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
|   二、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语、日语,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  |
|   九、录取规则  |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021-69990068,69990015(传真)  |  |
|   十三、投诉电话  |    监察室021-69990026  |  |
|   十四、网址  |    www.scst.edu.cn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执行“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2)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嘉定支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办理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  |
2010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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