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致阅读一本名著后,我们常常会涌现出许多感悟。为了记录这些心得,写15篇读后感是个不错的选择。若感到无从下笔或缺乏灵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初中生写读后感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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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长大了,年老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嫩,到了夕阳西下再将它摘去,虽没有了清晨的那份娇嫩,却又因夕阳的映衬而平添了一缕风韵,令人浮想联翩。
鲁迅虽是一位作家,却又是一个乡下人,乡下人却又能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读书。这样便使他既没有乡下人的粗狂,又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既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又多了一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儿时的童趣,怀念与小虫子为伍的欢乐。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仿佛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度过的。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书屋后的园子里野玩,却又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召了回来,到书屋后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的评伦也就是枯燥无味吧。只有当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可以画画儿,渐渐的,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了;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读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小时候有些竟与我相似,使心中产生共鸣,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魔力吧!
自己的童年当然没有鲁迅先生的有趣,这儿并没有百草园,更没有虫儿的相伴。只记得小时候最爱玩的就是橡胶泡泡。一支小牙膏里装着橡胶,挤出一个小球儿粘在吸管上,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吹,就形成了一个个透明的橡胶泡泡,它并不像普通泡泡那样一戳就破,反而可以放在手上玩弄。很小的时候吹不动,就看着妈妈吹,长大了,便可以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吹了,即使腮帮子吹得酸疼,也继续一个个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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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仔细想想,如果没有了书,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叫《朝花夕拾 呐喊》。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自己往事的散文集,而《呐喊》则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小时候和一位叫阿长的保姆在一起的时光。这个保姆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懂的.礼节很多,在大年三十早晨都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不过有一次她把鲁迅的隐鼠害死了,鲁迅非常恨她。后来,鲁迅的叔祖送他一本《山海经》绘本,他很喜欢,但没多久就把书弄丢了,想再买也没买着。阿长告假四五天回来后带来了一本新的《山海经》,鲁迅忘记了仇恨,非常敬佩阿长。
我认为阿长是一个懂礼节、关心他人的人。懂礼节体现在除夕夜,阿长让鲁迅准备明天的事。第二天早晨,必须让鲁迅按照习俗把该干的事干完才能上床。关心他人体现在她把隐鼠害死了以及把新的《山海经》带回送给了鲁迅。害死隐鼠是因为她以为那是老鼠,不让它伤害人们;如果她不关心鲁迅,就不会给他新的《山海经》。
《朝花夕拾 呐喊》这本书中还不止这一篇文章,有趣的还有很多篇。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童年的乐园,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深深地刻在了童年欢乐的记忆里。三味书屋既是鲁迅先生认真读书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充满童趣的地方。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这本书,也欢迎大家推荐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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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面描写的各种人物令我难忘,描写的各种往事值得我深深回味。
《朝花夕拾》写的是鲁迅的生活回忆,很真实地反应出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人民的生活情景。其中,在《猫.狗.鼠》这篇文章中,就表达了鲁迅小时侯对隐鼠的喜爱,对猫的厌恶。鲁迅在童年时在一间空屋里救下一只被蛇咬伤的隐鼠,隐鼠的伤好了之后,鲁迅与隐鼠的关系渐渐地好了。当他看不到隐鼠时,却得知它被花猫吃了!虽然后来知道是阿长--家里的女工踩死它的,但鲁迅对猫还是很厌恶。在鲁迅眼里,猫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
这本书为散文文体,写的是鲁迅记忆中的往事,重写感触,叙事描写才有内涵,有意味。鲁迅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事件仿佛依晰在前。又在这篇散文中掺进了很重的.杂感因素。文中庸医骗人钱财,不顾他人性命;某些日本学生的尖酸刻薄;三味书屋的枯燥无味,古板僵化;日本仙台的遭际反映出中国的贫穷;范爱农不明不白的死说明了辛亥革命后旧势力依然强大的社会情形…这些事例都反映了当时社会中普罗大众的生活背景。
《朝花夕拾》反应了鲁迅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感情真挚,写作方法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我也从中了解了许多当时人民的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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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书叫《三只小猪》,我读了这本书后有很大的感悟。
这本书里说以前有小猪三兄弟,一天,小猪妈妈说:“你们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生活了,以后要自己生活,“你们要一人盖一栋小房子。”说完小猪三兄弟便忙活起来了,老大向农夫买了一堆稻草 用了半天的功夫盖了一个漂亮的草房子,老二向农夫买了一堆木料,用了一天的功夫盖了一间木头房子,而老三搬了三天的石头,又用了三天的时间盖了一个黑不溜秋的石头房子。这石头房子比老大和老二盖的小房子都要结实。一天,老大出去玩,正巧遇见了一只大灰狼老大跑回自己盖的草房子里,大灰狼追到这里轻轻吹了一口气,房子就倒了,于是老大跑到了老二家里,大灰狼跑到了老二家口,用手一推,木头房子就被推倒了。于是老大和老二跑到了弟弟家,大灰狼从弟弟家的烟囱里爬进去,小猪们把水烧开了,大灰狼正巧掉进了锅里,差点烫掉了大灰狼的尾巴,于是大灰狼逃跑了。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事要做好准备,打好基础,这样遇到困难才不会手忙脚乱。老大和老二的'房子用稻草和木头作材料,经不起风吹雨打,遇到大野狼就只有仓皇逃命。老三选了石头作材料,一层又一层地慢慢垒起来,虽然不漂亮,但基础牢靠,房子结实,轻松地打败了大野狼。
老三的聪明能干还教会了我们如何动脑筋克服困难。在遇到难题的时候,我们不要像老大和老二那样随便放弃,要多思考、想办法,要以小猪为榜样,做一个聪明、勇敢、勤劳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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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记叙了高尔基从四岁到十岁这一期间的悲惨遭遇,这也是他黑暗的少年时代生活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不得已从家乡同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里,而那些残酷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外祖父家里是一个小染坊,家境十分败落。这导致外祖父卡希林喜怒无常,脾气极坏,而且十分吝啬。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依洛和雅科夫的品质更是恶劣,在他们身上看到的自私、粗野、爱财足以反映当时俄罗斯的社会情况。
阿廖沙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大打出手,外祖父殴打外祖母的头,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地扎进他的头皮里,雅科夫舅舅无端东打死自己的老婆…… 一件件丑事,一幕幕惨剧,令人目不忍睹。 而阿廖沙就是在这黑暗的环境下度过了童年的生活。尽管这样,阿廖沙还是长成了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人。因为他外祖母的爱,因为善良的“小茨冈”,因为忠厚老实的老长工,他们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影响着他,给了他力量。
阿廖沙远离家乡,他的生活是那么的.不幸,但是他的那种不肯屈服,勇于向命运挑战的可贵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他能在令人恐怖的环境下长成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因为有艰苦的生活磨练着他,他自己也在努力着。
这部作品揭露的旧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众生相、小市民的阶层。让我深受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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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另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性的人是多么伟大!
保尔·柯察金出身贫寒、自强不息、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勇斗病残、百折不饶、奋斗到底、终获成功。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热。我是一个很没有意志力的小女孩。三年级时,我的眼睛弱视了,所以就得使用弱视治疗仪。弱视治疗仪就像眼睛似的,每天得戴三次,每次戴十五分钟。戴上它,再插上电源,治疗仪里的两个红外线小灯就会一闪一闪的。刚开始,我还能坚持着不往外看,可治疗了一个多星期后,我渐渐讨厌起治疗仪了,也常常不治。有时我戴上治疗仪,如果有其他同学走过,我会一边眼睛治,另一边眼睛看。有时别人在看电视,我也会把治疗仪弄一点空隙,然后一边治眼睛一边看电视。
读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觉得自己以后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流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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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三毛流浪记》,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这个流浪汉,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无家可归,只好在大街上流浪,衣食无着,十分令人可怜。只有一些比他条件好一点点的流浪汉同情他、理解他、照顾他,让他觉得有一丝温暖和满足。为了能填饱肚子他可能需要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也干过不少活呢:卖过报纸,拾过烟斗,帮别人抬过黄包车……
尽管如此,他还总是受人欺侮,他一点儿也不记仇,也没有一点儿报复心理,从来不跟别人打架,也不招惹别人,还每次都哄着别人。有时为了同情别人,自己挣的钱还不够花,可还是常常想着帮助别人,哪怕让自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窘境。他是个正直的孩子,哪怕自己没钱,需要忍饥挨饿,他也不听老大的话偷别人东西来赚钱。我被三毛不抱怨、不屈服的'精神所感动。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富有情感的心,可能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亲的疼爱,生活的无依无靠,可是他知道感恩,不论怎样的一点小的收获他都懂得满足,他从不抱怨自己的生活,还时时想着用自己一点点微薄的力量来帮助更多比他更贫苦的人。
和他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可幸福的太多了,父母会小心细致地呵护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成才做好一切准备,我们只要全力以赴我们的学习就可以。一次挫折、一次摔倒也许我们就会哇哇大哭,可是和三毛所遇到过的磨难相比,我们遇到的苦,受过的那些伤又能算是什么呢?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更应当有一颗善良的心、友爱的心,在别人遇到问题和苦难的时候,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被关怀、被帮助,并能够将这份爱传递下去,只有这样我们的世界和生活才会充满爱。《三毛流浪记》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要懂得知足,知足常乐;要学会关爱,在别人前行的道路上扶上一把,你也能在付出的过程中感受到这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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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确是一个好东西,但是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这样想的,我觉得读书是一种枯燥无味的事。
其实书可以帮你提高学习成绩,因此父母就会拼命地让你读书,复习书,预习书。我们当中有些人可能喜欢读漫画,读一些我们觉得很有趣的书。但是我们想要看这种书,那是万分之一的事情,这些书可是家长眼里的钉子,所以家长肯定会努力地拔去这些眼中钉。如果看漫画,一旦被家长逮到了,就会被请吃一顿“竹笋炒肉”,要不然就是来一顿混合双打。
可是不看学习的`书,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在小学时,父母让我看书复习,我就会老老实实地看书,但是一旦到了六年级时,我对书慢慢地感到了厌倦。特别是在初一时,回到家连作业都不想做,特想直接躺到床上,蒙上被子好好睡一觉,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每当要考试,复习也就考试前一天,可是考试卷发下来,一旦没有达到父母的要求,就会挨到父母一顿打。还会被家长好好训一顿,教育一番。他们每回讲的还都是一样的话,“要好好学习。”“你看人家怎么考的那么好,你怎么就那么差。”“你啊!就是看书看少了。”听的我都烦死了。有一些学生是学习成绩超好的,无论我怎么比都比不上,老师请他们起来回答问题,一个个都会讲的滔滔不绝、连绵不断,他们都是觉得看书有趣,真是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想的,估计他们是外星来的吧!感慨结尾
谁让我们是学生呢?真的很想快点结束这段学生生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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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进入初中后,就接触到了很多的书籍,不再是单一的童话和漫画了。尤其是我在初二,我们班主任弄了一个图书角,给我们购买了很多书,有名著、杂志、寓言等等书籍,这一下就打开了我看书的视野,对书的兴趣简直达到了顶峰,格外的喜欢读书。
初二是我第一次接触杂志这一类的书,开始觉得没什么可看的,觉得很杂,可是那时候大部分的书(除了杂志)我都看不太懂,因此只能选择这种内容丰富的书读,这一认真读下去,才发现杂志竟然是如此有趣的书,感到特别的开心。我渐渐就沉浸在了书里,喜欢里面的各类文章,尤其是哪些写着对外面世界的介绍,我读的'如痴如梦,每天都想要去深挖里面的故事;喜欢看里面对情感的深刻描述,因为那是我不能写出的情感,那些文章对感情细腻的描述,让我有点羡慕,很想去体验一番;喜欢看里面的科幻文,里面对一些不怎么常见到的技术的描述,不禁去想那个场景,好似看到了灵活的科技在为人们服务。还有众多描写不同的文章,都让我喜欢。
杂志看似“杂”,实际上里面蕴含的东西很多,对我而言是有益的,因为简单而通俗。而且更是因为它“杂”的原因,里面收集了很多的素材,这对我学语文很有用处,初中之前的我,看到书很少,尤其是有意义的书更少,像这种都还是初次接触,可带给我的冲击力是不小的,读杂志,体会各种文体,偶尔有些杂志专门就是用作素材的积累的,在我写作是真的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素材,让我在老师、同学们面前可是有了很好的印象。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读书是真的极有益了,我都有些后悔小学是没有去读更多的书,不然早就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了。
读书它给我的感受,不仅是对学习有帮助,还有对自己排解孤独很有用,有时候一本书读下来,都能忘记周围的环境,只沉浸于书中的世界。在初二就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一类书,我很幸运,能够有这样读书的机会,让我去不断的提高自己,不论是涵养,亦或是学习,都是一种进步。初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阶段,让我真正认识到读书的乐趣,让我认识到自己读书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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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时光是非常的愉悦和轻松的,尽管初中生的学业并不是很重,但是我依旧懂得时间的重要性,也懂得自己作为一个学生,应该要把握自己的时间,合理的运用自己的时间,所以在这个假期的日子里,我也读了很多本书,用书籍来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我很喜欢读书,我觉得一本好的书籍能够让我彻底的静下心来,也能让我沉浸在读书的欢乐当中,我也更加的懂得读书对我的重要性,在自己难过的时候,拿起一本愉悦轻松的书本来看,看着看着就感觉自己的坏心情也随着书本的翻页而一扫耳光,在自己迷茫的时候,拿起一本励志的书本,也能够让我从书本当中找到一定的方向和目标,并且愿意去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在自己焦躁不安的时候,翻看一本沉稳而轻松的书,我们可以得到片刻的安静,通过书本来稳定自己焦躁的心。
从小到大,我都非常的喜欢看书,我也很感谢书本给了我带来的`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以及书籍对我的成长路上的鼓励和帮助,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从自己识字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不管是自己伤心还是难过,开心还是高兴,书籍都会陪伴我的左右,也帮助我更好的缓解自己的心情。在这个假期的时候,我也读了很多的书,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会看一会书才能安心的入睡,在自己做完作业,完成父母当天给我的任务之后,我也会自己坐在书桌旁边阅读一本名著,不管是对于什么样的书籍,在我的心里都是我的精神粮食,有时候甚至会感到自己如果一天不看书,自己的心里就总会有一丝的空落落的感觉,所以我一直觉得书籍是自己这一生当中所不能离开的东西。
我认为喜欢读书是一个好习惯,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读书可以让我在难过的时候缓解自己的心情,读书可以让我在迷茫的时候得到一定的指引,能够得到一定的方向和目标,读书可以让我在压力倍感的时候得到相应的放松,读书也可以鼓励我一直前进,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最初的初心,并且对自己所期待的目标而去努力,我喜欢书,我热爱读书,我也感谢书籍给我带来的很多的心得和体会。
我相信自己在未来的生活和学习当中,读书能够带给我的远远不止这些,我也会一直保持自己热爱读书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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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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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草房子》了,这本书是由曹文轩写得,除了《草房子》,还有《山羊不是天堂草》、《狗牙雨》、《我们的麦场主》等等。在《草房子》里我喜欢的一片文章叫《秃鹤》。
这篇文章主要讲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在他上三年级以前都不在乎自己的'头,因为他还太小,村子里也有很多秃子,他的同班同学每天都要摸自己的头,秃鹤觉得很光荣,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自己的头,就把头看得很珍贵,不再由着他们想摸就摸,就出了一个条件,每次拿一根铅笔或者一块橡皮还两次抚摸,又一次丁四跟他说条件给秃鹤一块肉,让他抚摸一次,秃鹤拿到肉立马转身就跑,丁四拿着菜刀满校追,最后追不动了,就只好回去了,秃鹤得意得很。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春节,开展了一个大型的才艺表演,将一轮老师挑选了适合表演的人,就开始排练了,排到最后却发现里面有一个秃子,将一轮老师接收到了一封信,是秃鹤写得,刚好秃鹤也是一个秃子,将一轮老师就让秃鹤上场表演,秃鹤在场上表演的神气活现,就像真的司令官在指挥打仗,表演完经过评选,油麻地小学就获得了第一名,当其他人都欢呼雀跃的时候,桑桑却发现秃鹤不见了,于是大家分头去找秃鹤,桑桑是第一个发现秃鹤的,在小河边的哭泣,大家说:“我们回家吧!”于是秃鹤站起来嚎啕大哭,和大家一起回家了。
这篇文章让我们知道了不能乱摸别人,这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的样子。还有一个道理是我们要积极参与比赛,有可能才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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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特殊的寒假中,疫情的意外到来,让我只能呆在家中、足不出户。学习之余,我只好以看书、练字来填充生活。今天,我依旧走到书架前去挑书本。无意间,我的目光扫到了书架的一个角落,那里摆放着一本陈旧的书。我轻轻地捧起,只见《草房子》三个字映入眼帘。随后,我翻开书本,开始细细品读。
《草房子》的作者曹文轩用细腻朴素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广阔无垠的芦苇丛……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勤劳快活的人们:聪明调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柔弱文静的纸月和一直守着油麻地的秦大奶奶。这本书一共有九个章节,写的`是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学习时光,同时也经历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
主人公桑桑淘气顽皮,经常以捉弄别人为乐,大部分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野孩子。可谁又能料到,原本活泼开朗的桑桑最后却得了鼠疮。身为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也就是桑桑的父亲,为了儿子的健康,他不惜抛开视之如命的教育工作,带着桑桑四处求医问药。虽然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碍,但桑乔并不气馁,仍然为桑桑的病到处奔波。桑桑从大人们的言谈举止中,也意识到了自己病情的严重,甚至在鬼门关前徘徊过。在死亡体验中,他领略到了生命的真谛,慢慢开始学会关爱体贴他人。
看完《草房子》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曹文轩在书中塑造了几个深刻的人物形象,他们的人生虽然充满了坎坷,但他们仍然坚强地面对,迎接各种挑战。是啊,每个人的一生十有八九都是不如意的,但只要我们满怀信心、微笑着去面对,困难都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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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的打开《草房子》这本书,进到书的内心深处,像海棉一样消化吸收着里边的专业知识,这本书便是曹文轩的杰作《草房子》,这本书使我们学会了英勇、顽强。
《草房子》中的主角是一个名字叫做桑桑的男孩儿,他在他的家乡有很多盆友,他身旁发生了许多有关他的事儿,他在:痛楚、后悔莫及、艰难困苦中训炼自身;在自身心地善良、协助、专业知识中感化自身。让她们一家变成了一个憧憬取得成功的一家人,让家乡每一个人都记牢她们一家人。
看了这本书,我想起一件事。那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我忽然遇到了一道非常非常难的`应用题正虎视瞪瞪的摆放在我眼下,我怎么计算也算不出来,干了几回都半途而废,我烦心了就想舍弃,让母亲来协助我答题,这样子也要我休息一下(由于那时候母亲没在家里)。我便学会放下笔,到外边去看电视剧了,当我们看电视剧的情况下总会有一点心里不舒服的觉得,我觉得:我必不可少学习培训桑桑的那一些出色的胆量,不可以舍弃的,否则我怎么学习呢?如何无愧于桑桑呢?想完我便立刻走入了屋子里又逐渐“工作中”了。
我先找了我的数学书,在勤奋努力的状况下总算找到有关那一道题的知识要点,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呀”!,我将这道要我差点儿舍弃的应用题算出来,我认为真有满足感。这本书简直太棒了,简直通住取得成功的直徑啊!
《草房子》这一本书我一定要把他个人收藏起來,让我将这本书一代代传下去,要我的子子孙孙们见到这部曾是历史悠久文学家曹文轩的好书。更让她们学多一些好的物品,未来获得好的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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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经典的小说,一部爱的小说,从秃鹤看到药寮,在感动中我合上了《草房子》,封面上桑桑、陆鹤、纸月、阿恕、杜小康、细马等在挥手向我告别,当然他们是在那金灿灿的草房子的屋脊上。
《草房子》是曹文轩伯伯在七八十年代完成的作品,离我们似乎已经有点远了,读起来还是那么有亲切感。
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似乎可以独立成章但它们内在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油麻地这个地方有关,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但在这六年中,更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他与纸月之间似友谊又超乎友谊的关爱,蒋一轮和白雀互爱互慕的感情,最后纸月的离去,白雀与蒋一轮“分道扬镳”的结局又让人心底不禁一颤;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时的悲怆与优雅让人懂得了顽强,当杜小康从富裕优越的境地跌落时,他静静地品味着孤独,并做些无谓的挣扎,当遭受到大芦荡养鸭失败的又一次打击时,他依然是平静的,并且眼睛“出奇地亮”,他成长了;人间真情的美好还在“艾地”,秦大奶奶在最后一瞬勇救落水女孩子所闪耀出的人格光彩让老人获得永生……这一切的一切在桑桑的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爱的种子也在读者的心中绽放。
故事似乎还没有结束,桑桑会回到那永远的油麻地吗?他和纸月还会见面吗?杜小康能重振家业吗?细马以后会想着去读书吗?还有,在我这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又会留下什么样的记忆呢?看来,要走出《草房子》还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