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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施工人与实际承包人(集合15篇)

独立施工人与实际承包人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合同的作用愈发重要,能够维护双方的平等地位。常见的合同书形式多样,其中独立施工人与实际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尤为常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分享。

独立施工人与实际承包人

❈ 独立施工人与实际承包人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1999-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

  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二、开工审批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XX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三、质量控制

  第三条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四、工程进度

  第四条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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