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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聘用合同 | 劳务合同 | 用工合同
许多员工,包括劳动关系管理人员,都曾撰写过工作总结。小编为您推荐了一份劳动关系科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20xx年,XX县人社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用工备案管理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较好地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摸清底数。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和源头,为此,我县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通过县电台、电视台、《XX时报》等媒体大力宣传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和意义,对规模企业人事主管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法制意识,做企业和职工的代言人,维护好双方合法权益,从而激发签订劳动合同的积极性。
二、依法备案,层层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规范劳动关系为重点,在全县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将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和单位用工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局成立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通过与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及规模企业签订劳动用工目标责任书,结合劳动监察,加强了劳动用工日常管理,确保劳动者按时得到足额报酬,农民工讨要工资信访案较上年大幅下降,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今年,我县以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契机,积极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首先是抓培训,重在提高素质。为使协商工作能够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辅导,组织企业协商双方代表学习相关知识,使参与协商人员通晓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提高了工作业务水平,为协商谈判的成功提供了保证。二是抓平等,重在提高协商实效。这方面我们重点抓了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审查,确保推选的代表能够代表劳资双方的.利益。三是开好职代会。让广大职工监督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四是做好试点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对试点单位协商成功的先进典型,在全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1、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尽管全县规模企业普遍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如在建筑企业和餐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监管难度大,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进一步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3、充分发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进行,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劳动关系科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劳动工资与劳动关系工作。现将年劳动关系科工作汇报如下:
一、用工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源头,今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市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19538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全市职工总数的96%,全市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了92%。
二、劳动关系工作存在一些及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类问题,《劳动法》实施十四年来,通过实践发现有些国有企业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上不完全到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只限于原固定工或在计划经济时期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合同制工人,而对原有的`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是规避这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能够减轻企业各种福利费用支出的负担;三是企业在改制或关闭破产时可以减少成本;四是使企业用工具有灵活性;五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二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
第三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条件,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是延长工作时间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国有和集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也不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他们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比较淡漠。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能随意用工,又降低用工成本。三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只要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要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化治理措施。
三、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思考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应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障。需要配套强化执法、普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二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
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其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内容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拖欠职工工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0xx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促进罗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20xx年1-10月审查集体合同xx0份,涉及企业2815家次,涉及员工5669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集体合同98份,涉及企业98家次,涉及员工22882人次;审查区域性集体合同22份,涉及企业2717家次,涉及员工33814人次。
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
为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主动走访10个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调动街道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和社区工作站等基层力量,指导创建工程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创建工作。同时,借助人力资源部门的`普法宣传和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全面发动企业积极参加。特别注重企业指导,面对面解释劳动管理的十项标准,推动企业科学。
三、关爱外来建设者
积极落实区全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关心外来建设者。一是挖掘就业岗位,分行业举办罗湖区关爱外来建设者春暖公益招聘会,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综合服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制伴我行”劳动法律服务宣传周、缤纷五月青工文化节、劳动节为平台,举办劳动普法教育户外宣传活动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座谈会;三是推行集体协商,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严把集体合同质量关;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养,重视来深建设者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来深建设者稳定就业能力和向高技能、高收入行业转移能力。
四、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要求,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抽样的242家样本企业为重点,开展20xx年我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已经与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合作,由后者研究提供收入增长方案,使地方实现城镇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同步。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刘军胜测算,根据平均工资增幅与GDP增长的关系,若今年全国GDP增长幅度为8%,则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为 8%-10%,将低于去年的增长水平。在去年工资普遍上调的前提下,今年实现工资持续高速增长难度不小。
记者还获悉,对于今年的工资调整思路是:"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立法进程。"而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虽然没有纳入今年的立法规划,但是相关的起草工作仍在继续,同时围绕促进工资增长的相关配套制度也在制定中。
今年不会大范围上调最低工资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形势亦不乐观,社会公众对深化工资分配改革及工资增长的期望仍然很高。去年全国有30个省市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大约在24%.今年两会记者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将根据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情况、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情况,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今年不会像去年那样全国范围内普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考虑到物价问题,一些地区仍然会上调。
刘军胜认为,今年最低工资标准仍有上调空间,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方,工人对工资上涨的预期较高,再加上物价上涨的因素,为了缓解用工紧张,这些地方仍然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在去年整体调整的情况下,今年不会普遍上调,考虑到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继续调整仍有难度,主管部门不会统一要求,主要依靠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加薪"到底影响多少人
从五一开始,吉林省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22%,跟上了今年十多个省市上调的步伐。目前,北京的月基本工资已由960元调整到1160元,天津由920元调整到1160元,江苏由960元调整到1140元,广州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增至1300元,而浙江调整后的1310元为我国目前最低工资最高的省份。"实际上,中等收入以上人群并非最低工资标准受益对象,其工资增长也非推动重点,普通劳动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工人,包括农民工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影响对象。"刘军胜表示。
在4月19日结束的全国劳动关系座谈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按照专家们的看法,在最低工资标准线浮动范围内,预计影响8%左右的人群,根据他们测算,合理的区间在 5%-10%."如果超过了10%,就说明标准定高了;如果影响人群低于5%,就说明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上调空间。"刘军胜告诉记者,最后到底有多少人受到影响,目前国内的统计方法远未达到精确,只能根据测算进行大致估计判断。
扩大企业薪酬调查范围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工资增长是有促进作用的,尤其对低收入群体是有影响的,但另一方面对就业会带来负面影响。"最低工资标准是双刃剑,提得过高,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很可能选择裁员,从这个角度来说,就业没有了何谈提高工资,所以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整个社会福利下降。"刘军胜说。此外记者获悉,人社部将扩大企业薪酬试调查范围,逐步将非公有制单位的工资纳入监管、指导和服务范围。"由于长期以来非公有制单位用工登记备案存在缺陷,导致有关工资统计数据发生偏差。而对企业进行规范的用工登记备案后,为准确掌握各种类型企业用工成本创造条件,为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更多参照。"刘军胜表示。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李实也认为,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一是要考虑当地的就业水平,二是要考虑到当地企业的盈利状况,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准确地分析出、估计出最低工资标准在什么水平上是适应的,才能发挥它促进工资增长的同时,又不会带来失业问题。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背景:
株洲桢仕杰贸易有限作为全国知名体育品牌“安踏”在湖南的代理商,多年经营,几经周折,从“安踏”品牌塑造,成长,壮大至近年的市场收缩调整,至今,已经走过了最艰难的时期;今年桢仕杰迎来了“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改革关键年。为配合公司做好薪酬体系的修订,以及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架构及岗位和本区域可对比企业进行数据收集,提交本年度的薪酬分析调研报告。
公司内部数据主要是通过整理20xx年人事薪酬数据、薪酬调整数据,以及通过走访业内同行与网络等途径,并对株洲政府20xx年公开公布相近规模企业相似或相近岗位薪酬数据,通过对这些基础的数据分析处理形成此报告。
二、目的:
通过对公司内部这几年薪酬调整变化情况,和本区域市场上参比岗位的薪酬状况进行分析,力求本调查报告能透晰出调研各岗位的基本现金收入、月度总收入,年度收入,年度总收入,以及公司现有薪酬体系,岗位薪酬设置在行业内的整体水平等重要薪酬信息.
三、同行业企业年度费用数据对比:
株洲桢仕杰贸易有限公司
(略)
株洲依纯商贸有限公司
(略)
株洲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361度湖南分公司)
(略)
四、薪资组成
株洲桢仕杰贸易有限公司
本薪酬调查岗位薪资未包含福利项目
五、桢仕杰薪资情况、依纯、361度的情况比较:
六、岗位薪酬现状:
在20xx年薪酬体系中,公司在年度内修改达一次以上。该薪酬模式运行以来,逐渐呈现出了一些情况:
1、薪酬的激励效果难以体现:
其一,受到行业本身的整体经营状况的影响,业务版块的薪酬标准普遍较低,且整体涨幅都较低于同行业内其他公司同岗位薪酬水平;
其二,自营区域与市场业务版块人员的业绩提成方案,达成率现实际运营状况有一定偏差,在在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中清晰知道难以达成目标。
其三,自营区域、市场业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未与实际业绩挂钩,不能体现多劳多得、业绩与财富的对等;造成员工“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心理,不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2、因20xx年在薪酬体系设定中系数的确定上缺乏硬性、可操作性的区分标准,导致各部门对基本薪酬构成与绩效—业务提成系数存在一定的误解与疑惑,且绩效——业务提成系数普遍偏低,直接导致了同地区内,薪酬与绩效系统之间的个人薪酬差距。
以依纯商贸公司经理级的部门负责人的工资为例:在同样岗位职责的两位员工,尽管系数相同,但两个人因为平台系数设定不同,而导致每月工资差距占到个人工资的x%;对现有的团队稳定存在一定的隐患。同时,随着行业市场收缩,市场占有率下降,业绩拓展几近于零,原属于拓展业务的岗位的市场业务团队也将逐步转入促进优质加盟商单店业绩工作中,其原平台系数一旦随之降低,将直接导致熟悉市场情况的人员流失;而若不降低系数,则将对原薪酬体系分配占比的冲击。
3、员工系数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20xx年x月进行薪酬套改过程中,都是在原系数工资薪酬标准上,进行调整的主观因素较大;
4、自营区域员工薪酬标准在各店铺所在地段、规模、管理中缺乏竞争优势,给补员招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5、与薪酬体系相辅相成的相关制度(奖惩、晋升、绩效考核制度等)未与薪酬制度对接与挂钩,直接影响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业绩与薪酬的关注。目前,各岗位在“加班费”、“工龄补助”、“通信补助”等方面形成统一规范与执行标准,实际执行情况与规范中的'标准偏差很大。而这些薪酬之外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达到对员式的稳定作用。
公司各具体岗位月工资标准表
七、20xx年度薪酬调整建议
1、明确制订、改良平台系数与个人系数确定方案,或明确部门平台系数设定标准;
2、从行业薪资水平出发,适当调整市场业务员工、终端员工的工资标准;从自营区域、市场业务区域的整体经营情况出发,设定管理层员工薪酬标准;
3、针对不同岗位实行多样化的津贴补贴;
4、建立并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
具体措施
1、明确化。
一是明确薪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公司经营情况与部门平台系数之间的关系:在部门独立核算的前提下,应允许同样部门或店铺在不同经营状况下,同岗能有不同的薪资标准;
二是明确薪酬与能力之间的联系。个人综合能力与薪资高低的不同。可以从“设定样本”、“薪酬分布”的角度出发;
三是明确薪酬与业绩之间的联系。市场业务人员,尤其是客户经理、拓展专员、店铺管理人员的提成标准;
四是明确薪酬异动的标准。宽带制薪酬下,在同职级中,个人调薪的必需或必备的条件;
2、合理化。
目前员工调薪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进行事务性手续办理;部门负责人极少参与薪酬标准的调整工作,但是执行过程中,公司高层个人感性认定所产生的决定,直接否定了公司拟定并执行中的操作规范;形成了单个提出申请的与兢兢业业工作的员工对比与落差。因此建议提高部门负责人在薪酬调整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参与进薪酬标准的制订过程中来,显得相当迫切。尤其是基层管理人员的薪资调整建议可以自下而上进行。
3、多样化。
综合公司现有市场加盟商与自营区域终端市场情况,来推算出公司应该设立对应职能部门和岗位。建议公司考虑精简机构与岗位编制,对于部分合并的岗位,对于身兼多职或有特殊素质、特殊技能的员工,尤其是自营区域终端管理人员,应在薪酬的设计上留有余地,或设定“兼职”、“技能津贴”、“特别岗位津贴”等;以平衡员工工作重心,并提高员工自我激励自我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4、体系化。
尽快制定并完善员工奖惩细则,创立“奖金池”以积极激励、相对稳定的为目的,并建立部门或区域内部的合理、有效的补充性做法。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为了准确把握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弄清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推动建立科学的工资调控机制和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省总工会于20xx年7-9月份,对近三年多来我省城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选取沈阳等6个市的9个行业及沈阳铁路局、辽河油田等2个产业,共140户企业、1400名职工为样本,以抽样问卷和填写调查表为主,同时听取劳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全面介绍和各市各产业工会的汇报,分别召开部分企业经营者、劳动工资负责人座谈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企业一线职工座谈会,以及对部分一线职工进行个案访谈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等,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
现将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全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以“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控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虽然这种新机制还相当不完善,但从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企业现行分配模式及特点、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情况来看,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建设,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的积极的方面迈进,主流是好的。
1、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调查表明,随着改革改制的推进,我省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权力逐步落实,过去那种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思维观念正在逐步退出,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对企业调整工资水平发挥了主导作用。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在企业决定工资分配中,也有了较多的思想基础。
调查显示,因企业效益增长而提高工资的占54.8%,有61.7%的企业在招聘职工确定工资或调整职工工资时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决定工资分配时,31.1%的企业认为“经营方应当听取了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后决定”,59.7%的企业表示“应当由企业经营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决定”,两项之和是90.8%。有54.8%的企业认为职工参与企业分配最有效的方式是“职工代表大会”,23.8%的企业认为是“集体协商”,两项之和是78.6%。
另外问卷还显示,75%的企业在因各种原因需要降低职工工资时,遵循了“经营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决定”的程序。从不同所有制企业看,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的方式不同。国有、集体企业工资调整方案一般都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部分私营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企业通过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工资分配上发挥了一定作用。统计表明,83.3%的职工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作用很大”或“有一定作用”。
2、企业现行分配模式及特点。绝大多数企业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模式和以岗位工资为主、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少数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工效挂钩、依据“两低于”原则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办法,约占总数三分之一的企业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在各类企业中,最基本的工资支付形式是计时工资,以计时形式领取工资的职工占90.9%,以计件形式领取工资的占9.1%。
问卷统计,在8小时之内能够完成规定劳动定额的职工占88.8%。企业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突出了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工资薪酬占有份额,收入分配明显向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倾斜,职工各个不同群体收入分配全面拉开了差距和档次。调查显示,企业涨工资优先考虑技术工人和技术干部的,占调查企业的57.2%。这种以技术和管理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工资分配制度,对促进职工学技术学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起到了明显的激励作用。
3、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情况。各级政府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管理企业工资分配的办法和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要求,有利于在工资分配中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的工作体系,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手册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指导和调控制度。大连、丹东两市还开展了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试点。这些制度在指导企业进行工资分配中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一定作用。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控作用比较明显。职工问卷显示,93.3%的职工,其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9.2%的职工工资没有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企业问卷显示,在企业因经济效益下降或资金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时,有88.5%的企业回答能保证职工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存在问题
调查表明,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处于探索过程和初始阶段,尚未完全步入依法运行和科学操作的正轨。因此,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一线职工收入偏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大、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普遍、保险费缴纳很不到位。
1、相当数量的一线职工收入偏低,工资增长缓慢。从调查情况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上仍然偏低。问卷统计,职工认为企业分配中存在主要问题是“工资水平低”的,占17.3%,“工资增长缓慢”的,占33.5%,“工资长期不增长”的,占10.3%。
工资收入低和增长缓慢具体反映在五个方面:
一是从职工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比较看,调查数据显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以下)”、“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元)”的职工总数占43.7%,而“大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元以上)”的只占56%(见表1)。表1:职工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比较人数百分比累积百分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6.66.6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以下)23419.225.8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元)21717.843.7大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元以上)68556.3100
二是从职工工资收入增长频率看,问卷统计,20xx年以来,收入明显增加的仅占53.2%。3年来工资一次没涨过的占38.5%,仅涨过一次的占30.6%,两项合计占69.1%。而企业经济效益与3年前相比没有变化和下降的占40.4%,说明相当一些企业效益好但并未给职工增加工资。
三是从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看,虽然在总体上职工工资增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都比较高,但一线职工增资幅度并不高,一次涨工资在10几元至几十元的不在少数。
四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掩盖了部分岗位和离岗职工收入偏低的事实。
据调查,企业辅助生产工人、服务人员、销售人员,是收入最低的一个群体,占职工总数23.2%。按20xx年4月份工资测算,销售人员平均工资收入是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87.7%,辅助生产工人平均工资收入是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83.2%,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收入只相当于所有人员平均工资收入的71.6%,一些职工工资收入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离岗人员与在岗时相比,收入更是大幅度减少。据问卷统计,企业非职工个人原因造成职工暂时离开生产岗位,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标准是,按生活费支付的占27.9%,按最低工资支付的占13.2%,按基本工资支付的占39.7%,分文不发的占4.4%,而按全部工资支付的仅占14.7%。据抚顺市调查,全市比较集中的四个行业离岗职工总数20万人,20xx年平均生活费仅为1198元。应当说在岗职工工资的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与部分人员下岗减少工资支付密切相关的。
五是从职工对个人工资收入的评价和满意度看,认为本人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的达50.8%,“中等”、“中等偏上”和“高收入”的,只占45%。职工对自己收入状况“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4.8%,“不满意”的比例达45.1%(见表2)。表2:职工对本人收入状况评价您认为您的收入水平与3年前比较您认为自己的收入在所有城市属于哪个档次您对自己目前的收入满意吗提高了53.2%中等以下50.8%满意12.6%没有变化30.7%中等34.2%基本满意42.2%下降了16.1%中等以上10.8%不满意45.1%
2、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大。20xx年职工总收入(税后)按地区分,除了两个产业外,最高的是大连,为17659.93元,最低的是丹东,为9550.38元,两者相差近2倍(见表3),如果将两个产业计算在内,则收入最高的是辽河油田。按行业分,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为22543.17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为9989.34元,两者相差2倍多。按企业分,最高的是国有独资企业为18043.56元,最低的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9619.74元,两者相差近2倍。
行业间和企业间工资差距在所调查的6市反映情况类似。如据抚顺市调查,目前该市职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20xx年和20xx年职工的年收入分别为26977元和41907元,增长幅度为55.34%。而收入居倒数第一、二位的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职工年收入,20xx年和20xx年分别为7175元和7985元,两者分别相差3.76倍和5.25倍。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的职工年收入与全市职工20xx年和20xx年的平均工资12025元和13915元相比,也分别相差2.24倍和3.01倍,而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据大连市调查,从行业分布看,20xx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平均工资最高,达41477元,其次是金融业,为32965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居第三位,为27809元,分别高于省平均工资水平12.2%、36.2%和30.8%。而采矿业平均工资最低,仅为9959元,其次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13404元。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职工工资收入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隐形工资无法调查核实,主要反映在某些特殊行业或垄断行业尤其是管理层,其隐形的收入部分甚至远远超过显性工资收入,从而形成了更大的收入差距。
3、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
主要表现:
一是决定工资分配的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企业不是严格依法和依照政策对工资收入分配进行规范操作,而完全由企业老板凭心情,由经营者个人说了算。这类问题,在采矿、医药化工等行业、港澳台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较突出。
二是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缺乏依据,存在劳动定额偏高,工资单价标准偏低的问题。
问卷统计11.2%的职工反映在8小时之内基本不能或完全不能完成劳动定额,每天需要加班2小时至4小时才能完成工作量的占28.8%,需要加班4小时以上的占4.7%。反映计件工资不合理,计件单价偏低的职工占35.8%。抚顺一家化工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取消基础工资,职工反映,一线职工星期天不休息,每月纯收入扣除养老保险只剩800元左右。同市另一家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干活最快的女工一个月工资收入也不过500元到700元。
三是部分企业收入分配不透明。
主要反映在金融保险业、私营企业和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特别是某些实行年薪制的企业,领导者的收入被当作秘密和纪律,不得在员工中互相探听或谈论。有的工会主席怕对经营者确定的年薪在职代会上通不过,只得偷偷盖章上报。调查统计,有32.3%的职工对企业经营者及管理层的收入情况“知道一点”,有44%的职工“不知道”职工反映,所谓“知道一点”也是道听途说。
四是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
目前,在企业收入分配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向企业高级管理层倾斜的倾向。高管层与一线普通职工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据大连调查,有些企业为达到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取得经营效益奖励,而不惜以职工工资充利润,从而保证自身的效益年薪或年终奖励,而大部分企业管理干部的工资收入均按经营者收入的一定比例递减,致使经营者年薪的收入越高,经营者和管理干部收入占企业的工资总额份额则越大,剩余由职工可分配的部分则越小。很多职工认为,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收入过高,且考核很难量化,而一线生产工人的收入偏低,且考核严格;企业亏损减薪,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工资却不减,这种反差使职工感到很不公平。
五是加班加点工资不兑现。调查反映,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付加班加点工资,有的甚至把加班工资计算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据职工问卷统计,有49%的企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不兑现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而按法律规定支付的只占51%。调查还显示,有11.5%的企业在经济效益下降或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4、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普遍。这次调查中涉及的6市和两产业,除了大连和沈阳铁路局职工反映拖欠工资很少外,其他各市反映拖欠工资问题都比较严重。据省总工会调查统计,截止今年6月份,全省企业累计拖欠职工工资总额为63.3亿元,被拖欠职工324万人,上述6市2产业拖欠职工工资总额达25亿元,其中抚顺拖欠总额最多,为10.1亿元。职工问卷统计,有14.2%的职工曾经被拖欠过工资,其中累计拖欠12个月以下的占94.9%,12个月以上的占5.1%,人均被拖欠工资3123.30元,其中辽阳市拖欠人均数量最高,为4483.73元。职工工资被拖欠,有的是因为企业临时困难;有的是企业长期停产、半停产,没有能力给职工开工资;有的是政府拖欠行为;还有的则是企业钻法律政策空子造成的拖欠。
5、保险费缴纳很不到位。此次调查统计,企业为职工缴纳了一种以上保险的占98.5%,没缴纳任何保险的占1.5%,但是缴纳保险的险种和比例参差不齐,并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依次呈大幅度下降排列。特别是缴纳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随意性较大。很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把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看作是企业的一种待遇,一种笼络人心和留住人才的手段,而不是当作企业应尽的义务,致使其参保面十分有限。
三、原因分析调查表明,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监控指导乏力和管理缺位、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企业内部工资决定机制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是主要原因。
1、在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表现,一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分配是否还需要政府干预存在误区。认为搞市场经济,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用不着再实行宏观调控。
二是对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者决策风险之间不恰当关联。认为企业经营好了,功劳主要归经营者,企业经营状况不好,风险和困难则由职工共担。三是对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理解存在错误认识。认为自主决定就是企业主说了算,职工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
2、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影响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规范运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法律政策了解的匮乏。调查发现,一些企业经营者特别是私营企业老板,对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分配的要求和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不了解,因而出现许多盲区;相当一些职工对工资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清楚,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现象表现茫然。据问卷统计,企业对政府宏观控制手段完全了解的只占30.7%,“知道一点”而不完全了解的占56.7%,完全不了解的占12.6%。职工不知道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33.2%,不知道本人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14.9%,不知道法律规定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占18.5%不知道是否缴纳了保险的占3.4%。
3、政府监控指导乏力、管理缺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工资问题的研究弱化。调查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如何开展科学的收入分配工作,目前无论从规律的研究上,还是从具体操作环节的研究上,都存在着空白,难以指导企业按照规律办事。
二是组织体制建设弱化。放开了微观管理,同时也在组织机构上弱化了宏观管理。劳动主管部门工资管理职能淡化,人员减少,有的市甚至撤销了劳动工资专门管理机构,或者将其职能同其它部门合并,导致在管理工作实施上出现薄弱环节。如问卷显示,54.9%的企业反映,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没有对企业制定劳动定额实行过指导,对于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由于劳动监督体制弱化和人员严重不足,也仅限于举报查纠,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三是宏观指导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和有力。政府对企业工资管理的主要手段,如工资指导线,由于认识的偏差和缺乏行业具体指导性,以及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分配方式等原因而难以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由于缺少岗位工作条件、行业特点以及信息不准确等原因,相当一些企业不愿参照;另外还有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由于建立初始不完善和缺乏约束力,执行起来效果也不甚理想。
四是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协调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地反映在劳动工资手册制度的实行上,由于个别部门为了局部利益,不按章办事,使工资手册对工资应有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4、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位,是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混乱的重要原因。这不仅表现在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基本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点,如没有《工资法》、《工资支付条例》等,也表现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措施很不完备。我省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也存在着滞后和缺位、不完善的问题。如全省《工资支付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工资立法更是空白,使得工资收入监管和分配问题难以依法规范。
5、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不完善。虽然目前企业普遍实行的岗位工资制度总体上有它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政策和严格的考核体系,因此在具体落实上有一定的随意性。调查表明,虽然企业有47.9%的职工认为岗位工资制度很好,但同时有45.5%的职工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效果评价是“一般化”,说明这项分配制度还需要加以完善。
另外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上,职工民主参与薄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调查反映,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进行的工资协商谈判的机制只在某些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有所进展,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尚未开展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占64.8%。一些单位开展了工资协商活动,往往是个别协商、个人协商,事后协商,没有形成一种法定集体协商制度。
集体合同就工资问题协商的内容也仅限于一般原则性的条款,对推动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没有多大意义。影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的原因,有30.9%的企业认为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23.6%的企业认为是“经营方与员工方(工会)地位不平等”,12.7%的企业认为是“缺乏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从企业实行年薪制情况看,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落实更差。据调查,80%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来确定,经过职代会讨论的只占35.7%。
企业对实行年薪制的反映是,认为企业经营者年薪应与职工工资挂钩的占37.5%,认为应与职工工资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的占40.6%,两项合计78.1%,但实行的结果却很不一致。经营者年薪比例过高和不透明,造成职工不够理解,有23.9%的职工表示反对实行年薪制,而明确赞成的'只占37.9%。有些企业经营者给自己规定高额年薪,不与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收入挂钩,严重损害了职工分配权益。
6、最低工资标准过低。近年来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速度明显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如1996-20xx年我省社平工资增长121.3%,而同期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仅增长33.3%,20xx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只接近于职工平均工资的40%左右,位于国际通行标准40%-60%的下限。此次调查中企业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突出,据133户企业调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偏低的占66.9%。
7、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省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突出矛盾。劳动者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在很多问题上不得不委曲求全。如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主要取决于老板的态度;还有加班工资问题,一些职工表示,即使知道法律规定,也不敢向老板提出要求,否则就要面临下岗和被辞退的危险。用人权和待遇权基本掌握在企业老板手中。
四、几点建议:
解决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相适应的企业分配制度,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保护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设和谐,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通过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和宣传、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管理和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切实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职工教育和培训等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1、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和宣传。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理清思路,制定办法。建议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研究班子,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研究当前企业分配问题,探索规律,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和推动企业分配的法制化科学化。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工资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地宣传到每一个企业的每个经营者和员工。
2、加快工资立法和执法监督。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加快工资立法的同时,从我省实际出发,尽快将工资支付条例纳入人大立法规划。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明确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基本制度、政府宏观调控企业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约束与管理。特别是要明确规定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法律行为与责任。解决好省劳动厅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所必要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预算等问题,并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定期对工资分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当前要重点推动解决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和保险缴纳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调控。
一是要建立政府协调统筹研究工资分配问题的工作机制。建议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各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企业工资分配重点解决的问题,如对劳动定额、连续生产行业的工作时间、特殊行业津贴、补贴以及与企业工资分配密切相关的保险、福利等内容,拿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是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工资政策的执行协调能力。劳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统一步调。对没有经劳动部门审核工资总额的企业,税务部门不允许企业把工资总额作税前列支,银行不得为谋求商业利益,随意为企业提取工资现金开绿灯。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与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重点是强化对行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提高工资指导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推行、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完善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职能,为企业科学管理人工成本和劳动定额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利用政策杠杆提高对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调控力度。应当逐步明确以下政策:如应加大企业固定工资比重,浮动工资所占全部工资收入的比例不能太高;企业连续赢利3年以上的,必须依据工资指导线为职工增加工资;企业亏损的,原则上不得轻易减发职工工资,如必须减发职工工资,须经职代会讨论同意;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再增加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指导线下线;试行企业“工资储备金”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职工工资不因企业经济效益波动而发生大幅波动和拖欠(工资储备金是对企业在连续赢利情况下为防止收入风险而实行的一种将部分利润转为工资储备的制度,工资储备金制度的实行,要经与工会协商,经职工理解,并经职代会通过,同时储备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工资保证金是对企业防止拖欠工资而实行的一种先行工资预付保障制度,实践证明这两种制度都是可行的);要解决好政府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的扶持与补偿工作。
4、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必须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而不仅仅是在观念上理解和认同。建议:一是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增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强制性。规定所有企业工资分配与增长必须在与职工集体协商基础上进行,使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法必依。二是加快推动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统一的企业团体建设。充分履行行业团体作为企业主利益代表者的作用,政府、工会和企业团体三方在源头上推动企业工资协商工作,制定出台各行业的岗位(工种)工资指导标准。有效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方权力不对等,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
5、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管理。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加快培育经理人市场。解决目前经营者工资由政府决定而与市场机制脱节的状况。二是合理控制经营者的薪酬水平。既要使经营者与一般职工拉开一定收入差距,又不能将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建议实行“两低于”制度,即经营者的年薪增长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企业效益的增长,使经营者收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三是经营者年薪收入要公开透明。年薪的水平和各项指标要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年薪制方案应经职代会讨论审议后实施。四是应对企业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逐步进行规范。
6、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一是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打破垄断,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改变由于资源优势带来的分配不公。二是完善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合理控制收入水平。三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将工资外收入纳入工资管理。要使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防止差距过大。
7、切实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在继续加大力度推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同时,抓紧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既要解决好陈欠问题,又要坚决防止由于前清后欠而形成的新的工资拖欠。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解决,要与企业改制和偿还并轨职工债务同步进行,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资产变现,抵押贷款,优惠转让,分期偿还,抵债清欠,资产保全等多种不同措施,分类清欠。为推动欠薪问题解决,加强预防欠薪的长效机制建设,应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和举报制度并加快推行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制度,加大欠薪偿还追缴执法力度。对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不采取措施而引发重大群体的事件,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8、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我省实际经济发展与消费水平,适当提高标准,并建立起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这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改善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状况,促进劳动者积极性,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9、大力推进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企业新型分配制度注重文化技术因素,符合企业发展要求。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将成为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也是解决我省劳动力供求矛盾的根本出路。因此,要加大政府统筹和社会力量整合参与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资金来源,明确各项指标,规范企业培训教育行为,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加强考核,抓好落实。不断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的职工教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职工就业层次,为更好地实现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同时也为推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加不竭动力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参与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零售业门店店总/店长/副店长/店长助理。由于是采用网上自愿匿名填写的方式收集数据,因此不能代表所有人群,对于上网比例较少的人群不具备代表性。尽管采取了多种措施过滤不合理数据,但是仍然有可能包含了某些精心制作的假造数据。尽管每次薪资调查采集样本数量很大,但是这些样本的分布并非十分均匀的,主要集中于零售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几个区域。对某些参加者较少的地区,本报告的数据可能没有代表意义。
部分重要概述:
本次调查的有效数据样本为2401个,调查结果概述如下:
1、从业8年以上的资深店长多半有其他行业从业经历,年轻店长科班出身较多,即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零售业工作。
2、参与本次调查的行业店长的平均月薪为5559元,其中工作年限在7年以下的店长平均月薪的差异并不明显,薪资较大的飞跃出现在工作7-8年以后。
3、在参加本次调查的0售业店长中,女性的'平均月薪约为4388,而男性的平均月薪约为5865元,比女性平均月薪高33.7%。
4、零售店长薪资水平与学历层次有密切关系,总体看来是成正比关系。
5、百货店和大卖场业态店长的平均月薪远高于其他业态店长的平均月薪。
6、外资控股企业的店长的平均月薪远高于其他内资控股企业的店长的平均月薪。
7、参加调查的行业店长对20xx年年薪的平均期望值是87104元。
8、在年终奖的发放方面,形式相对单1,主要是绩效奖金。以“业绩论英雄”还是目前0售业店长必须要面对的现实。
9、参与调查的店长当中,超过3分之1对目前的薪资“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
10、51%参与调查的店长认为本公司薪资制度“1般”,仅有14%的店长认为“比较合理”或者“非常合理”。
11、有40%的店长在未来12月内对现金报酬增幅的期望是“10%-20%”,超过28%的店长在未来12月内对现金报酬增幅的期望超过20%。
12、在对店长的未来12个月非现金报酬的期望调查(多选题)中,近7成店长选择“深造/培训”。
13、有30.6%的店长对跳槽说“NO!”,但同样有31.2%的店长已经打算跳槽。
14、有33%的店长认为“工作挑战性”对自己最重要,有20%的店长认为“上级的认可”也同样非常重要。
15、有35%的店长认为20xx年度自己最缺乏学习的机会,有20%的店长认为20xx年度自己最缺乏休闲和娱乐的机会。
对象篇:回答者的基本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的有效数据样本为2401个,调查结论如下:
1、 地理分布
本次调查参加者共来自25个省份,主要集中在浙江(14.0%)、广东(12.8%)、湖南(6.1%)、江苏(6.1%)、安徽(4.4%)、河南(3.8%)、山东(3.5%),这几个省份的参加者人数占到参加调查总人数的50.7%,其他地区参加者则比较分散。
2、 性别分布
本次参加调查者以男性为主,共有1897人,占参加调查总人数的79%;女性504人,占参加调查总人数的21%。
3、 年龄分布
在参加调查的门店店长中,35岁以下的人群占到了绝大多数(占比82%),其中较为活跃的是28岁-35岁这1年龄层的店长(占比48%)。46岁的店长仅占到参加调查总人数的1%。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如果二手房卖房者选择了中介公司代理房屋的出售,应首先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格式合同,卖房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此列出必备条款,供各位卖房者参考:
(1)双方的基本情况,,最好附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经纪人的资格证复印件。
(2)委托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即要出售的房产的位置、四至、面积、房产证号、房屋平面图等。可以将房产证和平面图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委托事项:包括对买主有无特殊要求、掌握的价格区间、需耍委托办理的手续等等。
(4)委托方式:是独家代理还是一般代理。
(5)委托期限:写明委托起止日期;并明确委托期限结束后的法律后果,例如.如果在委托有效期内未卖出房屋的处理办法等(一般来说,中介公司都是委托事项究成才收费;委托期限结束而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不收费)。
(6)委托费用:明确代理卖房的佣金、双方各白应负担的费用等,不要一揽子报价。
(7)付费方式和期限,并明确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委托事项时应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8)双方的权利、义务:卖方保证自己委托出售的房屋没有任何瑕疵,按时支付佣金,不与中介推荐的买主私下交易,配合各种手续的办理等;中介方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不得私卜交易等。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任何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特别明确合同解除的情形,明确什么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合同解除时的通知义务。
(10)违约责任:明确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11)争议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如果是仲裁,必须明确仲裁机构;诉讼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
(12)合同的起止日期:合同起止日可以同委托期限的起止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得短于委托期限。
(13)其他需要规定的情况。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甲方:______人才服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业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会招聘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资质、能力、条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条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时,甲方必须对招聘到的人才的资质、能力、条件的
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如发现虚假,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四.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______。
A、 合同签订时支付甲方全部工作报酬的1/4,人才报到时支付甲方工作报酬全部的2/4,人才过试用期
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30天内付清余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过30天或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达三次,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方向、宗旨变化),造成乙方客观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和营销经
理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须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保护招聘员工的'个人隐私及资料,同时,必须保证招聘不损害其
他企业的商业利益。
八.其他责任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____进
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劳动合同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协商后,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签证手续;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岗位工作,担任______职务。工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工作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夏令时: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中午2个小时的午饭时间,冬令时:早上9点半上班,下午5点半,中午2个小时的午饭时间,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按照诉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诉的分类不包括( )
A、给付之诉 B、损害赔偿之诉
C、确认之诉 D、变更之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不包括( )
A、组织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考试
B、检查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C、受理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予以纠正查处
D、宣传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A、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B、高效、便民原则
C、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的原则
D、公开、公正原则
4、关于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因订立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B、因订立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C、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可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处理
D、因集体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5、我国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 )
A、复查、行政复议、劳动仲裁、行政诉讼
B、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诉讼
D、复查、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诉讼
6、以下不属于公民保障权内容的是( )
A、劳动者在退休后获得养老保险待遇
B、劳动者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获得失业保险待遇
C、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而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D、劳动者子女上学获得某企业的捐助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份额不低于原用人单位岗位空缺和经济失密造成实际损失的( )
A、30% B、40%
C、60% D、70%
8、集体谈判/协商的参与者是( )
A、雇员和雇主 B、雇员和雇主组织
C、雇员组织和雇主 D、政府和雇主组织
9、下列陈述中属于广义社会对话的特征的是( )
A、参与对话的主体是不同社会群体
B、社会对话目标是在政府、雇主和雇员组织之间达成共识,并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C、社会对话是劳动关系领域的民主治理机制
D、对话主体是发生在劳动关系领域的,涉及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利益的当前问题
10、下列关于我国集体协商代表职责的陈述中,错误的是( )
A、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B、收到对方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有权不给予任何回应
C、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D、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11、员工的下列薪酬中,属于延期支付的是( )
A、加班工资 B、奖金
C、福利 D、津贴
12、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的加班工资应当不低于工资的( )
A、150% B、200%
C、300% D、400%
13、根据《最低工资规定》计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
A、计件工资 B、加班工资
C、计时工资 D、提成工资
14、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以赔偿为基本特征的是( )
A、养老保险 B、工伤保险
C、失业保险 D、医疗保险
15、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中,作为其核心部分的是( )
A、适用范围 B、最低生活标准
C、待遇水平 D、资金来源
16、基本养老保险中,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
A、10% B、20%
C、30% D、40%
17、《医改决定》所确定的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 )
A、2倍左右 B、3倍左右
C、4倍左右 D、5倍左右
18、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转让后,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应当是( )
A、原用人单位 B、承继单位
C、两单位共担 D、由被保人选择其一
19、产妇王某难产生下一女,其依法可享有的产假为( )
A、90天 B、105天
C、120天 D、150天
20、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l、劳动争议处理的自愿自主原则的含义包括( )
A、自己决定是否提起劳动争议处理
B、自主选择是否申请调解
C、自主选择是否接受仲裁决定
D、自主选择是否申请仲裁
E、自己决定是否进行协商
22、违反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的要素是( )
A、责任人 B、违法行为
C、损害后果 D、因果关系
E、主观过错
23、以就业方式为标准,可将劳动合同分为( )
A、口头劳动合同 B、全日制劳动合同
C、书面劳动合同 D、部分时间劳动合同
E、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劳动合同
24、应当停止失业者享受失业救济的情形有( )
A、移居境外 B、被判刑收监执行
C、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D、被劳动教养
E、应征服兵役
25、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国家投资与社会捐助相结合 B、广覆盖和低水平的立法原则
C、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D、建立多支柱的医疗保险体系
E、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
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并说明其正确或错误的理由。
26、林某1996年起在甲单位工作,所订劳动合同在2008年5月到期,甲单位终止与林某的.劳动合同,林某不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 )
27、某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在2008年1月生效,钱某在3月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其约定的工资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由于钱某还处于试用期,所以劳动合同的该约定是合法的。( )
28、某区一根自来水主水管发生爆炸,该区自来水厂厂长决定派王某等十人去维修。由于此时已到下班时间,因此王某等人认为,这属于加班,依法应当由厂方与工会、王某等劳动者协商确定,厂方不能擅自决定。( )
29、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属双方共有。( )
30、多支柱养老保险立法由国家、社会、家庭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立法组成。( )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类型。
32、根据《集体合同规定》,有哪些情形时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33、劳动保护法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34、简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35、论社会保障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并举例说明。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6、2008年,某印刷厂由于承接的订单较多,决定对人员优化组合,充实生产第一线,因此决定将钱某从会计岗位调整到印刷车间。但钱某认为印刷车间工作太繁重,而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就是会计,所以坚决不同意。2月,在该印刷厂工作了10年的赵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赵某提出要与印刷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印刷厂根本不同意。印刷厂认为赵某年龄偏大,他们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不愿签订,更不用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月,孙某严重违反了印刷厂的规章制度,印刷厂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孙某认为,自己属于孕期女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该市妇幼保健院的证明。请回答以下问题:
(1)印刷厂调整钱某工作岗位的决定,钱某是否应该服从?为什么?(3分)
(2)印刷厂是否应该与赵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3分)
(3)印刷厂能否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3分)
37、2005年7月,周某大学毕业后初次参加工作即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该企业依法为其办理了各类社会保险。10月初在与朋友外出郊游时,周某不慎摔伤,经过三个月治疗后基本康复,但右手指关节神经受损后严重影响了其手指的灵活性,使其无法再从事原来的精密仪器操作,而单位又无其他合适的工作,于是,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2006年1月15日,周某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是却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1)周某是否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什么?(5分)
(2)周某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什么?(4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项题
1、B 2、A 3、C 4、D 5、A 6、D 7、D 8、C 9、C 10、B
11、C 12、A 13、B 14、B 15、B 16、B 17、C 18、B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
21、ABCD
22、ABCDE
23、BD
24、ABCDE
25、BCD
三、判断说明题
26、错。《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7、错。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28、错。《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错。住房公积金即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0、错。多支柱养老金保险立法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即国家、企业、个人。
四、简答题
31、违反劳动法律责任类型:
(1)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32、变更: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合集体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劳动保护法的主要特征有:
(1)劳动保护法的主体是在工作地的劳动者;
(2)劳动保护法的内容是工作地的安全设施、卫生规则和管理制度;
(3)劳动保护法的客体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良好的工作秩序。
3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民基本生活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法律特征:
(1)坚持“公民有权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和“与物价挂钩”的基本原则;
(2)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做出相应调整的变量;
(3)由政府依法制定的,并具有法律效力。
35、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
1、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引起一个具体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例如,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他将离开企业,同时开始领取养老金,他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律关系即产生。
2、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改变。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变更不是主体的改变,如转移个人账户。
3、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现存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参保人因出国定居而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解除保障与被保障关系,通常的做法是提前支取、滞留财产或转移财产。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发生必须依据一定的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有意识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领取养老金为合法行为;受益人死亡,他人冒领其养老金为违法行为。
2、法律事实是当事人意志之外发生的事情,如年老、患病和工伤。又如,受益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储蓄余额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六、案例分析题
36、(1)不应该。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且,会计和印刷属于不同的工种,不能随意进行调整。
(2)应当签订。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赵某已经在印刷厂连续工作满10年,且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印刷厂就应当签订。
(3)可以。根据《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不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孙某虽然处于孕期,但是她严重违反了印刷厂的规章制度,印刷厂也就可以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37、(1)不应当。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满12个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而周某参加工作仅三个月,失业保险缴费也就只有三个月,不符合领取条件。
(2)能。周某在工作期间,已经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 50% B. 60% C. 80% D. 90%
答案:C
用人单位自(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用工之日 B. 签订合同之日 C. 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 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答案:A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 )。
A. 个人账户 B. 统筹基金 C.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D. 财政专户
答案:B
劳动者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十日 B. 十五日 C. 三十日 D. 六十日
答案:C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B.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C. 参保职工在职期间平均工资水平 D. 参保所在地平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
A. 劳动合同期限 B.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C. 劳动报酬 D. 社会保险
答案:ABCD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D.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答案:ABCD
社会保险包括( )。
A. 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 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答案:ABCD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答案:ABCD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
A. 协商 B. 调解 C. 仲裁 D. 诉讼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但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答案:错误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答案:正确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答案:正确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答案:正确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答案:正确
四、简答题
简述劳动合同的解除类型。
答: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包括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包括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存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简述社会保险的特征。
答:
强制性: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
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并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险人,体现了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的互助性质。
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增进劳动者的福利。
社会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应尽可能广泛,包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五、案例分析题
2018 年 3 月,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的工作岗位为销售专员,月工资为 5000 元。2020 年 5 月,甲公司以市场环境变化为由,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工作岗位调整为客服专员,工资调整为 4000 元。张某不同意该调整,与甲公司发生争议。
请问:
甲公司的岗位和工资调整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甲公司的岗位和工资调整行为不合法。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和工资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变更其工作岗位和降低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
张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张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甲公司协商,要求甲公司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向甲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争议需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诉讼,除特定情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