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免费拷贝

2025-08-20 17:25:05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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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们需提前制定详细方案,涵盖解决五个问题或一项工程、五个课题的完整过程。以下是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的整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5)。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3.须取得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3年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相关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23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要求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2月23日—2月24日;

  网址: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另行组织面试。详情请关注各主管部门网站或咨询相关单位。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托管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顺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

  (1)辅导员教师岗位(单位代码0107、岗位代码25),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9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加试或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分别按人事管理权限在xxx教育局网站、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岗位表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xxx教育局: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xx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xxx洪泽区: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其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可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附件:

  xxx教育局

  xxx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xx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区教育体育局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6日

  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暂未公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23年2月6日发布的《2023年xxx市直及部分县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考条件第4条中“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报考人员包括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1月7-8日)的人员,但须在公布面试成绩时面试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xxx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一、自主招聘名额

  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15所高校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10名。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拟招聘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科学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名额指标根据高校毕业生情况可作灵活调整,总额不超过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xx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其中20xx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xx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证;其他人员必须在材料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年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对口,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他专业,须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证所记载的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5)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7)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20xx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自主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院校公布招聘名额、岗位和自主招聘办法。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将《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等材料提交到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指定邮箱1845646236@qq.com。

    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影印件电子文档。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自主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在报名结束前及时打印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宣讲。由招聘小组在面试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交现场招聘小组现场审查;应聘者为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五)考试。考试分初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10%,初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综合学习表现;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理念论述题,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试讲和答辩。

  初试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小组当场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附证明材料)、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对应聘者进行评分,初试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小组当场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由招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面试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招聘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备案。学校对招聘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末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排名并列者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xx〕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一)实习。

  20xx年3月-6月,通过自主招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学校跟岗学习。跟岗实习的成绩作为是否聘用和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办公室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及报到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的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为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校聘校管”纳入学校人事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xx年7月31日前到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凡被聘用的20xx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务必在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电话:13708198608(龚老师)

  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

  20xx年10月19日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自主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医院发展步伐,提高医院整体功能,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2名,药剂人员1名,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

  (一)临床专业2名。

  (二)药学专业1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应聘临床专业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

  (三)应聘药学人员应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专业工作能力。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3日至7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程度:报考者需持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民医院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二张,交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报考者于7月26日在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四川省情、事业单位常识。专业知识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药学基础现调剂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时间:7月2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时间:7月31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达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广人发〔〕43号文件规定,在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人员中进行考核招聘。

  (三)聘用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期满(7天)并经县人事局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纪律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严肃处理。

✦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为认真做好xx年全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xx年全市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市xx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要以“科教兴市”战略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人事部门配合。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对全市面试工作的宏观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局负责本县区的面试实施工作。

    三、面试项目次序:

  先进行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项目的面试。接着进行招聘特岗教师的面试。

    四、面试对象和范围

  1、已参加甘肃省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甘肃省xx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且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2、以各县区招聘指标和计划为基数,分本、专科,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县区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和教育局备案。面试人员占实际录用人数的120%。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不纳入面试。

  3、已被其他招聘(公务员、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招聘等)录取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面试和录用范围。

  4、对兼报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招聘特岗教师两个项目的人员,参加了前项面试能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参加了前项面试,不能被录取的人员,依据其笔试成绩要求,纳入后项面试数额之内,但不再参加后项面试。录取时面试成绩有效。

  5、对非生源地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不得歧视,必须按政策与生源地考生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完全能够参加特岗教师的招聘面试。

    五、面试内容与方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由考官根据面试试题,直接向应试者提问,应试者现场作答。提问不得少于三个问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试者的作答现场打分。

    六、面试试题的命制

  各县区挑选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教师,分本、专科按面试内容要求,命制若干套面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面试每半天为一时段,每一时段使用同一套公共试题,每套试题的难度应基本相当。

    七、考官的组成

  各县区根据需要挑选若干名优秀教师为面试考官,每7-9人为一组,设主考官一名,每组承担相应的面试任务。

    八、面试工作程序

  1、资格复审。对确定的面试对象按报考条件和面试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资格、范围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2、发放面试准考证。对审查合格的`面试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点,考场、面试类别、面试时间、身份证号、相片。

  3、安排面试日程。各县区按面试考生数量合理安排面试日程。每个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4、设置考场。各县区根据面试需要安排考点和考场,考场分本科、专科设置。考点和考场要全封闭。考点张贴考生须知、考场平面图、曝光台及举报电话。考点设置侯考点、考生封闭室。考场内设考官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

  5、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各考点要设置引导员,按顺序组织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要查验考生三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6、面试过程。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官按面试试题,依次提问,考生作答。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记分时取掉一个最高分,取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考生当场签并按手印。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入封闭室。同一时段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去。同一时段记分表上应有考官、记分员、监督员签。每一时段结束后,面试成绩表应交考务办封存保管,全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九、纪律要求

  1、参与面试的主考官、考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面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必须回避。考官在面试时需佩戴工作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分。要尊重应试者,不得向应试者询问与面试无关的其他事项。

  2、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面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3、应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如违犯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5、所有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上成立面试工作巡视组,对各县区面试工作进行检查。巡视小组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领导组成。重点检查各县区面试组织机构、考官资格、面试程序、试题保密、考点考场安全等情况。各县区要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县区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成员建议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面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面试工作公平、公正,严密进行。

  2、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县区面试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备案。各部门要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3、经费保障。本次面试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费用。

  4、时间要求。各县区根据实际及时安排各自面试时间,全市面试工作务必于10月20日前结束。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 国家公务员局公告公示

  为配合当前国家和省、市有关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精神的贯彻实施,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掌握就业创业信息,疏通就业创业渠道,积极为用人单位和高校应届毕业生搭建桥梁,为莘莘学子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扩大我市工会组织就业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工会职介工作科学发展,xx市总工会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至13时在xx文理学院新校区(xx市太白南路168号)举行“走进校园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xx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xx市总工会就业服务中心,xx文理学院

    三、招聘会性质:

  本次招聘会为公益性质,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场,招聘单位免收摊位费。

    三、服务内容:

  1、统一为参会单位设置展位,免费为参会人员提供午餐、饮用水等服务;

  2、免费为参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登记等服务;

    四、宣传设想:

  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相关媒体集中对本次专场招聘会进行会前宣传,现场采访和会后报道,利用网络平台进一步扩大专场招聘会影响力,在市总工会门户网及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组织设置:

  组长:许xx(负责调度、指挥招聘会全面工作并陪同领导同志和来宾视察招聘会现场等)

  副组长:张xx(负责招聘会前期各项准备及现场协调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

  朱xx(负责招聘会现场政策咨询,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各类资料分发等)

  成员:市总工会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会务筹备、单位组织、会场布置、接待签到,展位安排,培训登记、后勤保障等)

    六、经费预算:

  会场租赁、布置,宣传页印制,午餐、饮用水购置,交通、加班费用等,共计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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