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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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合同的作用愈发重要,是减少和预防争议的有效手段。在制定合同书时,有几个关键点需要特别注意。以下是关于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正常经营,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经双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乙方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根据《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同时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格式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劳动者姓名)________(劳动保障卡号:__________),于年 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__款(款项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年 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证明内容应该填写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

  终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 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前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__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 “企业”)和 [工会名称](以下简称 “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专项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

  自 [起始日期] 起至 [结束日期] 止。

  二、基本工资制度

  企业建立以 [具体工资制度,如岗位技能工资制 / 岗位效益工资制 / 岗位薪点工资制 / 岗位等级工资制]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三、分配原则

  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逐步实现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原则。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其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四、工资形式

  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结合职工工作实际,采取 [具体工资形式,如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提成工资 / 含量工资] 工资形式。

  五、奖金、津贴与补贴

  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 [具体奖金名称] 奖和 [具体津贴、补贴名称] 等津贴、补贴。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 [其他考核依据]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发布。

  六、工资定义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七、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 [X] 元。最低工资不包括:

  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者应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助等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八、工资水平调整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在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企业经济效益每增加 [X]%,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增加 [X]%;企业经济效益每减少 [X]%,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减少 [X]%。

  九、工资发放

  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具体发放日期] 日为发放日,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十、工资代扣

  企业不得克扣职工的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职工工资: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十一、经济损失赔偿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加班工资

  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 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 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企业安排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应按上述原则支付加班工资。

  十三、加班工资基数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四、社会活动期间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支付工资。

  十五、法定假期工资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企业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十六、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支付的工资,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十七、停工停产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原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70% 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十八、延期支付工资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十、协议变更与终止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协议:

  订立本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协议无法履行;

  本协议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销、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二十一、协议变更程序

  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 7 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 7 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新工资协议成立,原工资协议即行终止。

  二十二、争议解决

  在集体协商工资的过程中如引发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暂时中止协商,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 (商业联合会)。

  因履行集体协商工资协议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二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二十四、未尽事项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政策法规冲突处理

  本协议如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相抵触时,以新规定为准。

  二十六、协议份数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报主管部门、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局各一份。本协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即行生效。

  企业首席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首席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_________,为工种_________。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_________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病假工资为_________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_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_________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_________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_________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_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_________元,直系亲属抚恤费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_________天;婚假_________天,丧假_________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_________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_项:①岗位工资制;②岗位效益工资制;③岗位薪点工资制;④岗位等级工资制。

  第四条 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工资形式结合职工工作岗位,实行下述第__项: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④计时工资加浮动工资;③营销收入提成。

  第六条 企业在保证执行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____元。

  第七条 企业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____元,上年企业工资总额____万元。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考虑到当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与职工方协商,对本协议期限内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采用方法为下述第__项:①企业经营利润每增长百分之一,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__%,企业经营利润下浮则按比例下降__%;②按照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③绝对额年增加____元。

  第八条 在职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在每月_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故意拖欠工资,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收入计发工伤津贴。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但每年不能超过一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为一年)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条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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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集体合同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合同法注释本。

  编辑本段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正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规章 制度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盼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 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 试用期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卧位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解读】

  本书在对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解读中已经提过,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四种:1。解除合同;2。支付报酬;3。支付经济补偿;4。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责任。本条规定的,就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一“支付报酬”。

  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无效的后果规定在《合同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一共有四种: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4。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在普通的民事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支付了合同对价的,在合同归于无效后,应当互负返还义务,如不能返还或返还没有意义的.,则采取折价的方式补偿。例如甲欺诈卖给乙一台电脑,乙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使得合同归于无效后,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即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双方互相退回所得财产。如果乙已经把电脑损毁了,无法返还,则应当折价补偿甲。

  本法本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就类似折价补偿。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给付用人单位的是“劳动”,即劳动者的劳动行为。由于“劳动”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用人单位接受之后,无法像普通财物一样返还,无法按照一般民事关系的处理方式,恢复到合同关系发生前的状态,所以只能通过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加以补偿。因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本条的规定,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于本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第一款也有进一步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案例】

  邱宪雄系台湾省居民,于20xx年1月16日入职甘肃天盛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岗位为总经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邱宪雄工资是税后五万元/月”。20xx年8月5日,由于邱宪雄为公司订购的同型号电缆线比市场价格高,引起公司怀疑,双方之间产生矛盾,随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天盛公司仅支付了邱宪雄工资1万元。

  20xx年10月,邱宪雄向武威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天盛公司按五万元/月为标准,支付自己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8月5日的工资348275元(扣除已支付的工资1万元)。仲裁支持了邱宪雄的请求。天盛公司不服,起诉至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1】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邱宪雄系台湾地区居民,在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天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故邱宪雄与天盛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天盛公司应当参照本单位同级人员执行董事周大盛的月工资支付邱宪雄20xx年1月16日至8月5日期间的劳动报酬。周大盛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天盛公司应支付邱宪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23333元(3500元/月×6+3500元/月÷30天×20天)。由于双方均认可天盛公司已支付了邱宪雄工资1万元,因此天盛公司还需支付邱宪雄劳动工资13333元。”

  邱宪雄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主张:“天盛公司未给本人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有重大过错,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标准即税后每月5万元人民币支付报酬。”但被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为由驳回上诉。

  邱宪雄依旧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邱宪雄与天盛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邱宪雄认为应按无效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报酬,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案例改编自无讼案例《甘肃天盛公司与邱宪雄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20xx武中民终字第307号)和《再审申请人邱宪雄与被申请人甘肃天盛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0xx甘民申字第925号)】

  【1】注意,本书在解读本法第二条时就说到过,20xx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28号),20xx年8月23日社部颁布《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7号),正式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因此,今后来大陆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是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的,但本案发生于20xx年,因此仍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即当时来大陆就业的台港澳人员依然要办理就业证。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根据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_____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有薪假期

  (a)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b)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3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4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a)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b)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c)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d)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______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____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_____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_____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c)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d)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e)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f)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中国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6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7 公司将执行中国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Ⅰ)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Ⅲ)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Ⅳ)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a)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中国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签署人:

  职务: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署人:

  职务: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很多人容易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混为一谈,认为同是合同,二者的法律效力应该差不多。那么两个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签订时有哪些规定?那么做个对比,二者异同之处,很容易便被发现。

  一、签订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所在的工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上面的所有约束都是对劳动集体而设定的。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后,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签订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反应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福利、保障,所以集体合同反应的是集体共性的问题。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和单位签订的。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签订的合同内容在《劳动法》的范畴下,对于一些具体的,带有个性的东西进行约定。比如员工所要承担的具体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等等。

  三、签订方式不同

  集体合同适用的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员工较多且有工会。集体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前,必须先制定集体合同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签署。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商量满意之后,就可以立即签署了。

  四、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

  对于集体合同而言,即使通过职工大会表决, 签订后也不能立即生效。必须上报相关劳动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集体合同便具有法律效用了。

  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便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在合同约定到期的这段时间里,双方就应严格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事。如果有违约的,可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参考劳动法,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五、二者约定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有两种期限:固定期、无固定期。固定期的,合同签订期限则是根据双方的需要自行商谈,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三年。到期后,如果双方对合作比较满意的话,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三次的,则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合同。

  而集体合同只能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合同结束后,工会可以通过员工大会的讨论,看是否应该续签。如果觉得合理的话可以再次签订,如果有需要改正的地方,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修正。

  签订集体合同后,劳动者还需依照《劳动法》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工资待遇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冲突的话,则衡量双方最高标准,按最高标准来执行。例如集体合同上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为1000元,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800的话,那么工资就应按照1000员的标准发放给职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每一种劳动合同都有自己特别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因为集体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所以对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也不能用对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来衡量。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劳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集体劳动合同除了以上的特别规定外,同样适用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了解集体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才能更好的把握集体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订立时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兼职员工,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及甲方所订之规则办理。

  2、甲、乙双方经共同协议并取得同意时,乙方须遵守上列第一项之规定。

  3、雇用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契约期满时,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契约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契约。

  5、勤务时间: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止

  6、休息时间:自时分至时分止

  7、薪资:时薪、日薪

  8、奖金:采不定额(视工作绩效表现)发放。

  9、异动:若因业务上执行之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____日,每服务满一年时,则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为限。

  甲方:xxx(签章)

  乙方:xxx(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 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 元,计件单价为 元或完成工作额的 %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 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 元。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xxx

  2、xxx

  3、xxx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xxx

  ②xx

  ③xxx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三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xxx

  (二)xxx

  (三)xxx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 集体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甲方:__公司

  乙方:(员工工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__方支付__方经济补偿金 (违约金)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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