各设区市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上报考务安排和值班电话 | |
4月13日 | 公共科目笔试 |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
4月14日 | 专业科目笔试 | 9:00—10:40 《军事理论知识》 |
5月份 | 公布成绩 |
附件2
考前特别提醒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江西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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