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优选17篇)

2025-08-20 19:36:14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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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介绍信用作联结双方的重要桥梁,主要目的是证明来访者的身份,以防止假冒。想要写好介绍信,可以参考以下事业单位行政关系的示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x学校人事部:

  兹介绍 同志等 名到你处工作 , 请予接洽。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__,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工资级别________,工资总额_______元,其中岗位工资_______元,职务工资_______元,工龄工资_______元,其它工资_____元。

  我校人事处负责为其缴纳社保、代发工资。工资巳发到_____年_____月。

  此致。

  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科_________(盖章)

  财务负责人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x人才中心:

  兹介绍 同志到你处工作,请予接洽。

  姓名: 性别:男 原身份职别: 干部

  档案工资: 津贴及其他:

  工资发至: 年 月 日

  单位起薪日: 年 月 日

  备注:

  年 月 日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乌兰察布电力勘测设计院:

  兹有我单位职工郭晓云(女)借调你院工作,该同志在我公司工资情况如下:

  岗级:9级

  岗位工资:1290.00元

  绩效工资:520.00元

  技能补偿工资:25.00元/年

  女工卫生费:25.00元

  养老保险补贴:2304.25х60%х8%=110.60元住房公积金补贴:2304.25х60%х12%=165.91元合计:2136.51元

  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xx年xx月xx日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姓名xxx,性别x,年龄xx,职务xxxx,参加工作时间xxxx。文化程度xxx,职称xxxx_,工资级别xxxx,工资总额xxxx元,其中岗位工资xxxx元,职务工资xxxx元,工龄工资xxxx元,其它工资xx元。工资已发到20xx年xx月。

此致

  敬礼!

  公司(盖章)

  财务科xxxx(盖章)

  财务负责人xxxx(签章)

  经办人xxxx(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__,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工资级别________,工资总额_______元,其中岗位工资_______元,职务工资_______元,工龄工资_______元,其它工资____元.工资巳发到_____年_____月.此致.

  北京市百货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科_________(盖章) 财务负责人________(签章)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续签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1500元/月+加班费500元/月+出车补贴300元/月+ 福利3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1500元/月+加班费500元/月+出车补贴300元/月+福利300元/月。发薪日应在每月20xx日支付。甲方承担乙方医保、社保单位部分(具体操作:为乙方本人去办理,由单位报销单位应承担部分);甲方为乙方承担工伤保险。

  五、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

  七、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文明行车,不酒驾,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因乙方责任导致车辆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如因此造成车辆损坏、丢失和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时间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十、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 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

  (5)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会小组民主管理制度。

  一、 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学习《集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增强民主管理意识,尽职尽责作好工作。

  二、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及时向学校反映本组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三、 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主动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和精神,积极开展组内群众思想工作,把全组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上来。

  四、 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 引导本组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积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六、 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一、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反映和控制的职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内容: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2.复核会计凭证及帐表。

  三、稽核要求:

  1.对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逐笔审核,对不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原始凭证,应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审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对于会计报表,应复核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注,对帐簿要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是否按会计工作规定办事。

  三、稽核时间

  1.各项计划,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稽核,在编制完毕时进行稽核;

  2.定时抽查会计帐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细帐的20%。

  四、内部牵制制度:

  1.会计出纳分设。出纳只能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2.购物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规、规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本机关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一名领导担任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设立专门保密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干部。

  第四条保密领导小组在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负责和开展本机关的保密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执行保密法规、规章,对要害部门(部位)及重点人员开展保密检查。

  (三)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和专、兼职保密员的培训工作。

  (四)查处本机关失、泄密事件,并及时采取补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机关保密工作,及时向上级保密委员会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五条对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严格依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报区委保密委员会审核。

  第六条文书保密

  (一)文书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务文书,即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

  (二)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由保密室专人负责,对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严格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须由保密员负责,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取送文件不准乘公共汽车和自行车。执行机要任务遇到危急情况时,必须保护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除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外,还应在末页标明发送范围、印制份数。印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严格按审批的份数印制,严禁多印;腊纸、废纸应当及时按要求销毁。

  (五)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应当按照制发单位规定的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发送和传阅,不得随意扩大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

  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一律在阅览室进行,不得带回家阅读;传阅文件由保密员负责,上班送阅、下班收回,阅文人员不得留文件过夜。

  (六)不得擅自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秘密文件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装在公文包(箱)内,妥善保管,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七)凡参加各种会议的人员,所带回的会议文件一律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私留。

  (八)本单位所产生的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严格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报区委保密局审定。

  (九)无保存价值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一般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清理并退回区委保密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和其他收购人员。

  (十)保密员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刊物、文稿等收集齐全,移交档案室整理归档。

  第七条复印保密

  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控制复印份数,严禁多印、私留;复印件必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样管理,严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和案件材料拿到社会上复印。

  第八条会议保密

  (一)凡有涉及国家以及机关内部秘密的内容,办公室必须采取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讨论秘密事项的会议,应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会后整理的会议纪要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泄密。

  第九条通讯保密

  (一)严禁使用普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二)不准使用明传电报和普通邮政传递或邮寄国家秘密件。

  (三)严禁使用未经加密的传真机、计算机传递秘密信息。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的保密

  (一)计算机在没有配备加密设施时,不能进行任何密级文件或数据的传送和接收。

  (二)对涉密的计算机所处理的信息,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加强对秘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在使用、借阅、传递、携带、保管、移交等各个环节,应当与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相同。

  (三)计算机的'数据库系统,应指定专人操作,选配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的。人员管理和使用网络服务器,重要的数据库系统和各网络工作站应设置帐户名及密码口令,加强管理,明确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

  第十一条新闻报道保密

  向传媒发送涉及本机关工作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任何人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改写,向报刊投稿或者编发刊物。

  第十二条档案保密

  (一)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转借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密级档案材料,如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携带档案到宿舍或公共场所。

  (二)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一律凭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请示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十三条

  本机关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泄露程度或者避免泄露事件发生。

  (一)发生失、泄密事件,当事人应当立即将事件的具体情节如实报告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保密领导小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区委保密局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泄密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凡拾获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及时送交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妥善处理。

  (三)当发现有出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保密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根据本机关内部机构的工作职能,确定秘书科为保密要害部门。保密室、档案室、文印室为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机关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秘书科负责。

  第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实行保密责任人负责制。被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科室的行政负责人为保密责任人,担任内勤工作的为保密员。

  保密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组织学习保密知识。

  (二)认真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经常检查保密工作情况和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如实报告和积极协助保密领导小组查处本部门(部位)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一、总则

  1.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其他可能接触到公司保密信息的第三方人员。

    二、保密范围

  1. 商业秘密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营销方案、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单、联系方式、交易习惯、需求信息等)、市场调研报告、销售渠道、采购价格、招投标文件等。

  公司尚未公开的财务信息,如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成本核算资料、资金运作计划等。

  公司与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签订的尚未公开的合同、协议内容。

  2. 技术秘密

  公司自主研发或拥有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结构等。

  公司正在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数据、研发计划、技术改进方案等。

  3. 其他机密信息

  公司内部重要会议的内容、决议、纪要等,涉及公司决策、管理方向的信息。

  公司员工的薪酬信息、人事档案资料、绩效考核结果等。

  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三、保密职责

  1. 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对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制定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2. 保密工作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和保密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技能。

  对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保密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负责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销毁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对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保密技术管理,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3. 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保密工作,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保密制度。

  对本部门产生、使用、保管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管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处理保密文件和资料。

  向本部门员工传达保密工作要求和规定,定期组织部门内部的保密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报告。

  4. 员工

  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妥善保管好自己接触到的保密信息,不得在非工作场合谈论公司保密内容。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将保密文件、资料带出公司或提供给无关人员。

  在使用公司信息系统、办公设备时,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任何可能泄露保密信息的活动。

    四、保密措施

  1. 文件和资料保密

  保密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并按照密级进行分类管理。绝密级文件应专人保管,严格限制传阅范围;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应在限定的部门和人员范围内传阅。

  保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复制保密文件须经原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指定的复制设备上进行,复制件应与原件同样管理。

  保密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或保密场所,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绝密级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保险柜内,钥匙和密码分别由专人保管。

  保密文件的销毁应经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销毁方式可采用粉碎、烧毁、电子数据擦除等,确保文件信息无法恢复。

  2. 信息系统保密

  公司建立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等进行安全防护。

  信息系统应按照密级和用户权限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不同的访问控制策略。对绝密级信息应采取严格的加密存储和传输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员工使用公司信息系统应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严禁共享账号或使用默认密码。密码应具备一定的强度,定期更换。

  对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在未经许可的设备上处理保密信息。接入公司信息系统的外部设备应经过安全检测,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的入侵。

  公司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和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3. 会议和活动保密

  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会议和活动,应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举行。会议组织者应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提醒。

  会议资料应按照保密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会议结束后及时收回或销毁。对会议内容需要传达的,应明确传达范围和方式,防止信息扩散。

  在公司外部参加的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活动,应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保密规定,同时加强自身保密管理,避免因疏忽导致公司秘密泄露。

    五、保密监督与检查

  1. 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保密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员工保密意识等方面。

  2.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报告。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3.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消除泄密隐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应向全体员工公开,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熟悉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8、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9、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10、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

  1、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2、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6、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7、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六、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

  (二)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定期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开支,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部门预算。

  (四)预算内、外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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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 的体制。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 预算编制应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的原则,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第七条 预算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八条 单位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收入,使用合法的票据,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单位的支出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等。

  第十二条 单位应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按照预算安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各项支出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支出项目应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五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核算,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六条 单位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章 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第十七条 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八条 单位应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单位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 财务监督

  第十九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条 单位的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单位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外部监督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自觉接受财务监督,如实提供财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单位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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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第一条 单位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条 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组织和领导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条 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 预算编制应坚持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的原则,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 预算经单位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八条 单位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 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或私设 “小金库”。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 单位的支出包括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筹资费用支出等。

  第十二条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

  第十三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支出应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报销。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五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核算,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和核算。

  第六章 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第十九条 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条 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为单位的决策提供依据。财务分析应包括单位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分析。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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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_________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 写 说 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 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 .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字第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事业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 ◍

  附件:

  编号:

  江 苏 省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江 苏 省 人 事 厅 印 制

  填 写 说 明

  1.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代签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执。

  3.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聘用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聘用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完成。

  第二条 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从业资格,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具体职责为;或经乙方同意,与乙方签订具体的岗位职责协议书。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协议书的,按岗位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 岗位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具体、明确的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若有违反,甲方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规范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诚信守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5.乙方对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岗位秘密的,应负保密义务。乙方若有泄密行为应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

  第四条 工作条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3、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 工资福利保险

  1.甲方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规定,确定乙方工作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__,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若是实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况的,双方应当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具体计算方法。

  2.乙方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作报酬中代为扣缴,并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并及时调整档案工资。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定岗位要求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判处管制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条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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