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自然灾害(包括旱涝、气象、地震、地质及重大生物灾害)是一项影响社会各行业、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以下是东海县人大相关任免决定,敬请审阅。
◈ 东海县人大任免决定
第一条 依据《东海县地震应急预案》,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x医院《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医院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应急工作职能,确保应急机制迅速启动、高效有序运转,最大限度减轻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充分利用医院现有条件与行业优势,为震后恢复生产与生活秩序提供支持。
第三条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所在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响应。预案涵盖医院各部门,并视震情由医院确定参与应急支援的相关单位、动员规模及受援灾区。
第四条 预案的启动条件
医院所在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由医院及其下设抗震办公室在医院主管领导的指挥下,依照业务管理范围,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启动医院地震应急预案。
当医院所在地区受其他区域破坏性地震影响,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亦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 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医院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自动转为医院“应急指挥部”,其组长、副组长分别担任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与副指挥长。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第六条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相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按要求部署医院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医院范围内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理,协调相关行动。
3、实施应急指挥,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保卫及物资救援等资源。
4、负责震情及灾情信息的统计与上报。
5、派遣工作组赴受灾地区,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6、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应急指挥部的内部职责
指挥部各部门成员在预案启动后须确保指挥系统指令畅通、执行高效。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及人员十五分钟内抵达办公室报到;若人员不在医院或指挥部,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顺序递补。
(2)协调医院各部门应急工作。
(3)保持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确保指挥长及时参会。
(4)接收院外单位抗震救灾物资支援请求,并安排相应应急工作。
(5)必要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支援。
(6)负责应急状态下医院内部的安保工作。
(7)处理受灾慰问等相关事宜。
第八条 抗震设防及加固
医院须严格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做好震前抗震设防、鉴定与加固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应及时采取应急加固及人员疏散等措施。
第九条 地震应急演习
定期组织关键医疗设备及重点岗位的地震应急演习,提升医护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与防震意识。
第十条 紧急支援方案
医院有关部门应按照日常管理制度掌握物资库存情况,以便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或其他地区、部门的支援请求,及时提供各类支援保障。
第十一条 应急反应和行动
1、医院所在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接到省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预报后,须立即通过各类渠道向医院相关领导、值班室及总值班室报告。
2、预案的启动程序
接到破坏性地震信息后,相关人员须立即上报医院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3、通信联络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建立并确保医院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部门间的通信畅通。
4、交通工具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应优先安排指挥部专用车辆,确保用车需求,并根据需要增调车辆。
5、震情的信息传递
向相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震中位置及震情趋势等信息。
收集震灾初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损毁、建(构)筑物倒塌、次生灾害情况及初步损失估计,并迅速上报应急指挥部。
6、应急工作的协调
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成员部门的救灾工作,及时通报灾情及应急进展。
7、抢险队伍的组织
工程部抢险救灾以医院自主救援为主;需外部支援时,由指挥部组织对口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赶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组由指挥部统一组织,人员来自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救灾物资的组织
救灾物资包括大型吊车、照明车等抢险设备;帐篷、炊具、应急灯、衣被等生活物资;对讲机、喊话器、无线通信等器材及医疗救护用具与药品。由办公室负责筹措并在指定时间内启运。
9、消防力量的区域联防
根据需要,由医院安全部门协调消防力量执行消防灭火任务。
10、医疗救护的组织
根据医院医疗资源情况,通知相关科室落实医疗救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及伤员转运工作。
◈ 东海县人大任免决定
一、编制目的
望江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北岸,地处皖、鄂、赣三省交界,境内河湖密布,泊湖、武昌湖、岚杆湖、焦赛湖经华阳河连通长江,属洪涝灾害频发区域。为规范与加强我县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引发的传染病疫情与食物中毒等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望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因洪涝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与流行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卫生应急处理。洪涝及其衍生灾害引发的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泄漏事件、核与辐射事故,依照相关专项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部门协作,明确职责;
依法规范,快速响应;社会动员,依靠群众。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xx
副组长:檀节乔 石茂林 周翠生 龙非池
成员:郝三虎 张智勇 赵敬友 李结才 王进
赵红 王昊 徐晓胜 赵明 荀安红 吴晓斌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与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级别与发展态势,确定各专业组构成,部署应急处置任务。中心各科室在领导小组协调下履行洪涝灾害卫生应急职责。
(二)应急处置专业组
1、信息综合组:
组长:檀节乔
成员:徐晓胜 李结才
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并上报各专业组信息,包括灾害动态、应对措施及趋势预测等。
2、疫情报告组
组长:李xx
成员:徐xx
负责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洪涝灾害事件信息;负责网络直报与审核,对网络报告事件实施动态监控,确保传染病疫情及灾害事件报告网络畅通。
3、现场处置组
组长:檀xx
成员:郝三虎 赵敬友 徐晓胜 李结才 王进 严良和 杨坤 卞贯宝
负责灾害现场处置,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环境消毒,查明事件原因与传播途径,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检验组
组长:石茂林
成员:王昊 仇厚芳 束金城
负责采样用品准备、现场与实验室检测,查找病原体或致病因素;必要时将样本送上级疾控中心检测。
5、消毒杀虫组
组长:xx
成员:xx
负责水源保护与饮水消毒,开展环境清理与消毒,指导群众实施消毒措施,并做好消毒剂供应与宣传。
6、后勤保障组
组长:龙xx
成员:xx
负责应急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与调配,提供运输工具,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7、宣传教育组
组长:张xx
成员:谢xx,韩xx
负责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实施心理干预,编制防治工作简报,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六、分级响应
根据灾情、伤情、病情及疫情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划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三种响应级别。
(一)常态
全县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处于汛期或预报可能发生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重点包括:
1、保持应急队伍建制稳定,加强培训,提升应急能力;
2、做好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
3、根据预警做好卫生资源保护与防灾准备。
(二)预警状态
发生洪涝灾害,但法定传染病与食物中毒报告数无显著上升,无重大人员伤亡时,进入预警状态,重点包括:
1、加强环境消杀与水源监测消毒;
2、加强信息收集、报告与通报,恢复疫情报告网络,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重点监控鼠疫、霍乱等重点疾病;
4、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5、加强群体性聚餐管控与化学物品管理,适时开展预防接种。
(三)应急状态
1、灾害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并根据灾害发展动态调整。
2、分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初步判定级别并采取相应响应措施:
一般(Ⅳ级):组织评估,开展医疗急救,按规定报告并提出防控建议;
较重(Ⅲ级):派出医疗急救队伍,组织专家确认与评估,指导灾区医疗救援与疾病防控;
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在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调动全县医疗资源分区域开展急救,上报请求支援,制定灾后防病计划,加强执法监督与健康教育。
3、信息共享与处理
①灾害信息报告:责任单位与责任人须按规程在2小时内上报,内容包括灾情、伤亡、疫情、物资需求等,分首次、阶段和总结报告;
②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医疗机构及人员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卫生院每日汇总并上报受灾及消毒情况;
③宣传与健康教育: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宣传防灾知识与先进事迹,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响应终止
灾情与救灾工作稳定,经专家评估确认卫生隐患消除后,由县卫生局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七、恢复重建与总结评估
灾害结束后,县疾控中心须进行卫生评价,继续做好灾后防病,恢复疾病监测,指导环境清理与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对整个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调查、总结与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结果。
八、责任与奖惩
对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表现突出的科室与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与奖励。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与解释,并适时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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