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15篇)

2025-09-11 13:34:43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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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不断深化,合同在各类合作中的应用愈发广泛,成为专业合作的重要纽带。实际写合同有其技巧和方法。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罗马假日花园3.5.7.9.10#楼 项目地点:长武县召仁大街东段路南 甲 方;陕西建苑罗马假日花园项目部 乙 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配电箱,规格,型号[按实际内配件定] ,元件;采用德力西或正泰,有线电视接线箱采用鸿雁电器厂产品,数量和价格:详见图纸及变更会审附报价表 合同总价(小写)

  第三条 交货地点:罗马假日花园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20xx年 月 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5.1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 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 方本行业标准。

  5.3 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 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 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 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5.7 安装配件、其他辅料等采用国家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 箱体采用1.2至1.5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涂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6.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 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品、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6.3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

  6.4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厂家资质. 产品年检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6 对乙方所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送检费由乙方承担。

  6.7 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并有检测报告。

  6.8 为确保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2全部货物送达工地现场后[或每楼为单位送货] ,15

  7.3 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7.4 保修金为5%。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达到一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级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9.1 产品保修期为一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

  9.2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9.3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位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10.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尝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5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

  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包的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程配电箱的供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产品名称、数量、品种、单价、交货地点 见第8.1条所述。

  第2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2.1乙方所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配电箱生产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天正 ”牌元器件。

  2.3 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外壳铁板厚度为1.2mm;配电柜外壳铁板厚度为2mm;箱、柜的颜色及标识以甲方现场工程师提供的设计要求为准。详见系统图(附合同后) 第3条: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以及安装地点

  3.1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将产品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接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外观、性能、数量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均需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并无义务保证完好。

  3.3 配电箱产品运送的限制:乙方的员工应遵守天津市政府、业主、甲方有关现场的道路、安保、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例及法规,并严格遵守由天津市政府颁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第4条: 交货时间

  4.1 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加工周期为5天。(以甲方完成合同日期后五天)

  4.1.1 乙方供应范围内的配电箱产品必须按照第8.1条中所列时间前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程临电的安装施工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4.1.2 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材料设备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等。

  4.2 甲方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现场交验完毕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第5条:甲方工作

  5.1 配电箱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

  5.2 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天内通知乙方。

  第6条:乙方工作

  6.1 按本合同约定,将甲方所需的配电箱按时、保质、包量、齐全配套的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6.2配电箱质量应严格遵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乙方的设备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紧急定货增加的费用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 进场的配电箱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并且材质证明要和现场进料单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质量缺陷设备,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

  6.4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以及现场安装指导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6.5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数量的改变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

  6.6如甲方需要,乙方须派驻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上述人员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指导安装及调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6.7 乙方进场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现场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8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

  6.9乙方负责办理其产品运输期间的运输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7条 验收

  7.1进厂检验

  7.1.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配电箱进场后甲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予使用,乙方将负责产品退场,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所供产品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产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所供产品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则按本合同有关工期违约条款处罚。

  7.2.2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所供产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并负责赔偿。 7.3乙方应提供合格产品的内容:

  7.3.1乙方在交货时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等。

  7.3.2乙方提供的配电箱必须要有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发的证明书,并保证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检查验收。

  7.3.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通过天津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检查验收,甲方将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数退还,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更换新产品20%的相关费用。

  第8条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结算

  8.1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交货地点:

  8.3 合同价款的组成: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已包含配电箱的下体支架,合同单价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中包括所购产品本身的供应、运输以及装卸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合同一旦签订,产品的单价就视为已经包括一切附带配件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正规的发票。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到工地现场并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暂定数量不符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8.4货款的支付: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运送并卸货到海泰创新基地B、C区工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之后,二十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即¥36120元);在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经甲方确认,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5%(即¥12900元);在乙方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经甲方确认,将余款5%(¥2580)一次性结清(不计利息)

  第9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更换合格产品后支付货款。

  第10条 产品保修

  10.1保修期:从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因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箱体内的各种配件及元器件,超过一年后免费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计保修期为:两年。

  10.2保修期内,乙方每,并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和指导。

  10.3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开始维修,在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 48 小时内维修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在保修期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发生故障、损坏,乙方维修时只收取工本费。

  10.5保修期内,乙方对其产品实行无偿维护、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对其产品实行有偿维护、维修;。

  第11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1.1乙方对所供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各种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2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同规定(包括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订购的产品),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4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仍需要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5%的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对此逾期交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

  11.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质量事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2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13.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1:甲方确认的产品设计图纸各四份;

  甲方: (盖章)甲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本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 (盖章) 乙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配电箱采购安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为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验收配合的技术服务及检验、质保期保障等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1.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见附件一。

  1.3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1.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20天。

  1.5 供货方应对本合同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及时供货和工程安装、工程进度的要求。

  1.6发包方只接受经验收合格并调试运行后正常性能完整的配电设备。

  1.7 质保期:二年。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人民币)

  2.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配电箱的制造、监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配合验收、调试和检验检测、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达发包方工地现场。

  2.3.由于发包方实际购置的数量发生变更时,其增减部分的单价按本合同确认的单价执行。

  3、货物产地及标准

  3.1货物产地为投标方注册地,货物为供货方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及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按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应符合中

  4、到货及调试

  4.1到货地点: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工地。

  4.2供货方在收到发包方合同供货通知后,按本合同要求的发包方书面通知确认的交付时间,供货方应将货物运至合同到货地点卸货并验货交接,在验货时发现与发包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缺陷,均有供货方承担更换责任。

  4.3到货时间安排如下:

  到货时间为:签定合同后,20天内分批交货。

  5、包装、装运和运输

  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或丢失的,均由供货方负责。发包方只接受调试运行合格后的完好产品。

  5.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郑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条件。

  5.3货物的两个侧面应采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防

  5.4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发包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均由供货方负责。

  7、发货

  采用公路运输,在工地交货时交给发包方:

  (1)装运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原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装箱单。

  (3)发包方及货物名称。

  (4)发包方接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8、货物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8.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20%向供货方。

  8.2货到现场并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3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4工程竣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95%。

  8.5剩余5%为质保金,待1年期满后,支付给供货方。

  9、履约保证金

  9.1供货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方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的

  9.2在供货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采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9.3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方组织货源,装配完发货前,甲方及监理方前往验收全部合格,发包方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货方。

  10、技术文件

  10.1供货方应在供货同时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文字资料。

  10.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发包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行需要的所有内容。

  10.3发包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10.4 供货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肆套给发包方。 10.5所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款中。

  10.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供货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发包方。

  10.7发包方验货后如发现供货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供货方补齐有关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供货方应保证,发包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11.2供货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发包方所有。

  12、伴随服务

  12.1设计

  12.1.1供货方必须配合发包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五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发包方。

  12.1.2发包方进行的与供货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供货方审核,供货方需在七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2技术服务

  12.2.1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有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2.2.2供货方接到发包方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需在2小时内派经验丰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2.2.3供货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的安装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12.3测试与预验收

  12.3.1发包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应签署预验收合格书。

  12.3.2如果供货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照发包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验收,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12.3.3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如需送检的,供货方应无条件办理送检。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如供货方送检的货物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发包方将全部予以退货,由此已发生的相关安装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12.3.4供货方应向发包方提供该设备整套的运行管理服务软件和所有密码。

  13、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3.1货物运抵工地至卸货之前,由供货方妥善保管货物。在由发包方和供货方对货物进行点箱、开箱验货和验收,供需双方签署“配电箱到场验收证明书”后,移交给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安装。在进行验收、点箱和开箱验货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货方须及时补齐并安装,如供货方交货拖延,发包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如每延期一天,发包方将收取供货方7500.00元的违约金。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货物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保管,除非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坏外,配电箱的质量均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13.2配电箱调试完毕由监理及相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方使用之日起二年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配电箱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并免费提供易损件。

  13.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供货方应提供有偿服务。

  13.4质保期内的故障保修,供货方须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方将视情况扣除供货方的质保金。

  13.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当地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该零部件明显短于正常寿命)时,则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3.6质保期满后,应发包方要求,供货方应按届时的材料成本价格向发包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

  13.7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供货方应及时配合发包方。

  13.8供货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供货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发包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发包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追索经济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异议索赔

  14.1供货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完全责任。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拒收货物,供货方应把被拒收的货物的已付金额及合同规定的等额货币退还给发包方,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

  14.2如货物到达后发包方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在发包方同意接受的情况下,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供货方应无偿的对受损和有疵劣的部位予以修补直至发包方满意。供货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3对有缺陷的材料,供货方应予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直接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供货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4.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的,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发包方在上述情况证实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其保证下的索赔。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所有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5如果在供货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供货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方接受。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不可抗力

  15.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供货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发包方,以证明事故的存在。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另行商定的事件。

  1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十五天内仍不能交货,发包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供需双方均不得提出索赔。发包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所有责任。

  16、逾期交付使用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6.1供货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毕(除本合同第15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违约金率按7500.00元每天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15天后供货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伍万元整(¥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赔偿发包方工期延误

  16.2本合同中对于发包方付款和供货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7、合同变更

  17.1无论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货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17.2因发包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发包方应书面通知供货方,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协议。

  17.3供货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7.4在施工期间,如供货方发现提供的资料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发包方反映,并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应变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8、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9、其它事项

  19.1发包方根据要求将委派相关人员赴供货方进行设备监造,期间供货方必须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支持。

  19.2本合同主导语言为汉语。计量单位为国标(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

  19.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供需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9.5供货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条款约定的所有义务,。

  19.6供货方应全面执行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澄清函的全部内容。。

  19.7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供货方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9.8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供货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二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 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6、因配电箱(柜)设计的缺陷,达不到消防验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对配电箱(柜)进行技术性改造的,乙方给予改造或增减电子元件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2、供货价款支付:

  四、其它约定:

  五、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购方:

  供方:

  **配电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通过公开招标,**为中标人。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提供配电箱的品名、数量及金额

    二、运送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质量检验:货到后由甲方指定接收单位验收,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需出具证明。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货到验收完毕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元。

    五、服务承诺

  1、我公司承诺对所有提供产品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

  2、我方对所出售的钢琴提供免费调律一次。

  3、我方郑重承诺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所供货物均由生产厂家直接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我公司负责。

  4、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5、我公司针对采购方项目授权本地专门售后服务单位,可为采购方提供随时上门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公司将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保证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6、售后服务热线:**,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或一方因特殊困难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予以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期: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购货方):

  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供货方):

  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配电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乙方供应的配电箱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如下: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包含产品价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供货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配电箱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配电箱的质量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箱体材质:____________;

  电器元件:____________;

  防护等级:达到____________;

  其他技术参数:____________。

  三、包装要求

  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对配电箱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包装应符合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及防粗暴装卸等要求,由于包装不当导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时、安全送达。

  五、验收

  验收标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时间: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验收方法:

  外观检查:检查配电箱的箱体有无变形、划伤、掉漆等情况,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内部元件检查:检查电器元件的品牌、型号、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接线是否牢固、规范。

  性能测试:对配电箱进行通电测试,检查其各项电气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更换或整改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乙方将货物全部交付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剩余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在______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个月。

  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所供配电箱提供免费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维修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供货部分的货款及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或质量要求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若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除应承担更换、维修等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停工损失等。

  九、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所供配电箱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年。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甲方:

  乙方: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a)合同中止、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b)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合同;

  (c)天源小区配电箱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

  (d)现行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天源小区住宅楼

  项目地点:五莲县五莲山路西

  第二条 产品的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 元。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天源小区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20 年10月20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5.1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本行业标准。

  5.3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5.7安装配件、其他辅材等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箱体采用1.2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漆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6.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6.3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

  6.4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6对乙方所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

  6.7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

  6.8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2验收款:每批货送达工地现场,并且该批货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经验收合格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30%的进度款。

  7.3进度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暂停。

  7.4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7.5保修金为10%。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达到二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9.1产品保修期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9.2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9.3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价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接到通知后5天,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10.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河南路承建的宾豪房地产公司住宅楼工程,经双方在友好、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该工程的模板部分以单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豪房地产公司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工程层数为12层,地下1层,地上11层,基础形式为孔桩,框剪结构,梁板全现浇。

  2、工程承包内容:豪房地产公司住宅楼图纸范围内,包括木材、模板进场卸车、加工、制作、安装、拆除、整理、码堆等一切与模板有直接关联的工作内容,梁板现浇模板接缝处粘贴胶带,所有梁板现浇全部采用钢支撑。

  二、工程质量:该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应按规范和技术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控制好标高及轴线,不跑模、不漏浆、水平平整,短支剪力墙、框架柱垂直方正,每次模板验收一次性验收过关,服从各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三、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人身、他人及机具的安全,若乙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不服从安全管理,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若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该工程主体工期为200天,乙方必须配合土建、钢筋班组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模板工程,否则每拖一天罚款500元,中途若出现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现象,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工程造价:该工程总面积为约5000平方米,模板分项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9元,总价约为 万元,竣工后以加层的实际面积计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该工程在3层以下暂不付款,自6层起每完成3层付3层的90%,主体竣工验收后10内付到总价的80%,剩余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各种材料按时进场,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2、负责施工技术的指导工作,并作到提前交底和技术指导。

  3、负责外协工作,包括对建设方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接待等。

  4、负责资金到位,保证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5、提供塔吊的`使用。

  6、提供模板隔离剂或废机油。

  八、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若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和返工,乙方按直接损失100%赔偿。

  2、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清料净,材料堆放有序,机具干净。

  3、负责模板安装钢支撑所用的钢管、扣件、顶丝头等,费用已含在承包单价内。

  4、负责自用部分设备、工具、用具及小型材料的购买,包括电锯、电刨、钉子、铁丝、卡头(步步紧)、勾枪、胶带、锤、撬棍、安全帽、安全绳、混凝土墙用的对拉螺杆等,除方木、模板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

  5、教育工人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开发商、监理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发生争吵: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和帮助,不得在施工场大吵大闹、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发现偷盗直接扭送公安机关。

  7、不得在工地自己烧水、做饭。

  8、不得浪费材料,施工中量体下料,减少锯、补现象,发现乱锯、乱裁、堆放无序现象,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施工中不得转包,乙方本人必须长期在现场管理施工,一旦发现转包,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量不计算工程款。

  10、搞好工序合作,配合钢筋、土建等工序工作,保证不拖延对方工期,不损坏它项成品、半成品,若发现一次配合不良现象,罚款500元。

  11、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将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量不计算工程款。

  九、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交履约保证金5000元,中途未出现违约现象,主体竣工后,立即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价格,以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时间: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发包方: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赢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开发的“_________“工程项目中水电消防等工程发包给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水电、消防(水泵房、水箱、所有水泵及其他机器设备)按图施工(室内)。

  2、乙方承担消防审图费用及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税收。

  3、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验收过关,所需一切费用都有乙方自行承担。

  三、施工要求:

  1、必须严格按甲方是哦功能设计图纸要求及作法要求施工。

  2、图纸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价格按市场价另算。

  四、工程质量:

  验收合格

  五、承包价格:

  按每平方_________元计价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垫抵房,房价以开盘下浮_________个点抵充工程款,按工程量进度比例抵房,可以提前开房票。(进场后可以先确定一套房)

  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合同签订时乙方。

  八、停工停产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资金等问题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的.停工超过_________日得,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乙方等不能履约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待本项目全部完成后,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_________%补偿。

  九、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事故垫付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如甲方不开发该项目,乙方所叫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待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价款360000元整。元整。清淤及加固;文星水电站2.2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清淤固工程),包模板2300元/米。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进场及竣工时间:年 月工,雨天顺延。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尺寸,隐蔽工程应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不得违章操作。

  五、乙方应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得偷工减料,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费及工资,由乙方自负,同时应做到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美观。

  六、付款办法:

  1、总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整;

  2、施工期间至验收前,每个月底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按造价的 50 %付给作工料费,剩余 5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结算付清;

  3、在施工期间甲方若违约无法按工程进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迟工期,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若无故拖迟工期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发现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感谢您对6团的信任和支持,选择在6团投放您的产品,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益。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许可的权利

  1、甲方将 产品名称 产品投放到乙方网站进行全国团购活动。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甲方负责商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并承担快递费用。

  4、甲方在不违反“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将长期合作。

  二、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

  1、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无违法和虚假信息。

  2、在乙方团购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之内将客户购买产品寄出并承担费用。

  3、甲方在商品售后承担售后咨询服务。

  4、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客户需要发票,该发票由甲方提供。

  6、甲方如果在产品价格上有所变动,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为:产品名称。

  2、甲方给与乙方的合作价格为___元RMB(大写:____)。

  3、乙方的销售价格由乙方自主决定。

  4、返利在乙方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2)按时快递客户的商品并承担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

  (2)乙方负责团购网站的推广。

  (3)乙方负责把正确的团购订单回报甲方。

  (4)乙方负责编辑修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乙方网站,确保网站信息和甲方提供信息一致。

  五、免责申明

  六、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在淘宝上下单,有客服调价格、备案。配货中心发货后把发货单号再发给乙方,等客户都收到货后再来淘宝确认付款。

  甲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 #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 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 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

  年月日:

▣ 配电箱供货合同模板 ▣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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