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语、日语,其它专业不限,入学后为英语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021-69990068;39004431(传真)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监察室021-69990026  | |
十四、网址  | www.scst.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执行“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2)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嘉定支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办理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 |
201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14 07:02:19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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