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摘录27篇)

  随着时间的发展,合同的使用日益普遍,它为我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如何拟定合同常让人感到困惑。本文将探讨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为正确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省民事审判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虽然不具备《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但已经明确了拟购商品房的位置、面积、价款且能够实际履行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当事人明确约定认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仅为预约合同的除外。人民法院对认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性质作出的认定,不影响一方当事人根据协议中定金条款的约定,向可归责的另一方当事人主张适用定金罚则。

  2、当事人以期房不能转让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转让人在转让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受让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与数个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且买受人均主张出卖人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买受人的权利保护顺位: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或合同备案手续的;

  (3)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

  (4)合同实际履行在先的;

  (5)均未履行,合同成立在先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出卖人又与后买受人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除非先买受人能够举证证明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已被其他买受人先行占有,仍应优先保护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

  4、房屋买卖格式合同约定以“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交付条件,一般应以出卖人(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作为认定房屋经验收合格的依据。但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管理等专门管理部门尚未出具认可性意见的,不应认定房屋已经验收合格。

  5、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意见第4条规定的交付条件,买受人接收了房屋后以出卖人交付房屋时“未经验收合格”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出卖人能够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买受人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6、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出卖人实际交付房屋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但买受人接收房屋后又以出卖人未能依约提供上述文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7、买受人以出卖人逾期办证为由主张违约责任的,出卖人举证证明其已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解释》规定的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最后期限30个工作日前向产权登记机构报送了办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的,对买受人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8、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但双方当事人均未举证证明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在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二、关于城镇”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在性质上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买受人仅以出卖人签订合同时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性质上也不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10、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因抵押登记仍未涂销,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可综合考虑合同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定应予承担的责任。

  11、当事人之间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因该数份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的约定不一致而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实际履行情况、同类房屋市场交易价等因素,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认定应予履行的合同。

  12、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用或请求房屋中介机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3、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的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过错、所获利益、赔偿能力等情况,判令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14、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买受人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取得出卖人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符合其他购买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四、其他问题

  15、共有房屋的部分登记权利人转让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他登记权利人以转让房屋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予以支持。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的除外。共有房屋登记在一人或部分共有人名下,登记权利人转让共有房屋,亦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他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一步审查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16、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已交付了全部价款并合法占有了房屋,在申请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期间,该买受人对转移登记尚未完成没有过错,或者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出卖人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变卖该房屋,买受人提出异议的,应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7、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确权之诉,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买受人进行释明,告知变更诉讼请求为主张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义务的,不受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18、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上诉人(一审原告):林xx,女,略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张xx,女,略

  原审第三人:福州市xxx房产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诉人因房屋买卖经纪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台江区人民法院xx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xx1)台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xxx1)台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一审判决认定“原告不得转让诉争诉争房屋”是错误的,与事实不符,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国务院xxx5年5月11日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第七条“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规定,认定原告不得转让诉争房屋,该法律适用错误。

  庭审中已查明xxx0年10月8日,上诉人申请按揭贷款30万元,付清了诉争屋全部购房款, xxx1年4月15日上诉人与开发商福州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诉争房的交房手续,,说明上诉人已付清该房屋全部购房款,该诉争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上诉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适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见。

  即使适用七部委《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第七条之规定也只说明上诉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说明原告不得转让诉争房屋更不会因此而影响合同效力。

  二、(xxx1)台民初字第xxx号民事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约定于诉争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出后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该条款属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且所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应当认定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时附生效条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诉争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条件尚未成就,故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与法律规定及事实不相符。

  所谓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而结合该条款全部文字内容可以看出该条款只是对于双方的履行手续和工作日做相应的补充约定,并未对该条件成就与否的法律后果做说明,即没有约定所附条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对协议效力有何影响,因此不能认定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 另外,从房屋买卖合同整体内容来评判,该条款作为补充条款只是就双方合同的履行责任做进一步具体明确的约定,买卖双方对于房屋产权及交房责任在第三章违约责任当中已做具体约定,不需再另设限制性条款。

  即使该房屋买卖经纪合同依照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被上诉人在房屋买卖经纪合同签订当天交纳定金1万元以后未按合同约定的xx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义务,第三人遂于xx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发函通知被上诉人履行义务,但被上诉人没有支付定金,该事实已得到一审法院确认。合同不履行属于被上诉人的过错,属于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因此,应认定合同条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买卖经纪合同符合物权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xx1)台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认为“认定被告构成违约,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则于法无据。”与法律规定及事实不相符。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在房屋买卖经纪合同第十八条中明确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被上诉人在交付1万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义务,说明被上诉人擅自变更合同,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定金数额为51万元,违约金的数额等于定金数额也应为51万元。定金数额仅作为双方确认违约金额的一种计算方式应适用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而非适用定金有关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实际定金数额1万元。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使按照一审法院认定的违约金数额按照实际交付定金数额1万元来赔偿也是无法补偿给上诉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审法院即没有考虑上诉人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也未考虑因被上诉人迟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时间福州房价打折降价而给上诉人造成的房价下跌损失。被上诉人在明知上诉人预期获利情况下仍拒绝履行合同,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按照购房总价103万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违约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及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依照双方买卖经纪合同中二十条之规定,被上诉人自xx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诉人xxx1年9月19日书面通知被上诉人解除合同时止应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上诉人支付滞纳金27810元。

  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事实,特上诉来贵院,请依法裁判。

  上诉人:

  xxx1年 月 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学理论,就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

  1、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

  2、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

  (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在使用权人作为原、被告后,所有权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应区别对待:

  (1)在作为相邻权利人主张权利救济的诉讼中,应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如果使用权人诉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如果使用权人诉请赔偿或补偿,应视所有权人的意见决定其是否作为诉讼参与人。

  (2)在作为相邻义务人被诉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所有权人均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3、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

  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

  (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

  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6)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

  (7)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

  (8)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9)震动:震动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震动引起纠纷的地点;震动影响程度;震动造成的后果。

  (10)邻地、通道、道路、渡口、桥梁、堤坝: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时间;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地点;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原因;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影响的范围程度;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造成的后果。

  (11)通风、日照、铺设管线等: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

  (3)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

  (4)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5、否认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根据法律的抗辩事由,即相邻权利人主张的相邻侵权请求权未产生、受阻碍或已消灭的事实。

    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1、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

  2、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

    四、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效力认定

  1、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3、相邻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调整

  (1)违章建筑不构成相邻妨碍的,相邻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的行为,如果对相邻方造成相邻妨碍,相邻方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但其主张恢复房屋使用性质,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的调整范围。

  (3)一方的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但对相邻方构成相邻妨碍,可告知其先进行行政诉讼,否则不予受理或裁驳。

    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此类案件的事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

  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六、对有关责任的认定

  1、相邻关系案件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民法通则贯彻意见第99条第1款、第100条、第103条规定的情况。

  2、在认定相邻义务人的责任时,法官应根据一般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注意义务理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对相邻义务人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断。

    七、实体处理的一般原则和尺度把握

  1、当事人合意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相邻关系问题达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没有新的相邻妨害行为,应当有容忍的合同义务。

  2、二手房买卖的遗留问题

  (1)出卖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给相邻方构成了妨碍,相邻方诉请买房人拆除的,买房人以该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辩,理由不成立。

  (2)买房人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复出卖人改变的房屋原始设计结构,相邻方以买房人买入房屋时已接受既成事实为由进行抗辩的,如不形成相邻妨碍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3、诉讼时效问题

  相邻关系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时效,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

  4、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1)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为给相邻方形成相邻损害,其赔偿标准应以恢复到损害前的情况,所需成本为计算标准。

  5、妨碍程度与容忍义务的界定

  (1)认定是否构成相邻妨碍,应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一方使用不动产的行为有利于其生活质量,而对相邻方影响轻微,相邻方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为弥补房屋设计建筑缺陷,并注意贯彻最小影响原则的排气孔设置,应属相邻方容忍义务的范畴。

  (3)一方安装室外悬挂物,如不影响相邻方的安全和卫生,相邻方应容忍。

  (4)拆除、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判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拆除非承重结构对安全而言无影响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财产权利。

  6、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1)生存权的优先性。当相邻近的各方都为了自己某种利益行使而引发冲突时,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当让位于生存权。其他权利的权利人此时就负有容忍的义务,其限度应是满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纷争的地域性。相邻关系中,不同区域的居民便负有不同的容忍义务。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较小。

  (3)不动产利用的先后关系。在考虑容忍义务时,必须将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的先后顺序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相邻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义务较少,而使用在后者则有更多的容忍义务。但此义务仅存于可预期的范围,超过此范围,则可提起侵权之诉。

  (4)损害的回避可能性。回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邻一方的使用给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回避作为考虑容忍限度大小的标准,本可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对方就承担较少的容忍义务或不承担容忍义务。

  建筑物反射的光可视为不可量物的一种。建筑物反光纠纷构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既可选择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邻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物反光既构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又构成相邻关系纠纷的,发生相邻关系物上请求权和环境侵权损害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择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分别处理。

  7、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1)通风、采光标准的确定

  确认影响通风、采光的标准,应根据发生地(市区还是农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或衡量:

  a、市区内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应视为对通风、采光有影响,反之则无影响。

  b、农村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公认”的通风、采光标准(如村规民约)。如无此标准,则可参照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确定是否影响通风采光。

  c、审查新建建筑物是属于翻建、扩建还是新建。如属在原住宅基础上翻建,既未扩大面积,又未增加建筑高度,相邻方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阻挠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属扩建或新建,相邻方提出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则应结合其他各方面的条件加以确认。

  d、审查提出影响通风、采光一方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来说,未经批准的违章建造的房屋不应享有通风、采光权,对其要求保护自己通风、采光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农村中没办理房产证明但有选址意见书或准建证的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2)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

  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8、因空调安装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的处理

  (1)因空调噪音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目前,空调室外机造成噪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安装不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可以此作为空调噪音是否合理的标准。凡超出此标准的都应认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合格,应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装。重新安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调排水不当引起纠纷的处理

  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空调使用人安装不当,应判令其重新安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3)因空调室外机排气引起纠纷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房屋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的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

  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小于4.5KW的为3米;

  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根据此规范,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在有多种可选位置时,应选择与相邻方固有门窗距离最大或对相邻方影响最小处。违反上述标准对相邻方生产生活造成妨碍的,应判令其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9、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八、判决主文的标准化表述

  1、请求停止侵害: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为。

  2、请求排除妨碍: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

  3、请求赔偿损失: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赔偿或补偿原告XX.XX元。

  4、请求消除危险: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消除……危险。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月平均工资________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费共________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___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费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以上合计: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可简单阐述一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具体的职务,加班的`事实以及计算方式等。)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XXXXX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申诉人:x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

  电话: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x凯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7月26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 方:

  乙 方:

  一、供货及质量

  1、经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属下在甲方登记的车辆提供汽、柴油等油品,以抵减预付货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如乙方加油车辆变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核实后方可开油卡(或油簿)加油。

  2、甲方提供油品质量和数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如因市场油品货源短缺,甲方优先保证乙方油品供应。

  二、 供油方式及价格

  1、 甲方只为合同中约定的车辆提供记帐加油服务。

  2、 甲方原则上只提供加油站现场加油的供货方式,合同有特殊约定除外。

  3、 结算时的价格以加油时甲方当日挂牌价为准。

  三、交易程序

  1、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将按乙方提供的车牌号码,为每辆车开设一本加油卡(或油簿),交给乙方保管,并为乙方开具收据;乙方每次加油时,必须携带该加油卡(或油簿),方可在甲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双方同时在加油卡(或油簿)和挂账客户加油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2、乙方人员携带加油卡(或油簿)上的车牌号码必须与车相对应,否则甲方将不予加油,除机动加油卡(或油簿)外。

  3、若乙方加油卡(或油簿)遗失,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到甲方后即时生效。

  四、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 元)作为预付货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加油的车辆及加油量的.增减要求乙方相应调整预付货款额。

  2、甲方预计乙方预付款余额将不足以让其继续加油时,立即通知乙方以转帐形式补足双方约定的预付款额,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甲方可在乙方把预付货款的余额用尽时,停止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

  五、 发票开具及月末对账

  1、 乙方如需发票,需按照甲方每月财务结帐的周期开具,即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乙方本月实际加油金额汇总开具,当月的发票当月开具,逾期不补开;

  2、 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出预付款客户对帐单,并将《油卡登记台账》作为附件附在对帐单后面,在次月的4号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进行对帐;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账;

  六、 合同的提前终止或期满

  1、 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正式终止。合同终止或期满,双方应按乙方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如预付货款尚有余额,甲方在15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对方违约在先,守约方可不经提前书面通知而立即终止本合同。

  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需再次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七、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买方:

  卖方:

  一、合同标的

  1.1 货物名称:石材 。

  1.2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定价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款。

  二、 产品执行质量标准

  2.1 石材的技术、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2 石材品质、颜色、加工质量等必须同时符合需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业主确认的样板要求,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出现;石材尺寸按优等品要求。

  三、 交货日期及批量规定

  3.1 合同交货期时间约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开始按甲方要求顺序交货:

  3.1.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公章;

  3.1.2 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 甲方提供经乙方工厂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订单或加工图纸之日计算。

  3.2 交货时间约定: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交货。

  四、 交货地点、运输费用、送货签收

  4.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2 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 付款及结算

  5.1 预付款:

  5.1.1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 预付款在第一批货款结算中扣回,如第一批货款甲方未扣完前期预付款,可在下批货款中继续扣回,依此类推

  5.2 进度款支付:按批结算并支付。即甲方每次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当批结算货款的80%(含预付款);

  5.3 在进度款结算周期内,乙方须保证继续供应甲方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发货,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4 结算:货款结算金额方式为甲方实际验收合格品数量乘以对应的合同单价而得,甲方结算完毕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 到货验收标准

  6.1 资料:乙方需随货提供送货签收单、石材装箱清单、当批石材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 乙方每批货到甲方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签收;

  6.3 如甲方单方开箱验货发现破损或数量不符,应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员现场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或未通知乙方,则视为开箱验收合格;若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

  6.4 石材安装后若业主验收时发现存在明显色差或不能认可的质量缺陷,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国标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5 验收不合格品,经乙方核实后七天内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6 石材乃天然产品,对于石材颜色、花纹等存在的差异的接受程度以该工程业主方意见为准,即安装验收通过为最终结论。

  七、 质量保证期及质量问题责任

  质保期内质量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产品自身的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品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更换石材造成的相关措施费及人工费。

  八、 包装、标识:

  8.1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要求采用坚固木箱包装,每箱产品上订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数量等。包装箱上应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由于产品包装不善或运输途中导致产品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 包装时石材光面相对,每一块石材上须标明按照甲方图纸加工对应的编号、规格。

  九、双方责任

  9.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9.1.1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款;

  9.1.2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材料进场计划。

  9.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9.2.1 按照合同规定的材料产地、材料规格、品种、型号等按质按时供应到甲方工地;

  9.2.2 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会同其他责任方进行验货;

  9.2.3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石材无条件更换;

  9.2.4 所供每片石材应做好编号,每批货物应随车交付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产地证及规范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出石材加工图、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须及时提供甲方,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的颜色、纹路一致。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货: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交货一天,每天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 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 乙方须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下单交货计划配套供应石材,每批次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须达到100%以上,若不能做到,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0.3.1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非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超出甲方当次计划范围,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并不结算货款;

  10.3.3 若因乙方供货不满足甲方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供到位,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供此批货的付款相应延期。

  10.4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延迟付款超过一周,则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 乙方不得将合同订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转包货物在本合同中30%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全部损失。

  10.6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第六条规定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均可免责。

  十一、 合同纠纷的解决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事项

  12.1 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计划单,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商务活动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电脑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乙方旧主机回收抵扣叁佰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即共计_________元,在交货验机完成后,分十二期平均摊付,即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计息随还款月份的提前而减少。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卖方银行卡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乙方每月30号前定时转入。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

  2.试机完成后,甲方将电脑交付乙方使用,在保修期内硬件问题由甲方负责保修、更换。

  第四条电脑的配置按双方商定的配置表,不得有差异,否则乙方不提货。

  第五条电脑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电脑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并且要继续完成余款支付,只到全部支付完成。

  第六条甲方需保证电脑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表:具体电脑配置清单)相符,且交货后保修期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七条乙方若无能力按时付款,需要提前知之甲方,乙方若三个月以上不分期付款,甲方有权提回电脑。

  第八条若因乙方原因,意外变故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一年内可回收该电脑,但只能按原价的50%折扣,并且乙方需要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需向被违约方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必须保证身份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通过当地法院申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产品时,应向乙方提供采购单,采购单上应载明所采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产地要求,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二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单后,应立即与甲方商定本批钢材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价格等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供货。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供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应将交货地点选择在承运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的地方,乙方应按时将货物运达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在运达交货地点之前,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甲方(或指定专人)应立即派人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应当场接收货物。甲方接收货物后,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所提供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甲方要求,钢材产品的重量以吨(1000KG)或KG(公斤)为单位计算,其中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计算,盘圆以过磅重量计算。

  第六条货款按“货到付清”方式结算,即甲方接收货物后,应在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查收货物时,如发现品种、规格或质量不符合采购单上所载明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加以调换。在乙方无过失(错)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调换、退货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承担。

  2、如遇市场缺货、天气、交通拥堵等特殊情况时,导致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则每逾期一日,应付给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4、甲方收到货物后,如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则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未付货款部分的'‰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都或部分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所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述)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本合同由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地板砖:60cm×60cm,25元/张×23000张=575000元木工板:2870×120元/张=344400元;油漆:210桶×80公斤/桶×650元/桶=136500元;合计: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元)

  四、货款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于7月15日前支付完所有材料款。收款单位:______;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五、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六、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楼的露台改造成阳光房,乙方为甲方楼下住户,现双方协商就该房产做出以下约定:

  1、就甲方扩建的部分,乙方不再干涉要求拆除;

  2、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3、如果日后乙方将乙方居住的房产出租、出售,乙方应将甲方所建阳光房之事宜告知租赁方或者购房方,并与之协商沟通,书面告知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建设、使用阳光房的'行为。如果乙方未尽上述告知义务,甲方因此就阳光房的使用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不限于拆除费用、诉讼费等),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5、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甲方(捺印):__________乙方(捺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营出售的_______品牌空调商品,现委托给乙方安装,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明、专业的安装队伍,熟悉制冷技术原理,具有熟练安装和维修制冷空调器的能力,有相应的`工具装备。

  二、乙方上门安装空调时,遵守品牌厂家的执行标准,做到仪表大方、着装整齐,不得在安装过程中向用户吃拿卡要,如果造成投诉,甲方依据厂家相应的处罚标准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乙方在安装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安装卡,以便甲方向厂家报单。

  四、空调安装过程中因自身质量问题不能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及时调换,如因乙方安装操作不当致使空调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上门维护,直至故障排除。乙方应遵守厂家制定的安装质保____个月的标准,在此期间空调因安装造成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上门维护。

  五、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标准,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安全问题,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费用进行按月及时结算,不得拖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___等、自愿、公___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______(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______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____________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____________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______;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______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天内______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______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___建办质____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______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______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______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______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的______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的______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____________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______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____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人(盖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

  标的价: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第五条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买受方:

  代表:代表:

  _________年___月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人:

  买受人:

  甲方招标销售处理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标销售处理的废旧物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废旧物资汽、数量、规格或型号及价格

  1、汽:____;

  2、数量:____;

  3、规格:以现场堆放招标前乙方现场看货为准(若招标前乙方未到现场看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价格:(中标价)。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地点为甲方现场堆放地,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到甲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合同正式签定之日起日内提货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货。按照招投标要求,乙方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元,在提货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可抵扣乙方应交纳的尾款。若有剩余款,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逾期不提货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按照逾期宽限期提货完毕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废旧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并经甲方查证,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甲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由三元区管辖。

  2、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签订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托代理人:

  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口废旧物资的企业,乙方长期从事废旧金属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业务渠道,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废旧金属以进行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优先向乙方出售其进口的废旧金属,销售价格为甲方进口价的%,且最高不应超过市场均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票货物进口前商定。

  二、考虑到甲方资金不足,且甲方承诺优先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进口费用。甲方应出具书面托手续,托乙方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如甲方未出具书面托书,乙方无须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余款。

  三、甲方承诺如进口货物系托乙方代为付款,甲方在货物到岸后未依约出售给乙方的,甲方应按每吨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不愿购买某批货物或不愿为甲方代付,必须在甲方该批货物进口合同签订之前或作出付款托书之前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而拒绝购买的,甲方可要求实际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吨元支付违约金。

  五、如乙方欲进口的`货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据(付款托书)交纳的款项应全额退还甲方。

  六、在必要时,甲方可托乙方代为办理进口过程中的部分事项。

  七、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遵循国家对废旧物品行业的管理规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年,期满可协议延长。

  十、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2、提交台州仲裁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一)出卖人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该项义务是出卖人的主合同义务,它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可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将会以及拟制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一基主要义务。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是在交付标的物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法度将会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一义务被称为物质的瑕疵担保义务。

  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据《合同法》第152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钡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这一义务称为出场人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违反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在传统民法上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

  4、将会有关单证和资料。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该项义务系属于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基底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交易实践中,与买卖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其他单证和资料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发票、检验单证、检疫单证、保险单、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等。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为之。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若了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等,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有及时检验义务。当呈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期间内时行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之后的合理期间内及时检验。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在这特定情况下,憎爱人对于出卖人所将会的标的物,虽可作了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暂时保管并应银牌围标不的物的义务。该项义务属买受人所应负担的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介绍了,买卖合同在什么无效?什么时候可以撤销变更?这也是关于买卖合同效力方面的问题,如果您有兴趣,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会以专业知识帮助您解决问题。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物业基本情况:

  买方购入卖方位于________ 的物业(以下称该物业)。卖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玉房字第________ 号。产权人(含共有人):________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车库□(杂物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玉房字第________ 号(发票编号: ________),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票据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 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该物业付款方式:

  (一)定金人民币(大写) (¥ ________),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以________方式支付给卖方。

  (二)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买方以________ 方式支付给卖方。

  (三)交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________),待买方领到新的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办理完水电、物业、天燃气等过户手续当天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四)余款人民币(大写) (¥ ________),按 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资金托管(双方在递件办理过户手续前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领取新房产证当天支付;

  2按揭贷款的,双方需到银行签订划款协议书,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第四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的时间为:按 ________交付。○1在办理递件过户当天;○2卖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起○3带租约于年○4卖方在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买方领到新的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再办理水电、物业、天燃气等过户手续。

  第五条 该物业的交房现状为 ________。○1空房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2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并包括家具家电,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家具家电清单为准;○3毛坯房;○4带租约;

  第六条 房屋买卖应缴纳的税费及费用:○1查档费;○2测绘费; ○3营业税;○4契税; ○5个人所得税;

  卖方应缴纳上述税费和费用的________ ;

  买方应缴纳上述税费和费用的________ 。

  (以上两项税费及费用的具体数额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票据记载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等事项处理完毕,如该物业还有按揭贷款,卖方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卖方并须退回买方已付的所有费用。

  第九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

  第十条 若该房屋地址已落有户口,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把户口迁出。

  第十一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完成此交易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买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卖方: ________买方: ________经纪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__________(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__________(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______________/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39;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阶段。 甲方同意乙方去开发商处按照房屋的出售的价格进行挑号,选择房屋的楼层及位置。

  3、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乙方自行应当支付房款(房屋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具体房款按所购的楼层及位置具体核算)。除此,作为乙方还应当按所购买的楼房建筑面积另行支付给甲方每平方米 元的酬谢金。

  4、乙方在挑完号选择好房屋的楼层及位置后,支付给甲方酬谢金的三分之一;待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后再支付三分之一;基余的待楼房交付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5、上述所指的'开发商开发的回迁楼房应当位于 。如果回迁房屋位置不在上述地段,乙方有权利解除该协议,甲方应当退还已支付的酬谢金。

  6、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拆迁办结算完补偿协议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甲方不得无故阻拦。如果需要甲方方面的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

  7、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协议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购房协议,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8、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9、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的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购房款和利息及酬谢金外,还应当支付 元的违约金。

  10、本协议双方应当共同执行,不得无故反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支付对方 元的违约金。

  1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坐落于____________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

  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合同当事人:

  卖方:[卖方名称]

  买方:[买方名称]

  摘要:

  本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农村回迁房屋进行买卖而订立的合同。双方均表示具有相应的法律能力,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房屋基本信息:

  1.买方购买农村回迁房屋的具体地址为:[房屋地址]

  2.买方支付的购买房款为:[购买房款金额]

    二、权利与义务:

  1.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将房屋的.权属证书、房屋用途变更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手续材料交付给买方。

  2.买方应当在接收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用途变更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手续材料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

  3.卖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产生纠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买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三、违约责任:

  1.若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交付房屋及相关手续的义务,则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

  2.若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则应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愿履行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约定。

  2.本合同一式贰份,卖方和买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附件:

  1.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 [附件2: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特此确认,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日期: 日期: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出卖人(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三、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述第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解除协议,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3单元301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即小写____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即小写10,000.00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_____

  (印)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买方):_____

  (印)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买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 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 ◈

  售房人: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

  购房人: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房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在协议签订后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房型:

  楼层:

  总楼层:

  使用性质:

  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万___元(大写),该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房管局实际征收为准)。

    第三条:定金及房款交接约定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元(大写),该定金将在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自动转为第一部分房款。

  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还清以该房屋为抵押物的所有贷款,保证该房屋在交易前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买卖。

  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银行贷款:按揭贷款。乙方于甲方清理完贷款后____日内将首付款交于产权交易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并办理房屋贷款,实际贷款金额与年限以银行实际放贷为准。

    第四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方应于腾房时结清所有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有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时候的顺利办理。

  2)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甲、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4、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约定其他事宜

  乙方保留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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