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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变得愈加重要。制度是一种大家共同遵循的规定。那么,这些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呢?以下是关于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的介绍信,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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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测试是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标准》测试工作管理制度。
1、测试工作每年一次,按照教育局要求的时间和形式组织进行。
2、测试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体育教师和校医共同组成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组员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全力搞好《标准》测试工作。
3、工作小组负责《标准》测试的全面工作。体育组长负责干部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安排,体育教师和校医负责具体测试工作,班主任协助组织。
4、测试时要保持测试场地的环境卫生,杜绝疾病的传染。定期对测试仪器进行维护与保养,保证仪器设备随时都能正常使用。在测试过程中,学生应爱护测试仪器设备,自觉维护测试场地的秩序和卫生。对不听从指挥,造成仪器设备人为损伤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5、测试小组要认真做好《标准》测试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召开测试工作会,不断总结,提高测试工作的实效性与科学性,保证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6、测试工作组要在组长组织下对测试数据进行详尽的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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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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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应当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
第十五条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和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受检者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三条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康体检。
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外出健康体检情况说明,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受检者数量、地址和基本情况、体检现场基本情况等;
(二)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
(三)体检现场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
(四)现场清洁、消毒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外出健康体检的场地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要求。进行血液和体液标本采集的房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光线充足,保证安静。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目录》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外出健康体检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理。
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条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
第三十三条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不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开展的健康体检以及专项疾病的筛查和普查等。
第三十五条已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健康体检服务登记。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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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和在岗员工
3、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
组织机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
体检类别
入职体检:新员工经面试合格后,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新进员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年度体检:公司对在职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的福利特殊情况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定期进行体检
4、体检醒目
入职体检:胸透、乙肝五项
年度体检:内科、外科、五官、胸透、血糖、血脂、B超、妇科等
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体检管理
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材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不合格员工或因疾病不适宜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年度体检:由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电子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体检合格员工,告知本人;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
6、体检要求
入职体检由本人在面试合格后3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有入职人员先行垫付,待体检合格并完成试用期转正后,入职人员须在转正后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报销。
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在检验10内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到公司进行报销。员工因出差不能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的,经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部长同意可以延期自助进行,但必须在指定的医院按指定的标准进行。
特殊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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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坚持职业健康工作,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坚持不懈地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1、 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坚持依法做好企业职业健康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健康监护、场所监测、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落实责任,加强防治、认真检查,规范防治、加强监管,搞好诊治"的要求,抓紧了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的落实。注重职业健康制度建设。
2、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工作。
重视和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坚持做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评价工作。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场所的治理力度和个人防护工作。
3、 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各媒体、刊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突出了的宣传主题。在企业员工中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抓紧了以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内容,以企业领导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为重点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业务骨干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职业病防治业务技能。
4、 重视加强基础工作。
注重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其业务管理及资质认证工作。配备了人员,改善了部分设备,企业的健康监护、监测的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了提高。重视建立完善企业职工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档案。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以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为重点,努力做好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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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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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劳动者,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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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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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3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1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3元,20分钟以上为矿工,将被扣2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2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4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请假2天以内由主管批准
(2)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3)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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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人事政策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条工作规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下,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店领班级以上的干部负责任制。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更衣柜制度: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用餐制度:
1.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2.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个人仪容规范:
1.头发:
不染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夸张饰物,不可戴多余手饰。
3.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4.脚部:
男性穿黑袜,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在营业场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接打电话使用统一应答语。
8.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普通、基本、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承答:是、知道了。
3.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询问:对不起,请问??。
5.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给您添麻烦了,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礼了。
8.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接话:是、好的。
七、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八、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九、传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 《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保持工服整洁,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着装标准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有洞、掉边、开缝的工服上岗,纽扣必须在上岗前扣好,衣袖裤脚均不可卷起。
2、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上岗,工作牌佩戴在左胸前。
3、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不可头发蓬松或留新潮发型,染发只限黑色。男员工头发不可盖过耳朵及衣领,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不可戴太艳丽头饰。
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不准在手臂上刺花,女员工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不可配戴任何首饰(耳环、戒指、项链等)上岗,避免使用味浓的香水。
5、面部及手部保持清洁不得有污垢,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经常修剪指甲,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
6、收银员必须化淡妆。
7、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岗前禁吃气味浓重的食品(如葱、蒜等)。
8、按公司要求穿端庄大方的黑色皮鞋,保持整洁光亮。穿深颜色的袜子,勤洗勤换;夏季女员工按规定穿长袜或连裤袜,颜色要同肤色统一,要求无漏洞、无抽丝等现象。
二、礼貌、礼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讲礼貌(包括客人、上级领导、员工之间)。
2、对待客人要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坚决杜绝态度生硬、语言冷淡、回答问题含糊不清等现象的发生。
3、行走中遇到客人,要主动避让,微笑问好,如遇客人提拿较多物品时要主动上前帮助,在与客人同行时,要走在客人后边,如有急事须先走,应礼貌请求借过。
4、禁止私下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是非。
5、在工作中要主动灵活的运用以下语言:称呼语(先生、女士等),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6、服务员要认真准确的使用餐前服务礼貌用语及灵活有效的运用餐中礼貌服务用语。
三、纪律规定
1、拾遗:员工在营业范围内拾到物品必须立即通知或上交,私藏拾到物品的按盗窃顾客财物处理。如有客人遗失私人物品,请立即通知上级。
2、吸烟:员工在上岗期间不允许外出吸烟,下岗或休息期间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3、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如有紧急事情,需请示直接上司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接听或拨打。
4、因员工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5、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供应商、同事、上下级或其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收受任何私人利益。(包括礼金、礼物、回扣)
四、保障餐厅利益
1、禁止私自摄取公司的任何物品自用或图利。
2、不可对外泄露公司内部的政策、行政构架、技术工艺、信息、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
3、员工因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司蒙受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4、员工应避免参与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活动。
五、爱护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的良好环境,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爱护公司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
1、不准随地吐痰;
2、不准乱仍杂物;
3、不准乱涂乱画;
4、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
六、保护公司的设备、设施是每一名员工的责任
1、餐厅的设备、设施采取专人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员工使用和保养。
2、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了解其用途、掌握操作程序,并严格按正确的方法操作及使用。
3、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予工程部门维修,避免因设备、设施损坏而影响到客人的使用,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给餐厅带来经济损失。
4、员工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节能降耗
为了使公司更好的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人人有责。
1、节约用水,规定水龙头开启的时间,并由专人负责,杜绝长流水现象。
2、节约用电,无人时关闭电灯,并按店内规定的时间开、关电器设备,做好节电工作。
3、按店内要求及时开关燃油、燃气设备,做好节油节气工作。
4、低值易耗品要节约和控制使用,按店内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合理使用,禁止浪费、私拿、私用。
5、半成品要进行严格管理。冰箱、冰柜、冷库内存放的各种原料必须专人负责,按要求定位、分类摆放。使用时先旧后新,定时清理、保持内外卫生,避免浪费。
八、公司管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犯自由主义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2、不准利用职权在本公司谋私和作风不检点。
3、不准仪容仪表不整和说与身份不符的话,或散布有损公司的言论。
4、不准拉帮结伙,搞不正当的人际关系。
5、不准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6、不准出现事故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
7、不准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
8、不准所负责的工作停滞不前,久无成绩。
9、不准打骂员工和不关心员工。
10、不准对领导交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执行缓慢。
第三章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罚
第一节员工奖励
一、满勤奖
1、获奖资格:当月所有工作日(工休除外)全部出勤(出勤100%),无任何请假。
2、全勤奖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二、员工如有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1、工作兢兢业业,业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2、妥善处理客户关系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公司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有突出贡献者。
5、爱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表现突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7、坚决阻止不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8、防止灾情事故的发生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特殊贡献者。
9、圆满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工作任务,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10、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情况属实者。
1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改进方案,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能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或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者。
三、奖励形式
1、发放奖金、奖品,酌情确定奖励标准。
2、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等。
3、晋级、晋职、加薪等。
四、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详细阐述先进事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奖励意见。
第二节违纪处罚
一、处罚形式
1、警告:适用于轻微过失(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2、扣分:适用于违法公司常规相关制度、标准(违规违纪实行扣分制,每分2元)
3、劝退:适用于经常违法公司制度、标准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4、开除: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二、警告:(第一次口头警告、书面记过,第二次按照规定扣分)
1、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达到公司要求标准,扣1分。
2、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扣1分。
3、员工之间不使用敬语,互说脏话,扣2分。
4、见到客人不问好、不礼让,扣1分。
5、责任区内卫生两处不合格,扣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扣2分。
7、上岗时间擅自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扣2分。
8、服务程序或服务操作不规范,扣2分
9、收银台、库房、服务区内存放个人物品,扣2分
三、扣分(违反下列条例除扣分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做赔偿处理)
1、上岗期间闲聊,扣2分。
2、跟随背景音乐哼唱、吹口哨,扣2分。
3、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客人缺陷,扣2分。
4、不经准许私自串岗、串班,扣2分。
5、下班后在店内无故逗留,扣2分。
6、收银员因复核单据审查不细,加错单据或漏加单据造成少收客人钱款,根据情节扣1-5分,并赔偿损失。
7、值班时睡觉,扣5分。
8、不经请示,无故脱岗,扣5分。
9、服务不到位被客人投拆,扣3-10分,严重开除。
10、在营业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客人就餐,扣5分。
11、浪费员工餐扣10分
12、无故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调动,扣20分。
13、违反安全制度或部门常规,扣1-5分。
14、不按规范程序使用、保养设施、设备,扣1-5分。
15、未经批准使用餐厅器具、设备、扣5分。
16、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扣2-20分。
17、浪费低值易耗品,扣5-10分。
18、菜品卫生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事故,扣10-20分,并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19、加工间所备成品及半成品出现卫生、质量问题、扣5——10分,如造成损失,包赔成本。 20、因为人为保管不当食品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扣5——10分,并包赔成本。
21、不合理加工或加工时原料浪费过大,扣5-10分。
22、冰箱摆放不整齐或生熟不分,扣5分。
23、收银在工作中多付或少付酒水,造成帐物不符,扣1-5分,并包赔损失。
24、保管员不盘点或进货不合理,导致产品库存积压变质,由保管员赔偿损失,并加扣5-10分。
25、验收员、保管员验货不认真,致使食品质量不合格、斤量不符,扣5-10分,并赔偿损失。
26、采购员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过关,不能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包赔,在市场不脱销的情况下,没能及时采购影响营业,扣5-10分。
四、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做劝退处理)
1、酒后上岗,劝退处理。
2、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视情节扣10-25分,经教育无悔改者劝退处理。
3、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通过限期学习或培训仍不能达标,视情况降级或劝退。
4、服务态度生硬,与客人争吵,做劝退直至做开除处理。
五、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刻做开除处理)
1、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扣5-20分,直至开除。
2、发现客人遗失钱物不及时上交私自截留,做开除处理,触犯法律或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3、偷吃、偷拿公司食品或物品者开除,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威胁上级或其他员工,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做开除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在餐厅内赌博,按开除处理。
6、篡改票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节罚款。
7、散布流言蜚语、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做开除处理。
8、拉帮结派,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按开除处理。
9、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做劝退直至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保障
一、报告紧急情况的步骤
1、当遇到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电话通知上级。
(1)通报本人姓名;
(2)说明紧急情况事项;
(3)报告发生地点。
二、消防及报警步骤
1、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知识,了解消防通道位臵,熟悉灭火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2、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1)报个人姓名和地点;
(2)报告火灾地点;
(3)如果可能的话,估计一下火灾情况。
3、尽量保持冷静和帮助别人。
4、在确保自身利益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守卫现场等消防人员或主管到达现场。
5、爆炸事件及警告。
(1)发现有爆炸物可疑物时,切勿移动;
(2)立即通知上级领导、保安部或报警;
(3)在上级领导或专业人员到达后立即撤离,同时协助疏散顾客撤离现场。
三、盗窃时间预防
1、在大厅内,不用餐等人的可疑人物多注意。
2、提醒客人带好随身携带物品。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基本要求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规定。基本要求:卫生随时要保持干净,做到每日一小搞,每周一中搞,每月一大搞。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
二、个人卫生
1、凡患“五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五疾: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2、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
3、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臵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怪装和便装,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工作区以外的地方。 5.在店内不能抽烟。
三、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3、加工制作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冲洗,侵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安全。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制作和出售,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防止污染。
6、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发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7、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安全。
四、环境卫生
1、店内必须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保持店内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下内侧及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
3、营业场所必须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油腻。
4、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分类分开,堆放整齐。
5、店内垃圾桶要保持外部清洁,每天清理,并将内侧洗干净。
6、保持空调和电风扇的清洁,定期清洗,保证网帘和外部洁净光亮。
7、本店要求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虫、保证各方不受污染。
8、店内所有清洁工具必须每天清洗,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严格分类分别放在专用的盛具内,储于专用冰柜及保鲜房内货架上,并标明存放类别标志。
9、成品销售前必须用卫生、消毒合格的专用盛具并严格做好保洁工作,防止蚊蝇虫和其它生物的污染。
五、厨房卫生管理规定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每月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保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互相串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口水,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用具应集中处臵,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臵,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随便悬挂衣物及放臵私人杂物等。
14、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5、厨房出菜。由各岗位操作厨师负责,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操作厨师按价赔偿100%。
16、切配人员必须把好货品关,要物尽其用,肉类、水鲜、禽类等必须处理干净,传送要快,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17、洗菜间的青菜要摆放合理、适当,要保证无腐坏、杂草、水锈等现象,必须保证菜品的干净和卫生,应该去皮的菜要及时去皮,必须保证砧板取货供应,否则处罚款10元以上。
18、洗碗间必须做到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干净,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现错误要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9、配餐间人员负责菜品托盘的摆放,做好菜品的保温和卫生工作,当天的菜要争取用完,不新鲜的不要上,如有违规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0、厨房整体卫生要各尽其责,操作厨师每天随时清洁卫生,厨房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门窗、四壁、各死角、按台),店长随时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每次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关于《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
1、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的条款。
2、手册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解释权归广西广西歆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员工不得在手册上乱涂乱画,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手册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赔偿工本费20元。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证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x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x,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x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五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二十八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第三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第三十三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十四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x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三十五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x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三十六条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x、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三十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x,以保x员工队伍的纯洁x。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三十八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x、各类职称x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x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四十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x变化的员工,新x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x。
第四十一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x。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x罚款,从当月x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x。
第四十二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x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x。
第十二章培训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x,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x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x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x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十五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四十六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x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五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五十一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x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x,从当月x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x,从当月x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x。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处以x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8(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9(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以记过:
1(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2(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3(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4(于公司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初次代人打卡/签到或托人打卡/签到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8(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公司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二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三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2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招聘原则:
a、因事设岗,因岗择人;
b、先店内,后店外;
c、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招聘条件:
a、一线面客员工基本要求:年龄:18-26岁,实际表现无劣迹,品质优良,身体健康,气质高雅,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标准(英语或其他语种流利可优先考虑)。身高:女158cm以上,男170cm以上。
b、后勤或其他工种则根据部门及岗位需要。
3、招聘程序及步骤:
a、用人部门根据本部人员编制及淡旺季等情况通过与人事部协商有计划地招聘人员。
b、员工提出辞职,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部,以便人力资源部提前进行人力调配。
c、面试:任何面试人员必须首先到人力资源部面试,经人事主管考核签字后方可到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由用人部门确定职位、工资、入职日期(每周一,若有特殊情况请预先通知人力资源部),后返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复核,再逐级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各级别员工入职最终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d、入职前员工必须准备好如下资料:身份证、本人有效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照片、制服押金300元。全体员工须办理深圳户口担保手续(详见深圳担保要求),保安员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无犯罪纪录'证明书。
e、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一,入职培训时间为每周二及周三,到部门报到时间为每周四,部门在三个月内必须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部门内部的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二、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辞职须向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七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否则扣除七天(试用期内)或三十天(通过试用期转正后)工资作为提前通知款。
2.部门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应首先了解辞职原因(可以挽留应尽量挽留),后由部门填写离职审批单,经员工本人及部门经理/总监签字后于三天内送交人力资源部,员工辞职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3.如员工属自动离职(连续三天旷工),则部门应于第四天将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4.被开除员工的部门应于当天上报离职审批表至人力资源部并通知员工。被开除员工须于即日办理离职手续,大厦将永不再录用。
5.如部门根据营业需要进行裁员,应提前七天(试用期内)或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转正后)通知员工本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6.经过以上级别逐一审批后,在最后工作日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清单,并于三天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及结账手续。
7.未过试用期的员工辞职时须扣除培训及其他有关费用100元。
8.如因劣迹被大厦开除或辞退的`员工将永不再录用,被裁员的员工将根据其表现在一年以后考虑再录用。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旷工:未经领导批准离而不到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岗:不在规定岗位工作
6、脱岗:不在工作岗位工作。
(二)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等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旷工者,应作除名处理
3、除公休外,店铺员工出满勤者享受店铺给予的全勤奖200元。
(三)考勤处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串岗或脱岗(30分钟以内),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奖罚制度。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3)当月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一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4)当月旷工除扣发3天工资外,再扣发当月全勤奖。
5)当月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重大差错、事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者一律扣除全勤奖。
(四)考勤统计
1、店铺考勤员由外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机上按指纹。
3、考勤管理员每月14日上报店长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扣款依据。
(五)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2、如实反映本店铺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记录凭证并存档
4、记录时使用考勤符号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二、店铺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臵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单位中直接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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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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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xx〕166号)和《事故隐患限期整改责任制》(中国石化安〔20xx〕250号)执行,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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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委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印章地使用
第七条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责任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一、目的: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四)印章、证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六、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 单位员工办理健康证介绍信
第一章总则
公司印章、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第三章职责范围
1、公司总经办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3、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4、公司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5、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印章、证照分类
1、公司印章、证照的分类
2、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公司银行U盾等。
3、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五章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1、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总经办或财务室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
2、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总经办及财务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总经办及财务室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总裁办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第六章印章、证照的'管理
1、印章、证照的管理
2、公司印章、证照由公司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总经办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报告。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由总经办主任负责管理及使用。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5、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6、总经办及财务室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部专管,行政公单统一收归公司总经办专管,不得授权委托管理。
7、部门撤销或重组,原使用部门有关印章、证照应交回公司总经办,由公司总经办上报总经理核准后负责作废、保存、销毁或办理注销手续。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书面报告,并与总经办及财务室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遗失处理
(1)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总经办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总经办部出具书面申请,经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总经办(或指派人员)办理。
11、印章注销
(1)公司印章如果需要注销的,先填写印章注销申请报告,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印章注销申请报告批准之后,由总经办派专人与需要注销印章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注销程序进行注销。
第七章印章、证照的使用
1、印章、证照的使用
2、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
3、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4、主要用印文件审批流程:
(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审核→(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合同原件存档公司总经办,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2)对外公文及证明:主办部门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确认→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3)支票等其他用印文件:主办部门→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返回财务部(《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注:支票等需在《用印申请表》标注票号)。
第八章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或证照管理人员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用印文件内容与审批件不符的,或不符合证照办理程序的,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
(2)盖章确保规范、清晰,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3)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需经上述程序,但内部须建立用印登记表备查。
(4)公司印章(一般为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不允许随意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或证照带出使用的,应按规定填写《用印申请表》说明事项,经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使用完毕,立即归还印章保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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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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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档案的管理机构
2.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档案的种类
3.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档案的借阅
6.1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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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