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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如果是无故解雇,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申请。需留意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及国家的劳动法规定。
〚1〛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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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3〛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
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
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
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
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4〛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网络。
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并实施好学校卫生计划。
加强健康课的教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并实施好安全教育计划。
1、加强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的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让学生了解电对人体的伤害,如何避免触电事故,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触电后的'应急方法。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让学生安全使用燃气灶具,了解消防安全标志图例,学会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让先注重课间活动的安全,体育活动的安全,校园劳动的安全,自然实验的安全。
〚5〛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一、总则
为加医院分配制度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圈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6〛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 (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4:1。
第二章 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 (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第七条 (岗位确定)公司每年年终根据现岗位开展岗位测评工作。岗位测评的内容包括:职责、知识、技术、体能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内容。岗位测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相对稳定,公司按照其测评结果确定岗位工资。
第八条 (岗位变动)员工的岗位依据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位基本工资,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对现岗位进行调整,薪随岗变:
(一)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二)机构调整导致岗位责任发生变化;
(三)岗位说明书重新修订;
(四)定员定编;
(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 员工岗位职位晋升按照《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办法》和公司工作需要执行。
第十条 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积累劳动因素(即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我公司服务年限)是反映员工积累劳动的报酬,目的在于稳定员工队伍。
第三章 绩效工资的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的定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企业、公司或分厂、部室工作业绩而取得的考核激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发挥员工的潜能,鼓励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管理或生产经营目标,提高我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十二条 (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由公司管理,具体事务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职能部室配合,按月、季、年度分别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的依据)公司根据各分厂、部室年度《目标责任状》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40%,用于月度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 行政部室绩效考核以工作效率和执行率为主要内容,部室正职绩效工资标准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90%执行,副职按正职的80%执行,其他管理人员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70%执行。
第十五条 分厂非一线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比照机关部室同职级人员执行。
第四章 辅助工资的确定
第十六条 (辅助工资的定义)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补助、学历补助等,约占工资总额的10%。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加班或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发放相对应的加班工资。岗位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夜班费按小夜班10元/天,大夜班15元/天计发。
第五章 工资支付方式
第十九条 (法定扣除)下列各项规定,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二十条 工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分厂、部室考核结果,统一汇总制表,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扣除税费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
第二十一条 工资须按月支付,每月的10日为公司的工资发放日。
第二十二条 (尾数的计算)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四舍五入。
(一)个人所得税
(二)由员工个人负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归还义务)因核算错误而造成工资错发时, 公司须在下次发薪时予以调整到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从xx年x月x日起实施,原有的工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为更好地调动我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乡镇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2013年2月13日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把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调整为4:6或3:7。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基础性工资的分配。基础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艰边津贴。根据医德医风、思想政治素质、精通业务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以及考勤等情况实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数得相应比例的基础性工资,月底直接打入个人卡户,下列情况可享受基础性工资:
1、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
2、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期间;
3、工作人员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
4、工作人员因病休假2个月以内的,需持上一级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及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或医院住院证明;
5、请事假(七天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七天者,由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超过天数发本人基础工资的60%。
下列情况不在享受基础性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实施分配打破本单位个人档案工资界限,根据单位职工每个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奖励性工资要按月考核,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单位年终结余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特殊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进行或参与绩效工资的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结合新农合、医疗、防疫、管理(院长、副院长、后勤)等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设立科室负责人津贴等项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经职工大会通过,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本单位公示。
2、乡镇卫生院院长享受全院平均奖励性工资100—150%,也可和职工一样按业务量考核发放。(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与当年新农合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分值不少于总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况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探亲假;
(2)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治疗期间的;
(3)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有单位经批准离岗学习。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期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依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统筹负责本院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50%以上人员同意),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不断健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形式及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化,随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县卫生局在宏观上指导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把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8〛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一、目的
1、激发潜能,创造卓越!
2、创造发展的加速度,实现快速突破!
3、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熔炼与凝聚团队,打造一流的销售队伍!
5、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与条件!
二、大区经理薪资绩效考核系统与kpi
三、薪酬方式
薪资=底薪+提成+补贴(岗位、出差)+销售竞赛奖+年终增值奖
(1)、底薪:浮动考核制度
为鼓励团队的超越式发展,提高内部竞争氛围,体现能者多劳多得的思想,大区经理底薪实行季度浮动制度,明细如下:
a、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120万时,底薪为4000元。
b、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140万时,底薪为4500元。
c、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160万时,底薪为5000元。
d、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180万时,底薪为5500元。
e、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200万时,底薪为6000元。
f、前一季度平均月销售/回款达到220万以上时,底薪为6500元。
注:
1、浮动底薪以一个季度为考核期,每季度浮动一次,可以上下浮动。
2、该项评选活动为销售与回款二个指标双重考核!
3、月销售/回款小于120时,底薪为3500元。
(2)、提成:提成按销售计提,按回款发放!
提成=回款x1%x绩效考核分x(1-5%)
注:
1、1%为大区经理的奖金系数;(1-5%)中的5%为风险金系数,员工辞职一个月内无发现遗留市场问题时全额发放。
2、挂帐部分提成的处理:从本提成的设计公式来看,总体上是都会出现销售大于回款的,所以就会出现了一部分挂帐等回款的提成,一般而言它会伴随着员工在公司的整个过程,这部分提成的作用在于稳定团队,留住优秀的人才!
g表示大区经理所带领导的团队;d表示大区经理。
(3)、销售竞赛奖:
经常性销售竞赛的引入,能给团队带来“鲶鱼效应”!充分激发团队的竞争意识及创造热情!市场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唯有竞争是永远不变的主旋律!
1、月度奖励:
每月评选一次,及时刺激团队销售热情,激发潜能!主要有:
a、销售/回款最大绝对增长量奖
b、销售/回款最大绝对增长率奖
c、销售/回款最大绝对量奖
奖励:各奖绩效考评分2分或奖金800元或等值礼品。
2、季度奖罚:参考月度奖励方式设计。
a、季度奖励:
每半年度根据大区的销售业绩,评选“银牌大区经理”活动,全国评选二名,奖价值1000元的旅游或礼品,颁发证书。
b、季度处罚:
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大区经理,给予800-1000元的处罚!
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排名最后的,给予半年连续降薪800元的处罚!半年后连续三个月排名上升才恢复原薪!
3、年终增值奖:
为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特设年终增值奖以奖励大区经理过去一年来为公司所作的贡献,并体现了增长就是硬道理的原则!
年终增值奖=全年回款同比增值部分x0.3%
全年回款同比增值部分=今年同期实际回款-去年同期实际回款
此项考核指标以总回款为主,市场总回款同比下降时,不能享受年终奖。
备注:
1、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员工不享受的年终奖。
2、每年7月1日之后加入公司的新员工,当年的年终增值奖先不发放,推后至下一年度累计发放。
3、员工中途基于个人原因辞职或因受惩解雇时,不享受当年的增值奖,全额纳入sf!
4、年终处罚:
在评选年终增值奖的同时,对于各项指标都排在全国最后时,给予该大区经理以2000-3000元的`处罚,罚款纳入该区sf!并给予严重警告!连续二年排名皆处于最后时,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辞退处理!
5、“金牌大区经理”评选活动
“金牌大区经理”评选活动是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大区经理的全面考核,是大区经理“营销+管理”绩效的综合体现!于每年底举行,每年全国评选一名,颁发证书、并奖励价值5000元的旅游(国外)、培训或礼品!
注:
1、x表示销售部;c表示财务部;s表示市场部;f表示服务部;
r表示人力资源部;t表示大区经理所带领导的团队;d表示大区经理。
2、重大贡献主要指为公司提供有重要价值的建议与方案,政府事务重大公关等。
3、所带团队评分是指大区经理所领导的团队对其本人的评分(平均分),本项评选由总监监督,目的在于增加经理与员工之间的信任与支持,打造一流的团队!
6、“金牌团队”奖
为了创造全国市场之间的相互竞争,同时又鼓励团队的团结与发展,特设“金牌团队”
奖励。大区经理作为一个团队的管理者,他的管理考核主要在于其团队综合绩效上,每半年季评选一次,全国共评选出一名,奖励:
1、奖励团队:证书、全公司通报奖励,奖金2000元或等值的礼品。
2、大区经理奖励:奖金1000元或等值礼品,颁发“金牌营销管理人”证书。
四、非物质性奖励
在大区经理的绩效激励中,除了薪资方面外,还有一项非物质性的激励机制,这是整个潜能激励中的一部分,它更多的体现在一个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生涯方面。
1、晋升:设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舞台培养大区经理,协助优秀的大区经理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与提升。
2、培训:为了打造一流的营销团队,公司定期奖励与组织优秀大区经理进行外训或mba短期班(2万元以内或可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
五、回款风险预警系统
为确保公司回款与资金安全,为公司贡献更多的利润,大区经理必须加强对回款的管理,协助财务清欠部的回款风险预警系统运作,力争快速回款,尽最大限度减少呆死帐!
〚9〛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20xx年12月底,听取各方意见后,《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推出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有了很大调整。但到目前草案原定确认稿推出的时间一再延后,至今仍无定论。在修改定论尚未出台之前,大胆猜想一回,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
短工更短 长工更长
为平衡劳动者利益,“草案”规定在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约的。由此看来,可以想象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对于一部分工作能力较有可信度的员工会大方签订长约,同时,由于合同期满解约的原则未变,用人单位对一些工作能力不稳定的年轻员工将采用更短的约期,以换得用人自由,特别是一些季节性或是项目性工作,更多可能通过小时工的方式来雇用。不知员工对企业长期依存的安全感能增加,还是会减少?
末位淘汰制退出历史
依照“草案”第4章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后期不能再以业绩不达标的理由将员工轻易请出门,即使付出1个月的工资为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付出两倍赔偿金。这种措施虽然保护了员工不会被用人单位无理开除,但也加大了年轻就业人群在就业市场的压力。一些公司也担心这些规定是否会令其原有的一些绩效管理政策对员工无法长期实施,说到底,订长期合同还是订短期合同将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智慧的最大考验。
培训不再是“绑人术”
如果“草案”通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大多数培训就不再是企业与人才之间强制延长服务期契约的依据。“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1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约金。另外,草案对违约金的数额也进行了限制,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相较一审稿中以“6个月脱产培训”为可约定服务期的起步价,现在1个月的期限已可令企业大松一口气。不过要满足1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也并不容易,只要你在培训期间能证明在当地仍在为用人单位承担一定工作量,就又不属于这一条件的约束范围。
假简历问题被重视
“草案”一审稿第一次提出了撤销权的概念,“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都有权申撤销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对企业造成重大误解呢?劳动法世界首席顾问魏浩征表示,简历注水可能是最大的可能。这也将使得对员工的背景调查业务进一步蒸蒸日上,若发现员工表现与用人单位要求不符,想尽早请他出门,背景调查也许是用人单位最能享有主动权的机会。这倒正好给那些觉得企业不会有功夫去核对简历的作假者们敲响了警钟。不过,二审稿在撤销权给予方面又倒退了,仅留下“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被视无效,鉴于企业方面仍在大声呼吁“不要忽视员工欺诈现象日盛”,也许三审稿中我们又会看到新增对劳动者诚信的约束。
“防”员工尺度更大
在“草案”中,首次明确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观察人士认为缩短竞业限制期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但估计企业也会在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核心资讯分享上,设更多的保密层级,以减少无形资产的流失。
员工派遣形式受抑制
“草案”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不低于2年,期间即使无工作可派仍需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另外,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若派遣员工岗位在本单位无同类劳动者,参照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确定报酬。另外,“草案”同时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以提高派遣机构入行门槛。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竞相组办工会
在给予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民主性上,“草案”也推进了很大力度。一审草案曾规定凡应该通过工会、职工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规定无效。不过,二审稿对于工会的权利范围进行了限制,将民主程序进行了一些简化,只是提出“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过职代会或是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作补充
集体合同出现在草案最新稿中也不令人奇怪。对于引入工会机制如何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集体合同也许是最好的回答。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工会或是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在未建工会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表示,个人劳动合同起的作用是建立劳动关系,而集体劳动合同则发挥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企业是否应该裁员,降薪降到什么程度,如果跟单个员工谈,他们是没有什么主动权的,而工会或是集体代表说话则能平衡力量。”
现在,一切还没有定论,就让我们耐心等待这部新法的最后结果。
〚10〛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学历:_________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失效。
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
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其中一项达到时(选择适用)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基本工作地点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须的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因乙方不愿甲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将应缴社会保险费加入乙方工资由其自行缴纳。(选择适用)
第十八条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十九条乙方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确定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保密协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损失)。
(选择适用)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就职或自办与甲方同行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乙方违反此条约定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11〛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又到一年毕业季,新一批职场新人即将走入职场。在终于得到一份工作意向后,该如何正确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又了解多少?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以及职场诚信意识,是顺利迈入职场的第一步。
通过面试后,单位要求缴纳费用、参加专项培训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我能答应吗?
小李是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经过两轮的面试后,小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发出的《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通知中载明,小李通过了科技公司的咨询顾问岗位面试,为确保小李掌握该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胜任入职后的工作需求,该公司将对小李进行相关培训,公司与小李各负担培训费用的50%。考虑到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小李向科技公司缴纳了培训费2万元。然而,5个月的培训后,科技公司并未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向小李提供工作岗位。已经错过求职时机的小李只得将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培训费2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科技公司在5个月的培训期内并未对小李进行正规、系统的课程培训,亦未对小李进行相应考核,故判决科技公司应向小李返还2万元培训费。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科技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对小李进行入职专项培训为由,向小李收取高额培训费用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小李有权拒绝。
此外,科技公司虽向小李发出《通过公司面试的通知》,但该通知仅代表小李通过面试,并不意味着公司将必然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小李并不能据此认定,该份工作已经“十拿九稳”。因此,在求职过程中,当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交纳“保证金”“制服费”“培训费”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单位提出代存、代管“从业资质证”“资格证”等要求时,求职者可依法予以拒绝。同时,从谨慎、负责的角度,求职者亦应以此为警醒,对该用人单位是否正规、所招聘职位是否存在等情况重新进行考量,以避免落入有心人设下的“招聘陷阱”。
“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单位说签了“三方协议”就不需签订劳动合同,是真的吗?
小赵是某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商贸公司。已经工作半年的小赵在和同学聊天时发现,只有自己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小赵的疑问,商贸公司解释为:公司、小赵及小赵的毕业学校,彼此之间签订有“三方协议”,该协议已经确定了小赵的劳动关系,因此无需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相关人士后,在与商贸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赵以商贸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商贸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官释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商贸公司将“三方协议”视同于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由未予小赵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校下发、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因此,“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签约主体、约定内容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三方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单位建议采用“工资+报销”的形式发放工资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我是占便宜了吗?
小王毕业入职某教育培训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口头约定月工资1万元。该教育培训公司以“合理避税”为由,建议将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即银行转账发放“工资”4000元,现金形式发放“报销”6000元。小王认为该种工资发放方式可以有效规避个人所得税,便欣然答应。然而,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王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小王的月工资标准各执一词。面对银行明细中的“工资”4000元,小李百口莫辩。
【法官释法】本案中,以“工资+报销”的形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并不合法,该约定既有违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又会给劳动者个人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具体而言:一是如遇税务部门发现并追究上述行为,则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接受相应处罚,同时个人诚信方面也会留下不良记录。二是“工资+报销”的形式会导致工资组成不明,当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极易造成工资标准的举证困难。面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标准、银行明细中显示的固定“工资”数额,个人通常很难举证证明“报销”部分潜在工资收入的存在,进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五险”是哪五险?单位表示在试用期结束后,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我办理社保,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小何毕业后入职某销售公司,约定月工资5000元。该销售公司规定,试用期内公司无需缴纳社保。试用期结束后,如小何达到公司录用条件,则公司开始为小何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销售公司的规定合法吗?小何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释法】依据《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也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本案中,该销售公司的规定存在两处违法:一是试用期转正后才开始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因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关系期间内,因此,用人单位不应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二是约定缴费基数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应以职工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此,约定固定缴费基数的行为并不合法。在实践中,因用人单位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因此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有部分用人单位在“缴费基数”方面暗做文章。在此情况下,个人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社保部门反映情况以及时进行社保稽核。
对于试用期的长短、待遇,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期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有效吗?
小苏是某高校园林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职某园林公司从事园林设计工作。公司负责人表示,园林设计工作十分看重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创造力,因此公司需要通过一定的观察期来确定小苏是否适合该份工作。如果通过考察,则公司会安排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考虑到专业确实对口,小苏即答应上述要求,与园林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按同岗位正式员工的80%计算。一年后,小苏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遭拒绝。后小苏依法向园林公司主张权益,要求园林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差额;小苏的主张得到了法律支持。
【法官释法】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就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就试用期待遇问题,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园林公司与小李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两处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一是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其二是1年的试用期时间过长。因此,该份试用期劳动合同并不具有“试用期合同”的性质,1年的合同期应视为是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小李据此要求园林公司向其补足工资差额并无不当。
实践中,由于试用期期间用人成本较为低廉等因素,不乏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约定长时间试用期、重复约定试用期,或直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已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因此,求职者在面对“试用期”要求时,应牢记: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长短有上限,工资多少有下限。
〚12〛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进去上班后却发现暗藏着很多的陷阱,比如说试用期过长、劳动报酬、培训费用等陷阱。首先我们着重说一下关于培训费的问题,美容行业这种现象相对严重,很多人反应企业因为缺人要她们进去的时候,承若带薪培训,然而在开始培训到中途却要求员工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或者是买培训时候要用到的产品。
在工资待遇方面,很多人也反应在进公司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很多人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单位,最低比例不低于 5%,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上下限分别为 388 元和 32 元。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13〛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甲方(实习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学校):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否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鉴于甲方愿意为丙方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优先从实习学生中考察、挑选合适人员作为其员工,丙方希望甲方为其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乙方作为丙方的在校学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进行实习。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实习岗位和期限
1、三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个____月的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______________部门岗位进行实习。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内容进行调整;
(2)在实习期内根据乙方的表现,经和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对乙方提供的实习机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
(2)为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到本单位的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3)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风险提示:意外风险
实习协议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实习生在工作中间,如果损坏了一些贵重物品该如何处理,如果过错导致损失了重要的业务收入,该如何处理。
虽然通常情况下,实习生参与不了重要工作,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但是一旦发生,有所约定有利于解决问题。
(4)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风险提示:工伤
实习的在校学生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因而也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实习生一旦发生工伤,实习单位须依法承担雇主责任,即人身损害赔偿,因此所带来的风险相当大。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为实习生缴纳商业保险,弥补不能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风险。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按在职员工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3)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权向甲方报告,直至终止在甲方的实习。
2、乙方的义务:
(1)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同时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严格考勤,生病需持医院病假单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需要回学校参加活动,由学校出具公函,事先向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若无故旷工,学校参照旷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3)在实习期间,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如有违反或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4)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遵守学校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考核;
(6)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该将此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考核成绩,决定是否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学分;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丙方的义务:
(1)对乙方在甲方的实习给予充分的配合,做好实习学生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和其他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责任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三、保密约定风险提示:商业秘密
实习期间,实习生有可能知悉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而且,由于双方并不存在较强的感情基础和法律约束,实习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有被泄露甚至恶意的可能。
因此,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条款,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避免损失。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的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乙方义务第三条的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补充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实习报酬________元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习指导费等内容可作为补充条款添加,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通过对各种问题的研究、讨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三方同意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学生在校外的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生产实习,是产、学、科研合作的一种良好方式,为学生直接面向社会、接触社会、适应社会提高了机会,它既有利于提高学生掌握新科技、新技术的能力,也有利于提高我校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同时也为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为加强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外生产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学生所在学院):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乙方(校外指导学生生产实习单位):
丙方(学生):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乙方提供相关生产实习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学院生产实习的有关规定。
对乙方指定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内容进行审批。
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了解生产实习的进展情况,协助校外指导教师指导生产实习。
督促检查丙方认真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检查学生生产实习的有关情况(如生产实习进度、遵守规章制度、安全等),并与校外指导教师一起解决生产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与乙方共同负责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安全意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与乙方反馈的有关学生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提供学生生产实习的场所,并为学生完成生产实习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及相关试验(实验)提供方便。
指定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生产实习的指导教师。制定生产实习的题目和生产实习大纲,并交甲方审查备案。学生的生产实习要按实习大纲进行。
丙方在乙方实习、实习期间的食宿与交通费用等方面的问题由乙方负责或协商解决。
定期与甲方指导教师联系,通报学生的工作表现及实习进展情况,以保证学生的生产实习质量。
负责学生在生产场所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在生产实习场所的人身安全。
保证学生参加校内教学与指定活动的时间,如有冲突,服从甲方活动安排。
与甲方共同负责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安全意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生产实习结束后,由乙方给出学生的评语及推荐成绩。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生产实习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2、生产实习期间,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个人及学校利益。
3、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得从事违规或违纪的活动。若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乙方有权将丙方退回甲方,由甲另行安排生产实习。视情节轻重,甲方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对乙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丙方有权与指导老师和学院反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丙方不得与乙方管理人员争辩,更不允许发生口角和冲突。
5、丙方在外期间,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个人及学校利益。不得违反?东北电力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完全由丙方个人承担。
其他说明:
1、丙方在外生产实习时间安排: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
2、生产实习结束后,乙方安排丙方按时返校,准备整理材料和进行实习答辩等事宜。甲方邀请乙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安排指导教师或有关专家参与实习答辩。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5、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协商解决。
学生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
负责人: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
负责人: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
〚15〛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单位名称)
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在乙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及安排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事宜,本着互利合作的态度,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建立实习基地,并正式授牌为“莆田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二、乙方带给实习的专业、岗位、实习环境等条件给甲方实习生,每年最多可接
收实习生共人,其中:
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人。
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人。
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人。
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人。
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人。
三、实习期间,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或技术人员对实习生进行实习管理及指导,并对实习生的.表现、业务潜力进行考核。甲方也应指派教师和乙方共同管理、指导实习工作。
四、甲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理解乙方的工作安排,并遵守甲、乙双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五、实习生如因违反规章制度或技能素质较差,经与甲方协商,乙方可将其退回给甲方。
六、实习生若在实习期间需提前退出实习单位,务必在经甲方同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去。若因实习生擅自离开实习基地而引起的后果,由实习生自行承担。
七、甲方可邀请或聘请乙方相关人员在甲方开展专题讲座及推介活动,乙方可邀请或聘请甲方师资为其开展员工培训、项目合作、科研等活动。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还可进行其他共建活动。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公章)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6〛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 心得。《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心得》。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17〛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在阅读完劳动合同法之后,我感受到劳动合同给我们广大劳动就业者带来得保证,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双方都规定了法律责任,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形中劳动合同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提出择业择岗要求,参与企业薪酬计划胡制定,提出个人薪酬和劳动条件的要求等企业信息。这些规定使劳动者可以对自己的劳动权利胡维护有法可依,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自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尊重主体平等,在规定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时要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章程,遵守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双方的利益得到了平衡,避免了双方的冲突,使得市场平衡稳定的发展,使用人单位寻找人才,以及我们寻找工作岗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劳动合同是随着劳动者就业而产生,随着劳动者结束就业而结束,所以劳动合同无时无刻不在维护着劳动者的权利,首先,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同时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不得出现强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程序必须依法订立,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有些劳动者往往忽视劳动合同的形式,比较重要的合同有时只是口头上说说,实际上这有可能会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建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使一些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提高自己规范运行意识,正视了劳动者的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在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时,单方面听从企业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企业提供合同,劳动者甚至练内容都不看就签了字,这无疑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都不了解,所以劳动合同此时又帮助劳动者完善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规定了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法定条款即是劳动法律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款,主要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这些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的内容可以帮助劳动者认真审视劳动合同,使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到基本的维护。
在规定劳动法定条款后,劳动合同又规定了商定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在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具体情况,经协商约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其他待遇。其中,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那里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计划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那里个月以上班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这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限6个月;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从各个方面保护着劳动者的权利,包括薪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等等。
在劳动合同签定之后,没有特殊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有序进行,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解除的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不会只听从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劳动者一方而执行。
在劳动合同需要变更时,需要正当理由,且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另一方做出答复,然后进行更改签订。杜绝企业不经劳动者同意,只是单方面通知劳动者更改劳动合同,即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尊重劳动者意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劳动法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首先,要提前书面通知,然后征求工会意见,确定经济补偿,最后提出书面证明。这期间劳动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 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职工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的;
(5) 职工入伍或者预备服役期间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期间的;
最后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出现,以及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消失的制度。所以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权利,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从劳动者就业的全过程来看,劳动合同始终伴随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维护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着双方得利益,所以,做为新一代大学生,我们更要读懂劳动合同法,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应用,学会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发扬劳动合同法精神,维护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18〛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根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员工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乙双方若有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19〛长期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即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劳动法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的施行预示着中国劳工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时代的来临,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工具、方法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是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基本保证,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限制更趋严格。那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着哪些风险,形成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何在,应如何规避或防范这些风险,以便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防范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已成为企业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所说的企业规章制度,有的国家和地区称为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是指用人单位有权部门依照法定内容、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虽然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有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利,但如果企业不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也将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一一些规章制度因无法律效力而失去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会不予适用。
二企业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企业失去了抵御劳动争议风险强有力的手段。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企业日常管理及生产正常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仅靠劳动合同是不够的,企业更需借助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因此,作为调解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将陷于被动局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失去了企业抵御劳动争议风险强有力的手段。
二、企业规章制度存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新《劳动合同法》在赋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权的同时,为了防止企业权利的滥用,也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要求。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内容方面,二是程序方面。企业一些规章制度看似非常详尽严谨,却在内容和程序上与法相悖,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制定主体不适格。
为保证所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主体应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行政机构,并由其代表用人单位制定并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布实施。用人单位其他管理机构,不具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只能参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活动。企业某个部门制定并以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则存在着法律效力风险。
二内容不合法、不合理。
《劳动法》、新《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明确规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这里的“合法”是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实践中,一些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
企业规章制度除合法外,还应合理。一些法律没有详细规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具体规定。如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何谓“严重违章”、“严重失职”、“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企业应根据所处的行业、员工从事的.岗位、担任的职务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员工行为严重与否,把握员工违章和损失的“度”。一般来说,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正常的常规判断标准,应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如果这个规章制度被一个企业的大多数职工认同了,那么就是合理的,如果大多数人认为不合理,那么这个规定就有问题,也就失去了“合理性”。
三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解决了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法律优先权问题。实践中,企业总是通过单方面制定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以增加劳动者的义务。由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于规章制度,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或者不一致,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
四违反公序良俗。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渗透到所有法律。新《劳动合同法》也贯穿着“公序良俗”基本原则。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公序良俗,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
五程序不合法。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该条款较《劳动法》第四条,最大的发展就在于加强了法律对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规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要件。只有经过平等协商、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企业规章制度会因制定程序缺失而无效。
三、防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
企业规章制度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规章制度是把双刃剑,要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只有合法有效并且严格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强有力的支撑企业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否则,规章制度就将成为企业管理的障碍。
一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桥梁和监督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平等协商确定权;劳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建议修改权等职权。因此,企业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充分协商,讨论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实施时,要尊重职工个人或代表及工会的修改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监督作用。
二依法制定,确保合法有效。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合理且程序完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另外,企业需注意以下细节:
1.企业要重点注意法律的一些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
2.规章制度中应避免没有责任的条款。
3.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本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虽然新《劳动合同法》从程序上加大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限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而劳动合同中的事项却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事项。因此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在衡量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时,往往会认为,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4.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
规章制度制定时应明确其效力范围,即对哪些人有效,在哪些场合有效,适用于哪些事情,什么时候生效,有无溯及力等。
三严格执行,依章治企。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是行之有效的。企业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意见经常表现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正,就是对违反规章制度职工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实施规章制度时带有非常大的人为因素,从而造成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反感。
四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及时修改、重建与新《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内容,完善法定程序。
规章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
一是企业要随时关注现行法律的修改及新法律的出台,修改不合法的内容;
二是企业要尊重法律赋予工会或职工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建议修改权,协商修改相应内容;
三是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及内外环境的变化,依法修改、补充不适合的相关内容;
四是制定员工手册,公示现有规章制度;五是依法对现有规章制度重新修改后,采取适合的方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完善法定程序。
五提升企业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实现企业与职工发展的目标、行为统一,在劳动者身上体现企业精神,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