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具有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学兼优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单列,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专业仅限合肥校区招生专业。
四、报名办法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 至 2013年1月10日。具体要求见“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
(三)网上报名流程
1.通过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fut.edu.cn/),点击页面右边“在线报名”进入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网络申请号和密码。
2.使用网络申请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填写或修改信息”,进入相关条目(包括:个人信息、联系信息、成绩信息)逐条填写并保存。点击“上传照片”,按要求提交个人电子照片(2寸,证件照)。确认信息填写完毕并不再修改后,点“提交信息”。最后点“打印申请表”,将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
3.将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注:网络申请号和密码要牢记,考生可通过网络申请号和密码登陆本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合肥工业大学,初审结果等信息。
(四)申请材料
1.《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照片均须盖骑缝章,此表作为推荐材料封面。
2.自荐信。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证明材料。
推荐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完整者视推荐无效。
(五)材料寄送
1.自主招生申请材料以中学为单位邮寄。中学须提供申请考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截止时间:2013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我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标注,请关注网上信息。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五、选拔程序
(一)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2013年1月25日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我办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办法:笔试。
1.测试科目:数学(150分)、物理(150分),共300分。
2.测试时间: 2013年3月3日 数学:8:30-11:30 物理:13:00-16:00
3.测试地点:
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3号
河北 石家庄第一中学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号
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三)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省划定合格线(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于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四)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http://gaokao.chsi.com.cn)、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地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网进行为期十五天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或关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名单,我办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获得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具体志愿填报请按考生所在省市2013年志愿填报相关规定进行。
(一)自主招生成绩优秀
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二)自主招生成绩合格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考生12分)以内,且不低于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择优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10分排序确定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在高考原始成绩上增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投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3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作退档处理。
自主招生录取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中进行加分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监督电话:0551-62901022
八、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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